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什么事是终止劳动关系?

在用人单位雇佣员工的过程中,因种种原因,如员工严重不称职的行为或不能胜任工作、公司裁员等,而与员工终止劳动关系,这是两者之间权利与义务的消失,需要走一定的流程,那么什么事是终止劳动关系呢?我们一起来看看劳动关系终止的一些细节吧。


一、劳动关系终止

指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消灭,它是劳动关系运行的终结。实践中,劳动关系终止主要有以下情形: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劳动关系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2)劳动关系主体消灭或丧失一定的资格;

(3)劳动合同依法或协商解除;

(4)行政决定、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

应当指出的是,劳动关系的终止并不意味着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消灭,某些特定的内容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仍然要存续一定时间。

二、劳动关系终止原因

从雇主的角度来看,原因包括:

1、雇员的严重行为不当;

2、雇员缺乏胜任工作的能力和资格;

3、组织削减规模而进行的裁员;

4、对雇员的持续雇佣将违反法律规定;

5、其他一些实质原因。

从雇员的角度来看,原因包括:

1、因为年龄或健康原因(如精神病)而退休;

2、因为各种可能的原因而辞职,包括接受另一份新的雇佣合同或移民;

3、雇主违反了合同;

4、死亡。

三、劳动关系终止方式

国有企业行政方面采用违纪辞退、除名、开除等方式终止劳动关系,往往是因为职工的过错而非不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因经济原因终止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时,则往往采用正常辞退等方式,或者采用转移安置、下岗分流等替代方式。除名是指“用人单位对违反劳动纪律且屡教不改的职工停止录用,并从职工名册中除去其姓名。除名是由单位行政方面提出与职工终止劳动法律关系的一种处理方式,不属于行政处分”。开除是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二条给予犯错误职工行政处分中的一种。辞退在我国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等单位行政部门对有违纪行为、经教育无效的职工或待岗富余人员半年内仍无法提供工作岗位的人员解除其工作而终止劳动关系”。也就是说,辞退包括违纪辞退和正常辞退。后者不带有惩处的性质,属于正常情况下企业出于经济考虑解除劳动关系的形式。20世纪60年代初我国曾经在全国范围内精简企业使用的临时工、合同工和1958年以后来自农村的新职工以及部分195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精简职工是我国在传统计划体制下对用人单位裁员的特定提法。近年来,精简职工已经成为企业调整劳动力数量的自主经济行为,不再具有特定涵义”。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企业自主用工权的扩大,解雇包括裁员不再被认为是西方国家的企业所特有的劳动关系终止方式,而是越来越被作为是企业经营管理的正常措施。

劳动关系终止,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不复存在,一般如果雇员有违反公司规定、违反法律的事情,或是公司寻求效率的发展而裁员,即可以终止劳动关系,当然还有其他情况,以实际为主,了解相关的规定。


相关内容:

·办理银行贷款或者其他特殊事情的时候,可能工作人员会要求当事人
    办理银行贷款或者其他特殊事情的时候,可能工作人员会要求当事人出具住房证明,住房证明直接到当地的居委会给办理就可以了,居委会的工作人员会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情况给出具住房证明的。所以我国全国各地的住房证明格式基本上都是一样的,不过还是有很多人都十分好奇,在我国住房证明格式是怎样的? 一、在我国住房证明格式是怎样的? 兹有 同志,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居住...


·眼工伤鉴定级别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眼工伤鉴定级别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一级 10)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二级 17)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 三级 19)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 %(半径≤10°) ; 20)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 21)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24...


·河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管理实施细则 河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河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管理实施细则 河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管理实施细则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以下简称定额)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更好地为工程建设服务,依据住建部《建设工程定额管理办法》(建标〔2015〕230号)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各类定额及计价依据,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制度有哪些内容
    在传统里,妇女一直是被歧视的对象,认为妇女们就应该三从四德,即使到了新中国成立以后这种风气也一直存在,使得妇女不管是在家里还是到社会中工作,也饱受歧视的困扰。不过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也都逐渐意识到妇女同志的重要性以及妇女同志的过人之处。不过妇女同志一直以来都是被人视为弱小的对象。所以就有了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制度。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制度有哪些内容《劳动法》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双重劳动关系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在日常生活中,有的人同时在两个单位工作,领取两份薪水,这种在法律上面称为双重劳动关系。对于双重劳动关系,目前我国法律没有肯定也没有否定,职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因为机器设备老旧等因素导致工伤事故。那么双重劳动关系如何申请工伤认定?针对这个问题,我们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双重劳动关系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职工建立双重劳动关系的,由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


·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的影响是怎样的
    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一般处于弱势地位,所以,劳动合同法主要是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自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完善了劳动合同制度,明确了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管是对劳动者还是企业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当然,企业需要承担更多了义务和责任了。那么,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的影响主要有哪些呢?下面由我们为您整理。 1、书面劳动合同的限制和惩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企业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


·职工福利待遇包括了哪些
    职工福利待遇包括了哪些 一、职工福利待遇包括了哪些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企业为员工提供的福利项目如下: 1、社会保障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这四类险是我国劳动部门规定各类企业必须为员工提供的社会保险福利。除员工月工资外,企业为这部分保险大约支付相当于工资额的10-20%.有些效益较好的企业还为员工提供了牙医保险、家庭财产险、重大伤残保险等。部分有海外雇员的公司还在聘用合同中承诺...


·劳动合同法社保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是劳动者处理劳动关系方面的重要法律文件,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录用劳动者后,必须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如果不缴纳社保,企业涉嫌违法。这方面,劳动合同法也有所规定,那么劳动合同法社保方面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劳动合同法社保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1、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


·公司拖欠工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有哪些相关规定
    公司拖欠工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有哪些相关规定 一、公司拖欠工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


·建设工程质保金质保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是一种牵涉到资金的
    建设工程质保金质保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是一种牵涉到资金的问题,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约定,并体现在建设工程的承包合同中,在质保期到后才发生的支付行为;后者则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有明确规定,是针对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 建设工程质保金质保期分别是什么 建筑工程合同中一般发包人和承包人会约定质保期(一般是一年),质保金一般是在质保期满后支付。但是,同时法律又对建筑工程做出了最低质量保修期限...


·通常我们认为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就是书面的劳动合同,但
    通常我们认为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就是书面的劳动合同,但有时候恰好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这个时候有的人就会想到工资流水清单。那么工资流水清单能否证明存在劳动关系?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工资流水清单可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吗 根据劳动保障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


·劳动仲裁裁决了多长时间结果
    劳动仲裁裁决了多长时间结果 一、劳动仲裁裁决了多长时间结果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从立案到结案是45天,特殊情况可由院长批准延长15天,因此一般开庭后没有中止中断情形的,45天可以出仲裁结果。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一般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一般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