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新婚姻法 婚前购房婚后买房两者的差别是什么

房子在我们的生活中越来越重要,但随着房价价格越来越高,购房越来越难,购房的方式也很多样,有的是父母双方或者一方集资掏钱给子女买房,有的则是夫妻共同承担婚后买房还贷,那么新婚姻法 婚前购房婚后买房两者的差别是什么?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了解一下吧。





一、新婚姻法 婚前购房婚后买房两者的差别是什么

1、分清房产是婚前还是婚后财产:如果婚前就制备好了房子,那么房产证上写了谁的名字,就属于谁。结婚前男方买房,应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假如离婚,房子应归属男方,除非把房子做个公证,证明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在结婚后买房,如果还是男方出钱的话,在办房产证的时候,根据新规定,若夫妻双方都在场,且女方要在场签字,那么应是夫妻双方共用财产。

2、父母出资买房,算谁的?婚前买房,如果男方父母出全资买房,也没有明确表示房屋是赠与夫妻二人,那么房子是没有女方份额的。但是,如果是婚后男方父母全资买房,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予男方一人的话,房子是赠予夫妻二人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3、谈个恋爱就能敲诈房子?如果还没结婚,只是恋爱期间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分手后如何处置呢?无论是谁出钱购房的房屋,即使没有书面约定,但存在婚前购房协议,那么协议有效,若中止共同购房,则按照协议,双方各自取回所出房款。

4、婚后共还贷,增值房产咋分?谁付的首付,房子就归谁,另一方则可以获得与当年还贷支出相应比例的现金,增值部分也是根据双方婚后的还款比例来分割的。

5、婚前买房婚后领房本,咋算?判断房屋所有权,不仅仅是看获取产权证的时间,更重要的是何时、何人支付的购房款,因为支付购房款是取得房屋产权的实质要件,领取房产证只是取得房屋产权的形式要件。当然,对于婚前以及婚前的财产,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来约定归谁所有,但如果没有约定,依然是谁付钱,就归谁。就算结婚后才拿到的房产证,也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二、相关法律

第一条 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条 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第三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遗弃等严重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益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别程序要求变更监护关系;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九条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十一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二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第十三条 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第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第十六条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第十七条 夫妻双方均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八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第十九条 本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

根据我们的介绍,您应该对新婚姻法 婚前购房婚后买房两者的差别是什么这个问题有了一个基本初步的了解了吧。婚前购房和婚后购房的差别无非是房产的所属问题,一般的情况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但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也可以将房产转移给另一方名下。


相关内容: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几种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几种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也应当符合合同法对合同解除的以上规定。具体而言,当事人可依法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事由包括: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3、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4、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


·房屋租赁租赁合同解除的方式有哪些
    房屋租赁租赁合同是当事人双方关于房屋租赁相关事宜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对于房屋租赁租赁合同的签订要依法进行,解除房屋租赁租赁合同也是同样的道理,关于房屋租赁租赁合同解除,我们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 房屋租赁租赁合同解除 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使行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有约定解除及法定解除两种形式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


·在我国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处理
    中国的房价高居不下,很多人为了结婚,为买一套房子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可是,现实有时候是比较残酷的。婚后,如果因为各种原因,夫妻在调解无果得情况下,还是走到离婚那一步。离婚后,在财产分割问题上,房子的分割也是很重要的一部分。那么,在我国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处理呢? 在我国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处理? 1、协商解决。解决离婚房产分割纠纷之前,当事人应当心平气和坐下来好好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2、调解。让居委会...


·房屋买卖合同没写违约金怎么办
    在住房商品化的今天,很多人都会忘记在合同中添加对违约金的规定,担心如果发生违约事件怎么办,自己该如何来确保自己及家人的利益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呢?下面,将对房屋买卖合同没写违约金怎么办做出解答,希望解答对您解决疑问有所帮助。 一、合同法关于违约金的规定 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违约金。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


·遗嘱分配房产房产增值也是平均分配吗?
    遗嘱分配房产房产增值也是平均分配吗? 一、遗嘱分配房产房产增值也是平均分配吗? 是属于平均分配的,从而按遗嘱的人分配比例来进行获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


·开发商有违约能不能退房
    开发商有违约能不能退房很多人都梦想有属于自己的房屋,不过现实中可能的出现事与愿违的情况。不得不说,不少人也因为开发商的违约行为导致对所购买房屋不满意,提出退房要求。那么,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开发商有违约能不能退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开发商违约能不能退房? 开发商违约后,购房者是可以要求退房的,但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


·房屋反担保抵押合同 一、房屋反担保合同的定义 房屋抵押反
    房屋反担保抵押合同 一、房屋反担保合同的定义 房屋抵押反担保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 反担保合同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而与债务人签订的担保合同。即为担保人提供担保。 1、从本质上讲,反担保也是担保,故其同样具有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实现、维护交易安全的作用。 2、作为担保制度衍生出的一种特殊形...


·私自拿走债务人的房子违法吗
    1、拿走债务人的东西抵债时,债务人如果不在场,则债权人有可能涉嫌构成盗窃罪,除了民事责任外,还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2、如果债务人在场并加以阻拦,且债权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进行威胁等手段,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虽然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但是,如果构成故意伤害等其他犯罪的,则仍然会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即使没有达到刑事责任的程度,债务人仍有权基于物权法等相关规定,依法追究债权人相应的民事...


·小产权房拆除有补偿吗?
    小产权房拆除有补偿吗? 相信很多人对于小产权房不是很了解。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小产权房。 对于小产权房在拆迁过程中能否获得拆迁安置赔偿,分为两种不同情况。 (一)小产权房的性质是属于履行了审批手续的房屋,但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安置本集体民过程中擅自扩大了销售对象 由于根据现行...


·一房多卖的房屋归谁所有
    一房多卖的房屋归谁所有《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各个买家都有权利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即都有权要房子。然而房子只有一套,不可能多人同时购买,如果各个买家都要房子,根据相关法律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应该按照以下顺序处理:如果卖家给一方办理了过户,另一方没有办理过户的,房屋归先办...


·离婚房产变更费用多少费用?
    离婚对于现在的社会来说,已经变成一件不在令人惊讶的事情,民政局每天接收的办理离婚的案子比结婚的还要多,而关于离婚所产生的一系列法律问题也越来越多的被人们重视,婚姻存续关系、子女抚养权、以及财产分配问题等都是离婚需要解决的事情,今天我们主要是给您整理一些关于财产关系的问题,关于离婚房产变更费用多少费用这个问题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对于夫妻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属于房产共有权的变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律师费代写房产遗嘱收取费用是多少
    律师费代写房产遗嘱收取费用是多少律师可以代书遗嘱,但律师没有权利进行公正,公正需要到公证处办理。因此这个费用是分开的,即律师代书遗嘱的费用和公正的费用。一般律师代书遗嘱费用在800~1200元,公正在200~500元。但要注意,若是公证,以后想再撤销或改变该遗嘱,必须再通过公证方式更改,否则原公证遗嘱仍然有效。代书遗嘱是由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通常是在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病不能写字的情况下不得...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