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根据我国法律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鉴定个人能申请不?

不管是什么领域的什么事想都会发生一定的争议,就比如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关于工伤的争议,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工伤需要进行认定,很多人想要知道根据我国法律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鉴定个人能申请不?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个人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吗
先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完后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企业如不按规定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家属可以直接向上述部门进行工伤认定,但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是有时效限制的。企业申请的应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职工个人或家属申请的,自受伤之日起1年内向上述部门提出,过了时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就不会予以受理了。
二、工伤职工要如何申请工伤鉴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期限可延长至30日。工伤职工或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般来说,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应当经企业签字后报送。但如遇企业不签字的情况,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可以直接报送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接到用人单位的工伤报告或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后,应当组织工伤保险机构进行调查核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工伤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1、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相关单位负责在24小时内向人事处填报《职工受伤事故报告表》。2、工资科了解事故发生经过,并收集伤情治疗诊断材料,填制《职工伤残鉴定表》,介绍受伤职工去指定医疗机构作病情鉴定后报处务会研究。3、必要时,拟定函件及相关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4、根据鉴定结果,依据相关政策办理相关事宜。处理结果报处长。5、其他有关事项本程序中未明确的,按人事工作相关程序办理。当然是肯定的,我国规定工伤鉴定个人是可以申请的,但是必须自受伤之日起的一年之内向有关鉴定部门提出申请,如果过了这个时效的要求,申请将会无效。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可以咨询当地的有关部门。



相关内容:

·工伤不离职与辞职区别
    工伤辞职和不辞职的区别是领取伤残赔偿金的时间,员工在没有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前是不能领取伤残赔偿中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只能在解除劳动关系时才能力领取,员工本人辞职是可以获得全部的赔偿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


·工伤认定情形都有哪些 谁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情形并不少见,有时候上班路上发生点儿小车祸就算是工伤了,但这时候并不见得就会认定为工伤,这还要看是否符合法律中规定的工伤认定情形才行。那究竟我国在这方面是如何规定的呢?而法律中有规定哪些人是有权申请工伤认定的?下面我们就这两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伤认定情形都有哪些 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


·16岁未成年工使用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我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企业单位与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不得非法使用16岁以下的童工,未满16周岁被称为童工,而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被称为未成年工,未成年工是可以依法被企业雇用的,但是未成年工毕竟年纪尚小,他们在很多情况下无法承担起成年人的重任,因此不能像对待成年人那样对待他们,用人单位一定要注意16岁未成年工使用时应该注意的问题,依法使用未成年工。 一、16岁未成年工使用的概念 年满16周岁,...


·6根肋骨骨折与工伤鉴定等级是怎样的?
    现实生活中经常会有工作情况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伤残的情况发生,这种情况下是要求我们的企业员工进行工伤鉴定,这份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在已经被认定为确实是工伤的基础上,进行劳动力鉴定的行为,那么6根肋骨骨折与工伤鉴定等级是怎样的呢? 一、6根肋骨骨折与工伤鉴定 根据描述是可以初步判定为十级伤残以上,具体结果要以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为准。 依据GB/T16180一2014《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


·工伤伤残鉴定十级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伤残鉴定是分为一到十个等级的,从一到十等级是根据受伤的程度来进行划分的。相应的赔偿的标准也是从高到低。因此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工伤伤残鉴定十级赔偿标准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工伤鉴定标准十级赔偿: 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你所在...


·一、没签劳动合同我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没签劳动合同我可以随时辞职吗?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


·工伤假工资是全额发放吗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假不超过12个月的,是全额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


·在我国劳动关系期满视为延续吗?
    为了充分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制订了完备的法律体系,其中就包括和劳动者密切相关的劳动法。可是,许多人不太了解劳动关系期满的含义和具体应对措施。那么,在我国劳动关系期满视为延续吗?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在未签合同的情况下继续在单位工作,是否可以视为合同自动延续? 劳社厅函〔2001〕249号答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围墙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围墙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我国存在着许多各种各样的工程,不管是哪一种工程,它的质量都是有着相关的要求。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围墙工程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工程,那么,围墙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基本规定 1、在墙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500mm,洞口净宽度不应超过1m; 2、不得在下列墙体或部...


·工程款对方违约违约金是否缴税?
    工程款对方违约违约金是否缴税?工程款对方违约违约金,需要缴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但如果违约方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一方,由受让方收取其违约金,对于受让方来说应不涉及营业税...


·加班费可以只算基本工资吗?
    加班费可以只算基本工资吗? 一、加班费可以只算基本工资吗? 肯定是不行的;根据《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


·规范加班工资支付是怎样规定的
    规范加班工资支付是怎样规定的 一、规范加班工资支付是怎样规定的 劳动法加班费规定: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 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二、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