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在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是怎样的?

在我国,明确规定了在职员工工作期间凡是因为工作缘故受伤的都算是工伤,经过有关部门的工伤认定之后,可以依据相应的认定报告书从公司处获得应有的赔偿。那么,若非在工作时间,在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是怎样的呢?赶紧随我们详细的了解一下具体情况吧!有关上下班途中规定的概况《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从我国有关上下班途中法律规范的演变看,原先《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就上下班交通事故的适用条件非常严格,也非常明确具体,如必须是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职工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由道路交通机动车造成的事故。《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有所变化,适用条件变得较为宽松和原则。一是并不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只要实质上是上下班都可以;二是没有明确要求是必经线路;三是从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改为机动车事故;四是取消了发生的事故必须是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要求。同时,在我国有些地方人民法院也制定了适用上下班事故的具体规定。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1条规定,认定职工工伤的“上下班途中”是指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途中。职工在合理时间段内的迟到、早退途中,应当认定为上下班途中。职工在上下班途中从事了其他活动,该活动是职工日常工作生活中必须的、合理的要求,且在合理时间内未改变以“上下班”为目的的合理路线,应当认定为“上下班途中”。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的“途中”应理解为职工在上下班,包括加班加点的上下班的合理路途中,可以参照路途的方向、距离的远近及时间因素等综合判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应理解为既包括职工在上下班途中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的伤害,也包括职工在上下班途中没有驾驶机动车而受到机动车的伤害;既包括发生在城市道路的伤害,也包括发生在其他道路或者区域内的伤害。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工伤认定,不考虑受到伤害的职工在机动车事故中承担的责任情况,但具有《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规定情形的除外。从上述我国关于上下班事故的规定看,它的内容是极其丰富的,为此也需要更加复杂的法律适用方法相互配合、共同作用。我国关于上下班事故的工伤规定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如何认定“上下班途中”;二是职工因何受到伤害;三是职工承担责任的状况。这些都需要法律解释中的文义解释、社会学解释以及法律漏洞的填补等法律适用方法予以解决。以上便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可以说包含了在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的各个方面。首先,要明确上下班的概念,在符合该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又出现非自己认为因素导致受伤的,应当是可以按照法律程序准备好需要的材料证据进行工伤认定的。



相关内容:

·工程质量划分的标准是什么?
    工程质量划分的标准是什么?工程的质量是一个建筑物的生命和灵魂,工程质量一旦出现问题,会影响工程的使用寿命。确保工程质量合格是建设方对施工方的基本要求,在工程竣工后,建设方会组织专业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评定。目前我国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三级,那么,工程质量划分的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吧。 一、工程质量划分标准是什么? 工程质量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


·公路工程质保期有效期是多久
    公路工程质保期有效期是多久一般来说,为了保证工程安全质量没有问题,都会让施工单位在施工前交付保证金,当工程施工结束后开始计算一段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如若工程没有发生任何质量问题,就可以将保证金打回给施工单位,但是一旦工程,如公路工程在公路工程质保期内发生安全事故,则不仅不返还保证金,施工单位还需要立即整改。一、公路工程质保期质量保修期是施工单位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


·发包人有时候不会把建设工程发包给一个承包方,而是会把建设工程
    发包人有时候不会把建设工程发包给一个承包方,而是会把建设工程分包给两个承包方,这就会签订建设工程分包合同,那么工程分包合同的效力是怎么样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建设工程分包是指经发包人同意或者认可,建设工程的总承包人将承包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可见,分包是在总承包合同之外,以总承包人(分包合同...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市政工程是一个城市建设过程中主要的工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市政工程是一个城市建设过程中主要的工程,包括市政道路工程、绿化工程和园林工程等。市政工程和人民群众的生活是息息相关的,因此,建设单位务必要保障市政工程质量达标。在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会组织对其验收。那么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么规定的?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具体做个了解吧。 一、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是什么? 1、检验批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


·没工作无力支付抚养费怎么办,需要支付到何时?
    部分朋友由于不了解相关法律规范,故而误以为抚养费只是在离婚后拥有探视权额一方需要支付的。这种想法显然是错误的,抚养孩子是作为父母的义务,无论婚姻关系是否存续,都是需要支付的,若父母没工作无力支付抚养费怎么办?一、没有工作也要支付抚养费吗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在上海工伤赔偿流程是怎样的,怎么申请工伤赔偿?
    当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人身损害时,可以申请工伤赔偿。但是很多劳动者并不知道在上海工伤赔偿流程是怎样的?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介绍工伤赔偿流程的相关知识,希望帮助您解决这方面的问题。一、在上海工伤赔偿流程是怎样的1、申请工伤认定。事故发生后,受伤职工应及时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工伤保险赔偿的第一步。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一系列的程序,工伤认定是工伤保险赔偿的第一步,也是工伤保...


·辞退职工的类型包括哪些 辞退没有书面通知可以吗
    虽然法律规定,劳动者的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但是,法律亦保护用人单位的权益,所以在一些法定情况下,单位是可以辞退劳动者的。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单位辞退职工的类型包括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辞退职工的类型包括哪些 1、过失性辞退是指企业在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况下,无须提前30天通知,而即刻辞退职工的行为。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过失性辞退主要有以下情形:(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


·哪些可以成为误工费损失证明?
    哪些可以成为误工费损失证明?1、《收入证明》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2、《收入状况证明》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内容包括从事的行业、工作所在地、工作内容,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二、计算误工费要注意哪些事项?1、当事人的误工有固定收入...


·一、劳动关系认定仲裁流程是什么?
    一、劳动关系认定仲裁流程是什么?劳动争议仲裁仲裁也称公断,仲裁作为企业劳动争议的处理办法之一,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依法对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争议案件进行居中公断的执法行为。仲裁一般要经历这样几个阶段:(1)案件受理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两项工作:一是当事人在规定的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请求仲裁的书面申请;二是案件受理。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一段时间内要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2)调查取证阶段...


·什么工作有五险一金?
    五险一金,您应该知道,是工作单位给的保障,给员工的福利,所以,一份工作有没有五险一金,也是您找工作比较有必要去考虑的一点,您应该都对相关问题很有兴趣,那么,五险一金是什么以及什么工作有五险一金?下面,就让给您解答一下这些问题。   一、什么工作有五险一金   (一)、只要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就应该为劳动...


·我国法律是如何进行劳动合同期限策划的?
    我国法律是如何进行劳动合同期限策划的?为了防止出现一些因为劳动合同时间上的问题而产生的纠纷,立法机构以及立法专家对劳动合同期限进行了研究策划并制定出了有关最合理的劳动合同期限的法律法规。下面就跟着我们一起学习我国法律是如何进行劳动合同期限策划的吧。 一、我国法律是如何进行劳动合同期限策划的? 按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


·公司员工福利有哪些
    我们知道,当劳动者正式进入公司工作后,公司会通过相关规定给员工享受其应该享受的福利,以此来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但是,很多人并不清楚自己到底应该享受哪些福利,下面,我们将为你详细介绍公司员工福利有哪些,详情请阅读下文。 员工福利是企业人力资源薪酬管理体系的一部分。员工福利一般包括健康保险、带薪假期或退休金等形式。这些奖励作为企业成员福利的一部分,奖给职工个人或者员工小组。 一、优厚薪酬 优厚...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