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刑事诉讼法143条规定内容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是我国针对刑事案件制定的审理法律,刑事诉讼法对违法犯罪有着威慑和处罚作用,是我国惩治犯罪的基础性法律。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了受害人的起诉权利。那么,刑事诉讼法143条规定内容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刑事诉讼法143条规定内容有哪些?


第一百四十三条 【不起诉决定的宣布】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二、刑事诉讼法143条释义


不起诉的决定必须经过公开宣布的程序,不能以送达代替向被不起诉人宣布不起诉的决定。公开宣布的地点、范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确定,但必须有被不起诉人在场。同时,检察机关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被不起诉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不起诉的决定,一经宣布,立即生效,被不起诉人从法律意义上讲是无罪的。对被羁押的被不起诉人,应当立即释放。


三、不起诉制度的性质


在刑事诉讼发展史上,关于不起诉制度有起诉法定主义和起诉便宜主义之说。中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基本是以起诉法定主义为主,兼顾起诉便宜主义。17这实际上是兼顾了起诉法定主义与起诉便宜主义的长处,以使诉讼程序更为合理和科学。不起诉是公诉的组成部分,与修改前的刑事诉讼法相比,不起诉的情况有了很大变化,例如,绝对不起诉在过去的做法是以撤销案件来处理的,相对不起诉过去是以免予起诉处理的。而增设存疑不起诉,保留追诉权,即检察机关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如果有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检察机关仍可以起诉。 长期以来,中国法学界和司法部门对于1979年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免予起诉存在较大的争议,多数人认为检察机关免予起诉的决定职能相当于法院作出的确认有罪但免除刑罚的判决,这样,赋予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这种定罪免诉的权力显然是行使了人民法院的职能,客观上破坏了法律的权威。因此,中国在1996年修订刑事诉讼法时,立法者充分考虑了司法部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取消了免予起诉,确立了相对不起诉,即赋予检察机关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灵活处理便宜行事的权力。检察机关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但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享有决定是否起诉的自由裁量权这样就将原来可以适用免予起诉的对象纳入不起诉的范围,在原有的不起诉制度中增加新的内容,可见,不起诉内涵扩大了,形式更多元化了,形成了适合中国国情的不起诉制度。


不起诉制度作为检察机关和受害人独有的一项职权,体现了中国“区别对待”和“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其理论渊源是起诉便宜主义是指公诉方依据法律的授权,基于刑事惩诫的目的和权衡各种利益,对其所审查起诉的刑事案件,选择是否做出控诉以停止刑事程序的原则。起诉便宜主义是与起诉法定主义相对应的刑事诉讼原则,从性质上看,起诉法定主义更似属起诉方职权原则,是一种相对于起诉主体的追诉义务,起诉便宜主义是从起诉的内容着手,更注重起诉后果、起诉效力,以及不同的刑事政策而便宜起诉。在现代刑事诉讼中,基于各种刑事政策权衡和增强诉讼效率的要求,绝对的起诉法定主义已无法在各国刑事诉讼中实现。起诉便宜主义在各国刑事诉讼中都有了直接的体现,起诉便宜主义与起诉法定主义并存相济已成定势。中国起诉制度的改革也基本上是遵循这一思路进行的。


综上所述,不起诉制度是我国公诉制度的一部分,不起诉体现了受害人独有的法律权利,对犯罪嫌疑人区别对待或者宽大处理。一旦受害人放弃起诉的权利,在押的嫌疑人应当立即释放。刑事诉讼法143条规定了不起诉后,受害人与嫌疑人的法律结果,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




相关内容:

·醉驾拘役有监外执行吗?
    一、醉驾拘役有监外执行吗? 拘役可以监外执行,但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监外执行的适用必须具备: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


·其他罪与传销罪竞合具体什么意思?
    近年来,传销的风越来越大,许多人冒着犯法的风险顶风作案,传销属于犯罪我们您都知道,可是要细说如何判断传销以及传销组织的特点特征又说不上来。但我们常常也会听到在法律中的“竞合”问题,那么与传销罪竞合是什么意思呢? 一、传销的含义 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


·被网络诈骗的后果严重应该怎么量刑?
    被网络诈骗的后果严重应该怎么量刑? 诈骗,就是行为人以其非法占有为其目的,通过虚构的事实或者是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被害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行为。这种行为,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将该行为定性为犯罪,并且以诈骗罪定罪量刑。那么被网络诈骗的后果严重应该怎么量刑? 一、诈骗罪量刑标准 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


·隐瞒军情罪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
    隐瞒军情罪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 一、隐瞒军情罪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 《刑法》第四百二十二条规定:故意隐瞒、谎报军情或者拒传、假传军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与相关罪责的区分 (一)区分隐瞒、谎报军情罪与拒传、假传军令罪的界限 本罪和拒传、假传军令罪侵犯的客体相同,主观上也均由故意构成,而且并...


·单位犯罪单位吊销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单位犯罪的现象在现实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与其他的民事主体的犯罪行为不同,此时受害群体一般是比较广的,故而此时一般会通过向司法机关起诉的方式,解决纠纷案件,我国刑事法律,关于单位犯罪单位吊销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单位犯罪单位吊销的法律责任:(一)未追诉犯罪单位是否合法根据2001年1月《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对于应当认定为单位犯罪的案件,检察机关只作为自然人犯罪案件起诉的,人民法院...


·刑诉法第七十条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当代社会,刑事诉讼法是一部与实体法相配套实施的程序法,刑事讼法的条文内容十分的多,涉及到的事项范围也是比较广阔的,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普通老百姓一般都不知道刑诉法第七十条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刑诉法第七十条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第七十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


·犯罪中止跟未遂怎么区别
    犯罪中止跟未遂怎么区别?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即欲为而不能为。在犯罪中止中,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主动放弃当时可以继续实施和完成的犯罪,即能为而不为。3、行为结果不同。犯罪未遂的结果是犯罪未逞,是指行为人没有完成某一...


·偷税漏税罪量刑起点是什么?
    偷税漏税罪量刑起点是什么?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


·故意伤害轻伤2级赔偿40万就可以不判刑了吗
    故意伤害轻伤2级赔偿40万就可以不判刑了吗?故意伤害轻伤2级赔偿40万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故意伤害罪是公诉案件。针对公诉案件,公诉人是检察院,公诉人系履行国家职权,不会因为被害人与被告人之间达成和解,而完全不顾案件事实,不提起公诉。而是被告人构成刑事犯罪的,公诉人还是会依据事实和法律决定是否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还是会依据事实和法院确定被告人是够构成犯罪,是否判刑。只是在被害人与被告人达成和解且对...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铁路职工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的行为,可能涉嫌犯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依照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构成本罪,需要造成严重后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不是犯罪。另外,本罪的主体也是特定的,仅限于铁路职工,并不是任何人都有资格成为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犯罪主体。那么,我国对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一、什么叫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一)铁路运营安全...


·刑法中的贩毒罪未遂的认定
    刑法中的贩毒罪未遂的认定在司法实务中以毒品实际的具体交付行为来作为贩卖毒品罪的既遂标志,既是基于对既遂形态的行为犯量的规定性,同时也是由主客观相统一的严格犯罪构成要件所决定的。认为贩卖毒品罪的既遂需要用主客观犯罪构成要件相一致来认定。即认为:贩卖毒品的当事人在主观上要具备贩卖毒品的意图,也就是主观犯意构成,同时还需要其已经在客观上实施了有偿的毒品转让行为,就是客观的构罪要件,这两个要件是认定贩卖毒...


·偷税漏税初犯刑事责任吗
    这个要看事件实际情况,纳税人采用隐瞒、或者欺骗的手段采用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方式也就是虚假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的数额较大且超过应交税额10%的,扣缴义务人采取前述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以逃税罪论处。逃税行为构成犯罪,是要根据犯罪情节轻重处以拘役或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但是逃税罪在制定时有一款责任阻却事由,也就是当纳税人逃税时,除了那些五年内因逃税受过刑事处罚或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