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期货合同签订的流程是怎样的

期货合同签订的流程是怎样的?随着利率市场化政策的深入实施,在国家宏观调控力度越来越大的情况下,资金投资渠道的选择相对缺乏,尤其是对普通投资者来说,银行存款收益率太低、实体经济对行业前景不了解、房地产价格已出现泡沫、股票市场长期低迷,因此,有些风格激进的投资者选择了期货投资,那么,期货合同签订的流程是怎样的呢?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客户,需要与期货公司签署风险揭示书和期货经纪合同,并开立期货账户。
一、开户应具备什么条件,需要带哪些材料?
客户开户必须以真实身份办理开户手续,开户对象分为个人户和法人户。个人开户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并且提供复印件,签署时需提供相应的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以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法人户开户需出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其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国有企业或者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还需要出示主管部门或董事会批准进行期货交易的文件等。上述证件、文件要求留存复印件。按照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成为期货经纪公司客户:1、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2、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和期货业协会的工作人员;3、证券、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4、未能提供开户证明文件的单位;5、中国证监会规定不得从事期货交易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二、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
按照规定,只有当客户已经知道期货交易的风险并在《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上签字确认后,期货经纪公司才能与客户签署期货经纪合同。目前,国内各期货经纪公司制定的《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在内容上基本是相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头寸风险、保证金损失和追加的风险、被强行平仓的风险、交易指令不能成交的风险、套期保值面临的风险和不可抗力所导致的风险等。
三、选择交易方式
目前期货投资者可以通过书面、电话、计算机、网上委托等方式下达交易指令:1、以书面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投资者应当填写书面交易指令单;2、以电话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期货公司必须同步录音;3、以计算机、网上委托以及其他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期货公司应当保存能够证明交易指令内容的记录。
四、商定选择事项或特殊事项
《期货经纪合同书》包含了期货经纪业务中的最基本内容,通常是一种格式化文本。其中有些内容具有可选择性或有待商定的,比如,交易方式的选择、通知方式的选择;又如,有些期货经纪公司在客户出入金方面可以提供“银期转账”方式,客户也可以作出是否使用“银期转账”的选择,但是,如果决定使用,那么还要签署《银期实时转账协议书》;还有,手续费的高低也有待双方协商后确定;最后,如果客户有一些格式化《合同书》之外的特殊要求,也可以通过双方协商确定。而所有这些,自然都必须在签署合同之前确定
五、签订《期货经纪合同书》
《期货经纪合同书》对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的约定。由于合同书具有法律效应,受到法律保护,双方必须按照合同书的约定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合同书通常有下列内容:委托;保证金;强行平仓;通知事项;指定事项;指令的下达;报告和确认;现货月份平仓和实物交割;保证金帐户管理;信息、培训和咨询;费用;免责条款;合同生效和修改;帐户的清算;纠纷处理;其他事宜。按照规定,期货经纪公司在接受客户进行期货交易之前必须与客户签署《期货经纪合同书》,而且,为了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及保障合同真实持有人的切身利益,合同书必须当面签署。通常,这种签署是在公司营业场所进行的。然而遇有特殊情况,期货经纪公司也会派出员工到客户处,与客户当面签署合同。首先,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到期货公司开立期货账户,在熟知和认可期货交易风险后,签署交易风险说明书,其后选择书面、电话或网络委托的交易方式,对资金转账、手续费标准等事项提前进行协商,在双方达成一致后即可签订期货经纪合同书。



相关内容:

·没签合同被辞退怎么赔偿?
    没签合同被辞退怎么赔偿? 没签合同被辞退怎么赔偿? 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


·仓储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
    仓储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1、保管人须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保管人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表明保管人对收到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事实进行确认。保管人未签字或者盖章的仓单说明保管人还没有收到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故该仓单不发生法律效力。当保管人为法人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及雇员签字;当保管人为其他经济组织时,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当保管人为个体工商户时,由其经营者签字。盖章指加盖保管人单位公章。签字或者...


·合同履行的原则诚实信用规定是什么?
    合同履行的原则诚实信用规定是什么?合同履行的原则诚实信用规定是包括适当履行原则和协助履行原则。合同履行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具体来说,包括了适当履行原则和协作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不仅适当履行自己的合同债务,而且应协助对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履行原则。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


·定金合同是否为实践合同?定金合同的属性是什么?
    定金合同是否为实践合同?定金合同的属性是什么? 一、定金合同是否为实践合同 属于实践性合同,因为定金的交付就属于实践性。 二、定金合同的属性 定金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它具有合同的共性,同时它又具有合同共性以外的特征。 1、从属性。定金合同属于从合同的一种,从属性质表现为:定金合同的有效以主合同之有效为前提,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必然无效,而定金合同无效,主合同并不因此无效。 2、实践性。...


·办了入职没签合同是否可以离职?
    办了入职没签合同是否可以离职?可以,需要依法办理离职手续,提出书面申请,做好交接工作,但随时可以走人,不用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


·合同法规定的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多少年?
    合同法规定的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多少年?合同在成立以后是可以撤销的,但是很多人对于合同的撤销权并不是很了解,对于这一权利的行使期在各国法律中均有不同规定,关于这些不同之处的体现和对比,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解答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多少年这一问题。 一、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多少年? 撤销权是一种权利,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既可以行使撤销权,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撤销或者变更该合同,也可以放弃撤销权,不行使...


·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行使有什么规定?
    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行使有什么规定? 所谓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和权利的行为危害自己债权的实现时,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在行使撤销权时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要准确把握撤销权行使的条件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要行使撤销权必须具备相应的主观和客观条件。 从债务人来说,应该具备的客观条件有四个方面:第一是债务人实施的危害行为发生在债权人的债权债务成立以后,消灭...


·单方合同解除权的时间限制是多久
    单方合同解除权的时间限制是多久?单方合同解除权的的有效期为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权消灭:(1)具有解除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解除权;(2)具有解除权的当事人知道解除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解除权。二、什么情况下单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2)因拒绝履行主要债务不能实现合同目的。(3...


·对动产租赁合同诉讼的管辖是怎么样的?
    对动产租赁合同诉讼的管辖是怎么样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合同纠纷案件中的有效协议管辖优先于法定管辖适用。在确定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问题时,应当先看合同中有无协议管辖的约定,如果有,再判断该协议管辖约定...


·主合同过诉讼时效已过可以起诉吗
    主合同过诉讼时效已过可以起诉吗不可以到人民法院申请起诉,但是可以找对方进行商量,处理事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二、诉讼时效已过,债权人怎么办1、债务人签收催收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在法释(1997)7号文中指出,根据民法通则第四条、第九十条的规定的精神,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


·广告合同违约责任的划分标准是怎样的
    广告合同违约责任的划分标准是怎样的 一、合同违约概念 合同违约是指违反合同债务的行为,亦称为合同债务不履行。这里的合同债务,既包括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又包括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还包括根据法律原则和精神的要求,当事人所必须遵守的义务。仅指违反合同债务这一客观事实,不包括当事人及有关第三人的主观过错。各个国家合同法对违约行为形态的划分都是不一样的。 二、广告合同违约责任划分标准以及赔偿标准 ...


·无权处分不影响合同效力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无权处分不影响合同效力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一、无权处分不影响合同效力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一条【效力待定的合同】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零六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