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著作权登记合同的模板是怎样的

著作权登记合同的模板是怎样的?

在当今社会,人才济济,越来越多的人有著作,人们的维权意识也越来越重,于是进行著作权登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那么您又知不知道著作权登记合同的模板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看看我们为您找的模板。

著作权登记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本着互利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著作权登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以下著作权登记事务:(名称)共计登记_______件。申请人地址: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

二、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如实陈述情况,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即时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登记事务。

2、本合同生效期间,如有本合同条款中所列的“申请人地址”、“联系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等项目中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甲方务必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三、乙方义务

1、乙方有义务严格遵守顾问服务的行业标准和职业标准,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为甲方提供的资料保密。

2、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本合同第一条为甲方办理著作权登记事项。

四、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及付款方式:

项目:著作权登记

总计(大写)人民币:_______元整,协议签订时甲方支付乙方全部款项的_______%,即首付款¥元整,乙方拿到著作权登记证书后,甲方付清余款,乙方将证书快递给甲方。

五、甲方资料齐备并交纳费用之后,乙方负责办理著作权登记的所有事宜,在甲方提供的文件齐全后申请递交到国家版权局,并在受理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拿到著作权登记证书(不含补正时间,公告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拿到证书)。甲方应当及时配合乙方尽职完成委托的著作权登记事项。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中途终止合同,或因甲方提供资料虚假,依法不具备条件导致申请失败,代理费用不退还。

2、著作权登记完成后(暨证书已出证),甲方不得拒收证书或拒付余款。

3、乙方不得无故中途终止合同,如乙方中途终止合同,必须返还甲方已交服务费。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

代表:(签章)开户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所以从以上看来,著作权登记合同的模板制作并不复杂,想要通过此方法来对自己的作品进行维权的,可以进行著作权的登记。只要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并且符合条件,准备好著作权登记的材料,那么您想要保护自己的作品,使作品的原创性提高,就可以通过此方法来实现。


相关内容:

·专利申请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专利申请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专利包括发发明专利、技术专利等等。这些发明创造和技术的拥有者需要向国家申请专利之后,这些发明才会被保护。一般来说,许多当事人都会将申请专利事项委托代理人代办,双方会针对代办事项签订协议。那么,专利申请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我们整理了以下文章,相信对您会有所帮助。 一、专利申请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合同的签订,一般应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合意,既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订...


·商标权侵权诉讼时效是多久
    商标权侵权诉讼时效是多久?之所以要对商标做出相应的保护,是因为现实中经常发生商标侵权事件,这对商标权人的利益是很大的损害。而实践中,产生的商标侵权纠纷,也是有一定的诉讼时效限制的。一旦超过规定时效,那么法院就不会受理。那到底商标权侵权诉讼时效是多久呢?我们为您介绍。 一、商标权侵权诉讼时效是多久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


·外观专利保护范围是什么
    外观发明专利是什么意思?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在外观、图案、色彩或者产品组合等方面具有美观性,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是指工业产品的外观设计,即工业产品的风格。外观设计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受专利法保护。指依法应当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形状、图案、颜色或者组合的设计;外观的设计;产品的美观;适用于工业的应用。二、外观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是什么?专利法第56条第2款规定,外观设...


·宣告专利无效的理由?
    宣告专利无效的理由有哪些 一、宣告专利无效的理由有哪些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规定,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有以下各项: 1、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对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定义。 2、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或者其利用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3、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符合《专利法》关于新颖性、实用性、和创造性的要求。 4、取得专利...


·版权登记职务作品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版权登记职务作品需要的材料有哪些?版权登记职务作品需要的材料有:填写作品登记申请书、作品登记表、权利保证书各一份,提交作品原件及复印件、作品说明书各一份;委托创作作品申请版权登记的,著作权人还应提交著作权人及创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这类作品,著作权由作者(单位职工)享有。但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有权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意义是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02年修订)第15条规定:“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合同,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2002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5条规定:“当事人应当自专利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备案手续。”现实中,很多个人或单位由于怕麻烦、不想多花钱而不去备案,到了“用得着的时候”才发现,原来备案还可以有那么多用处或好处:...


·商标使用四年被无效宣告的理由是什么?
    商标使用四年被无效宣告的理由是什么?1、绝对理由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不具备可视性、显著性和合法性的,可以被宣告无效。另外,“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也属于商标无效的理由。2、相对理由构成商标权相对无效的原因是商标权同在先取得的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相冲突。主要包括:因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而无效;因侵犯他人驰名商标权而无效;因抢注他人未注册商标而无效;因违反代理或代表的规定而无效。《商标法...


·根据法律规定专利侵权赔偿多少?
    根据法律规定专利侵权赔偿多少?根据法律规定专利侵权赔偿是根据当事人损失金额来进行确定的。赔偿损失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专利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确定;被侵权人所受到的损失或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可以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停止侵权 是指专利侵权行为人应当根据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处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裁判,立即停止正在实施的专利侵权行为。消除影响 在侵权...


·注册商标自什么起计算
    注册商标自发布注册公告起计算。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二十八条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


·普通商标侵权案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普通商标侵权案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人民法院为确定...


·发明授予专利的条件包括几种?
    发明授予专利的条件包括几种我国《专利法》规定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专利权有管辖权的法院有哪些
    专利权有管辖权的法院有哪些?1、第一大类是当事人不服专利局及其专利复审委员会处理决定的专利行政案件,2、第二大类是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引起的诉讼,而专利侵权纠纷、专利合同纠纷,3、第三大类是专利犯罪案件,如假冒他人专利。针对专利行政案件的管辖,最高人民法院有明确规定,均由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一审法院。针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引起的纠纷,通常由被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或经济特区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