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刑拘无罪释放怎么赔偿?

刑拘无罪释放怎么赔偿?在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过程中,公检法三机关都是有权对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但有时候采取了这样的措施之后,却发现嫌疑人、被告人是无罪的,并且之后也是进行了无罪释放,此时可以依法向国家申请赔偿。那刑拘无罪释放怎么赔偿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刑拘无罪释放怎么赔偿
1、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机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15日内支付赔偿金.2、这种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按日支付赔偿金,每日的赔偿金额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二、哪些情况下适用刑事拘留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刑事拘留适用范围是:(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现行犯是指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犯罪后被即时发现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一定的证据证明可能是实施犯罪行为的人。从以上可以看出刑事拘留的适用对象是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有着严格的界限和标准,不能随意变更和超越。但在公安司法实践中,部分干警对这一标准的掌握不是很好,主要表现为两种倾向,一种是刑事拘留适用范围过于随意化、扩大化。公安干警的法制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严重是导致这种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这种倾向主要表现为:(一)为防止治安案件当事人申诉,起诉而对其采取刑事拘留,以拘代处,混淆了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的界限,扩大了刑事拘留的范围。(二)由于刑事拘留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日期有限,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用行政拘留代替刑事拘留以延长办案时间。(三)以拘代查,滥用拘留,对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有犯罪嫌疑的人随意进行拘留审查,甚至有公安机关在对外来人口清查时发现没有身份证的人也进行刑事拘留的以拘代查。(四)有的公安机关出于地方保护的目的,将典型经济合同纠纷中的债务人强制刑事拘留,以逼取债务人及其家属迅速还欠,插手经济纠纷案件。另一种倾向是对刑事拘留的适用范围掌握的过于僵化,无形中缩小了刑事拘留的范围。当然了这种做法的目的各种不同,有的地方公安机关是为了增加捕教率,有的是对公安侦查工作责任心不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还有的是公安干警徇私情。此外还需指出的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的规定,即使这些人符合条件也不得对其适用刑事拘留。在对嫌疑人、被告人做出刑事拘留的决定时,必须要在《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的范围内采取措施,不然就会出现违法的情况。而要是刑拘之后又无罪释放的,此时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至于刑拘无罪释放怎么赔偿,上文已经做出了讲解,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相关内容:

·生母把孩子抛下不管构成遗弃罪吗?
    生母把孩子抛下不管构成遗弃罪吗?生母把孩子抛下不管并不一定构成遗弃罪,法律上规定的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


·抢夺罪最新数额标准是怎样的
    一、抢夺罪最新数额标准是怎样的抢夺罪是数额犯,行为人抢夺公私财物的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构成抢夺罪,予以立案追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二、抢夺罪罪行处罚1、犯本罪的,...


·刑事抗诉当事人称呼是谁?
    一、刑事抗诉当事人称呼是谁?刑事抗诉当事人称呼应该是检察院。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抗诉分为依上诉程序和依审判监督程序两种提出方式。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同级人民检察院可在抗诉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可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应依法再审。再审...


·团伙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对于盗窃犯罪其实也是有可能存在团伙犯罪的,而此时就要区分不同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的身份作用了。不过不管是否构成团伙犯罪,就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来看其实都是一样的。那究竟法律中规定的团伙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团伙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


·拘留期间发现新的犯罪是否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刑事拘留期间发现新的犯罪是否重新计算羁押期限?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明其身份的,也...


·敲诈勒索罪的既遂标准是什么
    敲诈勒索犯罪往往表现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而对于此罪也是存在未遂、既遂的标准。由于法律中对未遂犯的处罚要轻一些。因此很有必要认定清楚敲诈勒索罪的既遂标准是什么。对此,我们整理相关资料,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敲诈勒索罪的既遂标准: 通常的情况下,敲诈勒索罪的完成形态属于结果犯,它的既遂与未遂均以行为人实现对财物的实际控制为标准,即行为人使用了恐吓、威胁等手段使被害人产生...


·新刑法对对外国公职人员行贿罪既遂的量刑标准
    一、新刑法对对外国公职人员行贿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怎样?新《刑法》对对外国公职人员行贿罪既遂的量刑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


·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的界限是什么
    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的界限是什么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2、定义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实施完成的是既遂。3、量刑不同:犯罪既遂按照相关法律行进审判定罪,而犯罪未遂在量刑上往往有减免,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犯罪未遂必须具备的条件1、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所谓实行犯罪,就是实施符合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


·如何理解新刑诉法第171条的内容?
    刑事诉讼法的颁发,为检察院审理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公民在提起上诉之前,也需要实现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确定自己是否有上诉资格。司法机关在受理上诉请求后,会进行审查,自诉案件审查后的处理是由新刑诉法第171条规定的,具体该如何理解该项法规呢? 一、如何理解新刑诉法第171条的内容? 第一百七十一条 【自诉案件审查后的处理】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


·中国最高有期徒刑多少年
    有期徒刑是有刑期限制的,而法官在对罪犯判处有期徒刑的时候,必须要在规定的刑期内,结合具体的犯罪情节作出。那现在中国最高有期徒刑多少年呢?如果你不是很清楚的话,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一、中国最高有期徒刑多少年《刑法》第45条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但是,有两种情况例外:第一,根据刑法第50条的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


·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决书有没有例文?
    众所周知,故意伤害罪是指在清楚自身行为的前提下,故意对他人造成无法挽回的伤害,这种罪行一般在一审中很难得出结果,需要有判决书,那么,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决书有没有例文?任何判决书都是有例文的,故意伤害罪也不例外。 我们今天整理了很多故意伤害罪的例文,一起看一下。 一、法院诉讼文书样式 自诉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被告人……(写明...


·集资诈骗司法解释全文审理刑事案件的规定
    为了防止不法分子非法集资,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经济发展的良好态势,国家机关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的行为,更以立法的形式对其加以严惩。近年来,市场经济往来中不乏非法集资现象,在经受害人起诉,法院受理后,审理案件时法院会参考集资诈骗司法解释全文审理刑事案件的规定对涉嫌诈骗者的行为加以审判。 集资诈骗司法解释全文审理刑事案件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