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玩忽职守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国家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中,存在一些玩忽职守的行为,例如有的工作马马虎虎,草率从事,敷衍塞责,违令抗命,极不负责任,或者,有的擅离职守,撒手不管。这些行为一旦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就会构成犯罪。那究竟构成玩忽职守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构成玩忽职守罪如何量刑

(刑法第397条)

(一)标准同滥用职权罪(一)

(二)标准同滥用职权罪(二)

(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疏于审查或者审查不严,致使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被办理登记手续,数量达到5辆以上或者价值总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以玩忽职守罪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致使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被办理登记手续,达到前款规定数量、数额标准5倍以上的,或者明知是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而办理登记手续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实施上述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四)标准同滥用职权罪(四)

二、玩忽职守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1、构成玩忽职守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六个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情节较轻,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或拘役刑: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的;

(3)徇私舞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4)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5)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6)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巨额外汇被骗或者逃汇的;

(7)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8)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2、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以玩忽职守罪论处的,具有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二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增加有期徒刑一年。具有情形之一且情节较轻,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或拘役刑。

3、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其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一年:

(1)致人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0人以上,或者轻伤15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其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五年;同时具有两个情形的,为有期徒刑六年;情节严重的,为有期徒刑七年:

(1)致人死亡7人以上,或者重伤15人以上,或者轻伤30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以上的。

4、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以玩忽职守罪论处的,具有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款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六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二年。

(2)前款人员犯玩忽职守罪,具有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八年;同时具有两个情形的,为有期徒刑九年;情节严重的,为有期徒刑十年。

因工作失误往往也会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但是与玩忽职守罪客观行为特征不同以及导致发生危害结果的原因不同,所以不能按照玩忽职守罪量刑处罚。被控玩忽职守罪,不妨请专业的刑辩律师帮忙,从而有效地维护自身的最大利益。至于玩忽职守罪量刑标准的内容,我们就为您解答到此,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相关内容:

·什么是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
    一、什么是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是指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毒种、菌种扩散,后果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具体是国家的传染病菌种、毒种管理制度。在整个传染病防治工作中,传染病菌种、毒种的分离、引进、培养、试验以及传染病菌苗、疫苗的生物制品研制开发、生产使用占据...


·死刑缓期执行是怎么规定的
    死刑缓期执行是怎么规定的 生命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一生当中最宝贵的财富,问题是有些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的过程当中,无视他人的生命,随意践踏我国的法律,那么肯定最终的结果也会得到我国法律的严厉制裁。虽然我国刑法规定的有死刑,但实际操作的时候,更多的情况下是判处犯罪嫌疑人死刑缓期执行,还是留给犯罪嫌疑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的。 一、死刑缓期执行是怎么规定的?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


·传销开发人员量刑标准
    量刑标准如下:行为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


·超期羁押在刑诉法中是怎么处理的?
    超期羁押在刑诉法中是怎么处理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如果你们有案件...


·共同犯罪构成的条件包括什么
    共同犯罪构成的条件包括什么 一、共同犯罪构成的条件包括什么 (一)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二人以上犯罪主体 “二”人以上的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犯罪主体与单位犯罪主体。自然人犯罪主体,是指刑法规定的,实施构成要件行为、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与没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不能构成共同犯罪。 两个以上的犯罪主体构成共同犯罪的,大致有以下三种情况: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犯罪主体构...


·网络诈骗5万判刑几年?
    现在年轻人基本都习惯网络购物了,这种购物方式的确非常便利。网购应该选择正规平台,否则可能面临网络诈骗风险。现在越来越多的不法分子利用虚构网络购物平台,骗取消费者的财物。遇到这种事情后,受害人要及时报案,交给公安机关处理。那么,网络诈骗5万判刑几年?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 一、网络诈骗5万判刑几年? 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


·诈骗20万未遂判几年能缓刑吗
    诈骗20万元,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积极退赃可以从轻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


·怎么算入室抢劫罪
    说起入室盗窃,或许您都不会陌生,财物或其他物品丢失,被害人利益受到伤害。但是您也忽略了一个问题,那就是什么是入室抢劫?入室盗窃和入室抢劫有什么不同?怎么算入室抢劫罪?入室抢劫罪和抢劫罪在刑法判决上又有何不同?接下来我们就为您详细讲讲这方面的知识。 一、什么是入室盗窃罪 入室盗窃:顾名思义,进入房间,秘密窃取。入室盗窃也是盗窃的一种,当然这是指没有其他构成转化犯的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村民小组长是否能构成挪用资金罪
    村民小组长是否能构成挪用资金罪?村民小组长可以构成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


·未成年人犯罪指定辩护的条件有什么?
    未成年人犯罪指定辩护的条件有什么? 一、未成年人犯罪指定辩护的条件是什么?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从指定对象上看,指定辩护人必须具有律师身份,这能够为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提供更加专业的法律服务。从法律效果上看,指定辩护律师介入案件,不仅有利于律师收集有关犯罪嫌疑人罪轻、无罪等证据,而且对诉讼阶段侵犯犯罪...


·偷逃税入罪起点是多少钱?
    偷逃税入罪起点是多少钱?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纳税人进行偷税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的;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偷税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偷税的。二、新刑法对“偷税罪”的新表述对比新旧法律条文的修改(新旧刑法对偷税罪的规定附后),可以看出:1、摒弃了偷税概念...


·2023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
    《刑法》中规定的职务侵占罪,其实也属于一种特殊主体的犯罪,此时要求只能有一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构成,虽然在犯罪主体上面与挪用资金罪一样,但实际实施的犯罪行为不同,最终构成的罪名也不同。另外既然是不能的罪名,那么在量刑上面的要求也不一样。那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职务侵占罪该怎么量刑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