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变更公司法人流程在我国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变更公司法人流程在我国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当代社会,您都知道的是在一个公司他是需要设立法人的,对于公司法人来说需要承担着相应的责任,当然公司法人也并不是不可以变更的,因此您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变更公司法人流程在我国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变更公司法人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办理暂住证);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二、变更公司法人所需提供的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章程要载明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监事是否调整);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填写公司新法人简历,附1张1寸的免冠照片);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7、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8、公司公章;

9、法人暂住证(原件)。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公司法第五十三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一百二十条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新公司法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首先需要在有关部门申请一个公司法人变更的申请表,领取申请表之后填写完整并且去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变更法人之后还需要变更一些其他的事项。具体的可以咨询一下专业律师。


相关内容:

·公司转让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公司转让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在生活当中,公司转让是属于一种比较大型的交易买卖了。尤其是公司在转让的时候,可能债务债权,还有其他的一些利益关系都发生了转变。总体来说公司转让对于转让方和受让方来说,需要承担的法律风险还是比较多的,因此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也必须格外的留心。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公司转让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公司转让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以下简称称甲方): 受...


·上海公司法律师如何解读股东代表诉讼条件?
    上海公司法律师如何解读股东代表诉讼条件?上海是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达的一线城市,各种经济业态林立,经济往来和买卖交易活动频繁,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经济主体中最常见的形式,涉及股东内斗、股权纷争的诉讼案例数量众多,给上海律师界的专家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对公司法也有着深刻的认识和理解,那么,上海公司法律师如何解读股东代表诉讼条件呢?股东代表诉讼的起诉条件:一、提起代表诉讼的原告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公司股东的出资有什么限制
    第一种,股权的出资比例有限制全体股东以股权作价出资金额和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金额之和不得高于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七十,也就是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所以,全部股东不可能全部以股权出资设立一家公司,必须有股东以货币出资,而且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资资本的30%。第二种,股权出资的缴纳时间限制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


·我们每个人辛辛苦的为公司做了自己应做的事情,就应该得到应得的
    我们每个人辛辛苦的为公司做了自己应做的事情,就应该得到应得的收入,这个收入也就是所谓的工资,那么在劳动合同法当中,工资有哪几个方面构成以及哪些收入不属于工资。今天,我们就为您一一解说关于劳动合同法工资组成部分的内容。 一、计时工资 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作标准支付的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工资或岗位工资。新参见工...


·入职半年就怀孕被公司要辞职怎么办
    我国的劳动法对于劳动者的各项权益保障都有详细的规定。用人单位是不能随便开除员工的,特别是对于孕妇,用人单位不仅不能以怀孕为借口,将孕妇开除,还必须对孕妇有相应的保护措施。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怀孕却被用人单位开除,也是有法可依的。下面是对入职半年就怀孕被公司要辞职怎么办的详细介绍。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在试用期中,劳动者有如下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


·对于掌握了公司重要资源和内部秘密的高管和技术人员等,公司为了
    对于掌握了公司重要资源和内部秘密的高管和技术人员等,公司为了减少损失,一般公司都会跟员工签署技术保密协议。那么保密协议是否应支付技术保密费呢?接下来就跟着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什么是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是指协议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的协议。负有保密义务的当事人违反协议约定,将保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将要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保...


·分公司签订合同风险防范的办法是什么?
    分公司签订合同风险防范的办法是什么?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总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合同签订后尚未履行的,另外,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保证合同因无效。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在司法实践中,为便于执行,第三人可以将总公司与分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二、 具体情况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


·企业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企业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资金是企业赖以生存的基础,企业在扩大生产、对外并购的时候会用到大量的资金,而很多企业自有资金是不足支撑企业需求的。这时,就需要企业进行融资,花费一定的成本,从社会上拿到资金。如今企业融资的渠道越来越广。那么企业融资的方式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企业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1、银行贷款 银行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按资金性质,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


·转让股权前公司盖出去的章一定要有吗?
    转让股权前公司盖出去的章一定要有吗? 一、股权转让不需要盖公司的章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权,不需要公司盖章,也不需要其它股东同意,只要双方达成协议,并且办理股权变更手续即可。 二、股权转让的一般程序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是多少钱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是多少钱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的限制,理论上可以说”一元开办公司“。根据中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以下六个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有发起人,发起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发起人应当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


·与分公司签订合同需注意事项有哪些?
    与分公司签订合同需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与分公司签订合同需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若分公司有营业执照 1、合同效力:根据《公司法》14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具备一定的经营资格,其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依法缔结的合同,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不会被认定为无效。 2、法律后果...


·分公司之间调动合同需要重新签订吗
    分公司之间调动合同需要重新签订吗?分公司之间调动合同需要重新签订,员工调岗,重新订立或新增补充条款从法律效力上看都是一样的,但有的地方的劳动人事部门,可能会要求重新订立合同,但通常而言,劳动合同中一般会授权用人单位在一定范围内调整员工岗位,只要是没有超出劳动合同的约定,就无需另订合同或补充条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