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房屋拆迁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常州房屋拆迁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房屋是一个家存在的承载体,所以征地拆迁一定会对人们的日常生活造成影响,并给他们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故而就需要政府部门出台相应的安置补偿政策,在最快的时间内妥善安置好拆迁户们的居住问题,并在经济上给予适度的补偿。那么常州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是怎样的呢?具体的规定内容如下所示。 2020常州房屋拆迁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
·将房产质押给个人可以么?有什么程序? 将房产质押给个人可以么?有什么程序?在日常生活中,人们难免遇到资金周转难的问题,现在向银行申请贷款也不太容易,所以很多人会和他人借钱。当然,借钱就得有担保物,有些人提出将名下的房产质押给个人,来获得资金的支持。那么这种方式行得通么?又有哪些程序呢?我们就这个您关切的话题在下文进行了阐述。一、房产质押给个人可以么?个人之间可以房产抵押,房产抵押权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就是俗称的个人。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
·按揭购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按揭购房的流程是怎样的一、按揭购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第一步:借款人在办理贷款前,请查明所购楼宇是否有银行提供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承诺书,然后,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将有关材料(付首期款证明、买卖合同、身份证、经济收入来源证明等原件、复印件)提交贷款银行 第二步:发展商:作为借款保证人在贷款申请审批表“保证人意见”栏上签字、盖章。 第三步:贷款银行:信贷员对借款申请人提交的全...
·财产保全的房子能卖吗? 财产保全的房子能卖吗?房子被保全的,是不能进行买卖的,必须解除保全,才能买卖。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
·房子做了他项权证还能办理过户吗? 房子做了他项权证还能办理过户吗 一、房子做了他项权证还能办理过户吗 房屋的他项权证作为贷款按揭买房的重要手续,所以有一定的约束作用,因为办理他项权证的房屋是处于被抵押状态的,那么这样的房子要想进行过户转让等就受到了限制,所以房子做了他项权证是不能办理过户的。 他项权利证是你用房屋做抵押贷款或者民间借资时,由房管部门为银行或者你的出资人做的权利证明,此证的作用是,在你不能偿还银行贷款或者不...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几种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几种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也应当符合合同法对合同解除的以上规定。具体而言,当事人可依法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事由包括: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3、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4、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
·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及相关法律常识? 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及相关法律常识?一、预售定义 商品房预售也称房屋预售,楼花买卖,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其实质是房屋期货买卖,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一张期货合约。它与成品房的买卖已成为我国商品房市场中的两种主要的房屋销售形式。 二、预售条件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符合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
·办理房屋抵押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房屋抵押需要什么手续?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办理房屋抵押需要以下手续 1、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书面的房屋; 2、双方带房屋所有权证书和身份证件共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管理局申请抵押登记。 二、办理房产抵押需要注意的事项 1、抵押房产类型 “房贷”的第一前提是用房产抵押,所以抵押房产的类型也决定了你是否能够办理贷款。购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时要了解开发商是否已办理了《预售许可证》;是否已...
·公房不能立遗嘱是法律规定的吗? 公房不能立遗嘱是法律规定的吗 不可以。遗嘱人立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个人合法财产,这些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上述的公民的房屋指的是公民的合法私有房屋,不包括公房,因为公房的所有权属于房管所或单位,公房不属于个人合法财产,所以遗嘱人不能立遗...
·签订房产合同后不想买了怎么办 签订房产合同后,意味着在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已经建立了房屋买卖关系。而此时,可能购房者因为一些原因又后悔不想购买该房产了,那么遇到这种情况的,通常应该怎么办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签订房产合同后不想买了怎么办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拆迁中什么样的房屋可以获得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一、拆迁中什么样的房屋可以获得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1、被征收房屋具有非住宅房屋权属证明或者经有关部门认定为用于非住宅的合法建筑; 2、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上标明的营业地点为被征收房屋; 3、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具有纳税凭证。 二、房屋征收活动中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的一般有以下几类: (1)设备、仪器、生产成品、半成品或商品的搬迁运输费用; (2)设备、仪器、搬迁过程中发生损坏...
·国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等需要,国家会对规划土地上的单位或个人房屋进行征收和拆除,我们知道,这时候就会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同时给予一定补偿的。既然和钱有关,那就会有一定的标准来进行执行,那么,我们就带领您来了解下国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具体内容。 一、什么是拆迁补偿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