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婚财产纠纷律师费标准是怎样的

我们知道,如果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法律纠纷,我们可以聘请律师来帮忙,但是请律师是要付律师费的,而生活中不同的案件律师费的收取也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离婚财产纠纷律师费的收费标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离婚财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1、计件收费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3000-12000元/件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离婚案件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1)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2%,收费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2)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5%-7%;

(3)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3%-5%;

(4)1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费比例为1%-3%;

(5)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0.5%-1%.

3、计时收费代理民事离婚案件的计时收费标准为200-3000元/小时。

4、收费说明

(1)离婚诉讼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可按较高者计算。反诉案件,可在本诉案件收费的基础上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2)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

(3)重大、疑难、复杂离婚诉讼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可以在不高于规定标准5倍之内协商确定收费。重大、疑难、复杂离婚案件的认定标准及相关办法由市律师协会另行制定,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市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4)前述收费标准,除另有指明外,是指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

单独代理二审的,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曾代理前一阶段的,后一阶段起减半收取。

二、离婚的哪些情况下适合请律师

1、复杂的离婚案件,建议找律师可能有人会问,什么样的离婚案件算是复杂?我们说复杂,它是一个主观上的判断,在这里我们只给您举几个案例作为参考:

(1)一方为达到离婚的目的或为了获取离婚赔偿,给对方设计下套,弄到一些所谓的婚外情“证据”,这时您该如何应对呢?

如果双方都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没有一方原意妥协,那么又该如何证明自己抚养孩子对孩子成长更有利,如何去说服法官做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呢?

(2)离婚诉讼开始前,你发现对方有转移或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但苦于无法收集到有效的证据去证明,您又该怎么办?

如果您是一名全职的家庭主妇,丈夫的收入并不知情,若不能查询到丈夫银行存款和其他财产的话,难道离婚时就要眼睁睁看着本属于自己的财产付之东流吗?

现在的夫妻共同财产涉及的面非常广,不仅有传统上的存折、现金、房产等,还有股票,公司股份,我们该如何证明这些财产是共同财产还是某一方的个人财产?

(3)离婚房产由于大多数都会涉及到贷款或父母出资等问题,这方面的纠纷更是复杂难解,非专业人士一般很难理清。

可以说,离婚纠纷包罗万象,什么样的情况都有可能发生,在这里我们不能一一列举。实际上,在离婚诉讼中,如果您想获取一个对自己好的结果,需要做大量的诉前准备工作。这些工作有些是您看得见的,有些是您看不见但却实实在在存在着的,比如证据收集和整理,针对对方的主张进行法律分析,准备完备的应对之策等等。在这个时候,请离婚律师的作用,就突显出来了。如何理性的澄清自己的清白,如何围绕对方的主张,或对方有意收集的证据,合法的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离婚律师可以帮您最大程度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2、法律空白,建议找律师有些离婚案件,虽然案情简单,但双方争议的问题在法律上仍是空白,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甚至某一类型的离婚案件在各地法院的判决结果都不一样。例如一方婚前购房,作为恋人的另一方当时也出资了,可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离婚的时候问题就出现了,房屋升值部分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呢?

这个案件就是一个比较有争议性的案件,目前对此类情况的财产分割规则,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对于这一类案件的处理,您就有必要请一名专业的离婚律师帮您参谋了。

3、有意调解离婚,建议找律师通过离婚律师的调解,将争议化解,促使双方达成一个都可以接受的离婚协议,这种可能性虽然不大,但毕竟还是有的。据统计,离婚起诉前请律师调解成功率为10%,对于不愿起诉离婚的当事人,请律师调解也是争取一种机会和可能,也是离婚律师作用所在。

4、有一定经济实力,建议找律师说句老实话,请律师,花了钱,不论怎么样总比不请的好,毕竟一般公民都是外行。在自己经济实力及心理承受范围内,请一个自己满意的律师,毕竟能帮自己分析案件,在开庭时说几句话,在调解时打个圆场,替自己同那些不愿意打交道的人联系。可见,请个律师还是有用的。

离婚财产纠纷中,律师费的收取标准往往和纠纷财产的标的额有关,标的额越大,说明案情更加的复杂,因此律师收取的律师费就越高。


相关内容:

·哪些情况下夫妻不能离婚
    高离婚率似乎在预示着离婚是完全自由的,简单办理一下手续,婚姻就可以结束。这种想法有失偏颇,我国对特殊时期及弱势人群的婚姻是有一定保护的,那么,法律中规定的哪些情况下夫妻不能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哪些情况下夫妻不能离婚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


·在法院如何法律诉讼离婚
    现在有很多夫妻感情上出现问题就会选择离婚。当事人可以选择两种方法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一种是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相比,协议离婚更加方便。双方只要带上结婚证件,达成相关协议就可以直接离婚了。如果选择诉讼离婚的话,就要向法院申请诉讼离婚,那么如何法律诉讼离婚呢?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


·新婚姻法 股票如何分割?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很多家庭在日常生活中,会进行一些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如果双方感情破裂,走的离婚这一步时,要协商解决好财产分割方面的事情。这是比较复杂的一步,毕竟家庭财产包括很多,存款、股票、房产等。那么,《民法典》股票如何分割?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民法典》股票如何分割?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一条??夫...


·一、离婚后母亲可以要求抚养费吗?
    一、离婚后母亲可以要求抚养费吗?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


·一,起诉变更抚养费需要什么证件
    一,起诉变更抚养费需要什么证件 1、证明身份关系的证据,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2、是否存在血缘关系的证据,如户口本,派出所证明等; 3、是否存在合法收养关系的证据,如收养、送养协议、收养公证、收养登记等; 4、自己生活状况的证据; 5、被告收入的证据,如工资证明、收入证明等; 6、父母是否已经死亡或父母是否无力抚养的证据,如死亡证明、残疾证明及收入证明等; 7、收入是否显著减少及是否...


·适用诉讼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 夫妻双方对离婚、离婚后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由一方向人民起诉,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审理后,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就是诉讼离婚。那么,在司法实践中,适用诉讼离婚的条件有哪些呢?本文将对这个问题做详细解答,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适用诉讼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一)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二)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不能达成...


·十级伤残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职工遭遇工伤事故后,单位会在一个月内为其申请工伤认定,目前我国工伤等级分为十级,对应的赔偿标准不同。在众多赔偿项目里面,包括伤残补助金、医疗费和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职工有小孩的,可以得到一笔抚养费。那么十级伤残抚养费标准2017年是多少?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吧。 一、十级伤残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


·因为狐臭离婚财产怎么处理
    在日常生活当中,夫妻关系破裂而离婚的原因是很多种的。有些离婚原因在法官听来也是啼笑皆非的。例如生活当中有人会因为狐臭原因而导致离婚,生活中很多人都不清楚,如果因为狐臭导致离婚,在财产分割上会不会有什么不同呢?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因为狐臭离婚财产怎么处理? 一、因为狐臭离婚财产怎么处理?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 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


·起诉离婚需要的条件具备哪些
    起诉离婚需要的条件具备哪些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 比如当事人双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起诉。 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 4、《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一、复婚丧偶财产分割方法是什么?
    一、复婚丧偶财产分割方法是什么?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由此可见,夫妻一方死亡,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方所有,另一半夫妻共同财产,才可认定为死亡方的个人财产。 有遗嘱按照遗嘱执行;没...


·老婆得精神病就不能离婚了吗
    不是。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行政拘留需要什么证件?
     一、根据国家法律规定行政拘留需要什么证件?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行政拘留需要行政拘留通知书,具体的流程是,办案机关提出拘留意见,报系统内部法制处(室)审核通过后,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行政拘留应在24小时之内通知家属,下达行政拘留通知书。被拘留人对拘留处罚不服,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行政拘留由谁决定 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必须经县以上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负责人批准,并签...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