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国的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中,公安机关对犯罪分子进行拘留后,经过人民检察院的批准,就可以实施逮捕,并移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犯罪分子在被逮捕入狱期间,其律师作为辩护人或代理人身份的,为了了解案情可以申请与其会面,那么,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规定是怎样的呢?




第一条为了依法保障律师执业及在押罪犯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监狱依法保障律师会见在押罪犯的权利。律师会见在押罪犯应当遵守监狱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监狱应当公开律师会见预约方式,为律师会见提供便利。律师会见在押罪犯,应当在监狱内进行。监狱应当合理安排律师会见场所,方便律师会见、阅卷等事务。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接受在押罪犯委托或者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可以会见在押罪犯:

(一)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

(二)在民事、行政诉讼程序中,担任代理人;

(三)代理调解、仲裁;

(四)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申诉;

(五)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六)解答有关法律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其他文书。

其他案件的代理律师,需要向监狱在押罪犯调查取证的,可以会见在押罪犯。

罪犯的监护人、近亲属可以代为委托律师。

第五条律师需要会见在押罪犯,可以传真、邮寄或者直接提交的方式,向罪犯所在监狱提交下列材料的复印件,并于会见之日向监狱出示原件:

(一)律师执业证书;

(二)律师事务所证明;

(三) 罪犯本人或者其监护人、近亲属的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或者另案调查取证的相关证明文件。

监狱应当留存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会见在押罪犯证明原件。

罪犯的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律师的,律师第一次会见时,应当向罪犯本人确认是否建立委托关系。

第六条律师会见在押罪犯需要助理随同参加的,律师应当向监狱提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助理会见在押罪犯的证明和律师执业证书或者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

第七条律师会见在押罪犯需要翻译人员随同参加的,律师应当提前向监狱提出申请,并提交能够证明其翻译人员身份的证明文件。

监狱应当及时审查并在三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批准参加的,应当及时通知律师。不批准参加的,应当向律师书面说明理由。

随同律师参加会见的翻译人员,应当持监狱批准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明参加会见。

第八条监狱收到律师提交的本规定第五条所列的材料后,对于符合本规定第四条规定情形的,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能当时安排的,应当当时安排;不能当时安排的,监狱应当说明情况,在四十八小时内安排会见。

第九条在押罪犯可以委托一至两名律师。委托两名律师的,两名律师可以共同会见,也可以单独会见。律师可以带一名律师助理协助会见。

第十条律师会见在押罪犯,应当遵守监狱的作息时间。监狱应当保障律师履行职责需要的会见时间和次数。

第十一条律师会见在押罪犯时,监狱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是否派警察在场。

辩护律师会见被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在押罪犯时,不被监听,监狱不得派警察在场。

第十二条 律师会见在押罪犯,认为监狱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执业权利的,可以向监狱或者其上级主管机关投诉,也可以向其所执业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维护执业权利。情况紧急的,可以向事发地的司法行政机关申请维护执业权利。

第十三条律师会见在押罪犯,应当遵守监狱管理的有关规定,恪守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 传递违禁物品;

(二) 私自为在押罪犯传递书信、钱物;

(三) 将通讯工具提供给在押罪犯使用;

(四) 未经监狱和在押罪犯同意对会见进行录音、录像和拍照;

(五)实施与受委托职责无关的行为;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妨碍监狱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十四条监狱发现律师会见在押罪犯过程中有第十三条规定行为的,应当警告并责令改正。警告无效的,应当中止会见。监狱可以向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的主管司法行政机关或者律师协会通报。

第十五条本规定所称律师助理,是指辩护、代理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其他律师或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所称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律师需要提前向监狱提交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及委托书或其他证明文件,申请后最迟在四十八小时以内可以与犯罪人见面,对于处在被侦查、诉讼和审理阶段的罪犯,律师有权要求警察不在会见现场。


相关内容:

·刑法关于缓刑的规定是什么?
    一、刑法关于缓刑的规定是什么? 刑法关于缓刑的规定主要是对原判刑罚附条件地暂缓执行,如果犯罪人在考验期内遵守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制度。 适用条件: 1、对象: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人。 2、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1)犯罪较轻; (2)有悔改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3、必须缓刑的对象:满...


·故意伤害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故意伤害罪如何判刑
    很多人认为只要是对他人的人身故意实施了伤害行为的,那就会构成故意伤害犯罪。但其实这并不准确,虽然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犯罪构成的内容,但尚未达到此罪的立案标准,也是不能认定构成犯罪的。那其中这个故意伤害犯罪构成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二、故意伤害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


·刑法条文
    刑法条文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司法解释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将审理交...


·诈骗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诈骗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什么?诈骗行为只要涉案数额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就是刑事案件。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按治安案件处理。诈骗是一种违法行为,就追究其法律责任来说,不是民事案件。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应当立案。诈骗罪是数额犯,行为人采用诈骗的方式骗取公私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构成诈骗罪,予以立案追究。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


·打架斗殴犯什么罪
    生活中一些没有法律意识的人,在与他人发生争执后会产生肢体上的殴打,也就是俗称的打架斗殴。但打架斗殴是违法的甚至是犯罪的行为,具体来说,打架斗殴会犯什么罪呢?下面,我们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打架斗殴犯什么罪 要看打架斗殴犯什么罪,则要看具体行为性质: 1、如果仅仅是故意伤害性质,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犯罪,如果致人轻伤以上的,涉嫌“故意伤害罪”; 2、如果是随意殴打他人的性...


·构成犯罪预备的预备犯具有特征有哪些
    构成犯罪预备的预备犯具有特征有哪些1、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包括两个方面:(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不同于犯意表示。犯意表示是指以口头、文字或其他方式对犯罪意图的单纯表露。二者的区别在于:犯罪预备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已具备特定的犯罪构成,我国刑法规定原则上要作为犯罪处理;而犯意表示,还不是行为,无论是从行为人的主...


·涉嫌构成拐卖儿童判什么刑
    涉嫌拐卖儿童判什么刑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 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拐卖儿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的认定首要分子是指在拐卖儿童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需要指出,在一起案件中,首要分子既可能是一个,也可能是几个。凡符合法定特征的,都要认定为首要...


·判死刑后还需要赔偿吗?
    判死刑后还需要赔偿吗死刑是刑事责任,赔偿钱财是民事责任,所以即使被判死刑,该负的法律责任还是要承担。根据违法行为所违反的法律的性质, 可以把法律责任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经济法责任、刑事责任、违宪责任和国家赔偿责任。1、民事责任是指由于违反民事法律、违约或者由于民法规定所应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包括10种: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醉驾220以上可以缓刑?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醉驾220以上可以缓刑?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醉驾220以上不可以缓刑,缓刑只对酒精含量在120mg/100ml以下,无以下从重情节、且认罪的被告人适用: (1)造成他人重伤或者死亡,尚未构成交通事故罪的; (2)在高速公路上醉酒驾驶的; (3)醉酒驾驶营运客车(公交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单位员工接送车、中(重)型货车等机动车的; (4)醉酒在城市道路上驾驶工程运输车...


·挪用资金罪自诉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我们都知道的,很多刑事类案件,比如我们常见的故意伤害罪,或者是故意杀人罪,这些罪都是需要检查机关提起公诉之后法院才受理,处理公诉类案件,还有很多自诉类案件,还有既可以公诉也可以自诉的案件,刑事类案件大概就分这三种。那么关于挪用资金罪自诉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用资金罪是自诉案件吗 自诉类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


·信用卡诈骗额度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中,信用卡诈骗事例屡见不鲜,它很可能就会发生在你我的身边。这是由于信用卡的使用越来越普遍以及人们的防范意识比较低下造成的。信用卡诈骗这一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信用卡诈骗罪,我们知道信用卡诈骗额度的金额标准不同,相应的量刑标准也是不相同的。 一、什么是信用卡诈骗 信用卡诈骗(又叫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所...


·侵犯肖像权刑法中有规定吗?
    侵犯肖像权刑法中有规定吗?侵犯肖像权不属于刑法调整范围,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造成的影响,只能要求民事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二、肖像权侵权认定我国《民法通则...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