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两人买房子贷款离婚房子归谁?

根据我国城市男女青年结婚买房的实际情况来看,大多数都是男方负责买房首付,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归还房贷,当夫妻之间一直保持亲密和谐关系时,这种方式较为可行,如果夫妻关系一旦破裂,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就成为麻烦事了,那么,两人买房子贷款离婚房子归谁呢?

1、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买房,支付了首付款并向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屋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双方平均分割,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所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余则按出资情况按份共有;

3、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4、结婚前,一方父母为子女部分出资(首付款)买房,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屋不能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5、结婚前,一方父母为子女部分出资(首付款)买房,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则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离婚分割时可以出资父母的子女一方适当多分;

6、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的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综上所述,关于两人买房子贷款离婚房子归谁的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首付是一方支付还是双方共同支付、还是一方或双方的父母支付,是婚前还是婚后支付,贷款时一方归还还是双方共同归还,按照这些情况的不同相应确定双方对于房产的产权份额后,再根据双方对房产的主张意向决定最终的所有权归属方式。




相关内容:

·如何查看二手房的房龄
    如何查看二手房的房龄 方法一:看到新近粉饰的墙面,可以从周围居民或房管部门那里确认一下房屋的真实年代,不要随便听信中介公司关于房屋年代的介绍。 方法二:房屋内如果新近装饰过,可以进入厨房、卫生间观察,因为厨卫的装修比较难以改变,一般从厨卫的装修比较容易判断出房屋的真实装修年代,另外由于地板的装修不容易更换,地板的成色及款式也比较容易看出房屋装修的新旧。 方法三:观察楼道情况,了解户表状况。 方法...


·实践中退房情形有哪几种?
    实践中退房情形有哪几种?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项:1、是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这种情况是目前买房人最可能遇到的一种情况。即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已到,业主们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或者房子不具备入住条件。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实践中我们经常碰到这样的合同条款:合同中...


·涉及房屋租金的问题怎么解决
    涉及房屋租金的问题怎么解决 一、涉及房屋租金的问题怎么解决? 涉及房屋租金的问题不能协商处理的,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二、关于房...


·一、房屋租赁条款之高空坠物条款有什么作用?
    一、房屋租赁条款之高空坠物条款有什么作用?房屋租赁条款之高空坠物条款的作用是:有效的避免因房屋的使用人不是本人后房客由于高空坠物的问题引发的矛盾,从而避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租房人应当明确,虽然房子是租用其房主是他人,但是并不意味由本人造成的失误或者差错可以由房主承担。确实是承租人使用或管理不当造成他人的损失,应该由承租人负责赔偿,这样约定可以有效。二、相关法律依据对高空坠物的依据规定是什么,对于...


·房屋买卖合同有备案章吗?
    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买房可以说是一件人生大事了。购房者千挑万选,确定好满意的商品房后,接下来就是和开发商签署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了。这份合同非常重要,会写清所购商品房户型、单价、总额及定金条款等。并且,要加盖开发商公章和其它章。那么房屋买卖合同有备案章吗?我们通过我们整理的这篇文章详细了解下。 一、房屋买卖合同有备案章吗? 1、购房合同上需要加盖房管局的备案章的。 2、商品房购房合同备案,是指房地...


·一般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当事人之间都会就租赁期限做出约定,但
    一般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当事人之间都会就租赁期限做出约定,但需要注意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了租赁房屋的期限是不能超过20年的。而一旦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之后,那作为租客就应当搬走。那现实中要是房租到期租客不搬走该怎么办?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房租到期租客不搬走该怎么办 房屋租赁期限届满,房屋租赁合同即告终止,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按合同日期迁出承租的房屋。如果承租人需要继续使用该房屋,应当在租赁期限...


·一、根据法律规定农村房子如何写遗嘱?
    一、根据法律规定农村房子如何写遗嘱?据法律规定农村房子写遗嘱应当写清楚,遗嘱人的姓名及基本信息、财产分配处理方式、继承人的认定、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其次,关于...


·一、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出租人要求次承租人腾房可以吗?
    一、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出租人要求次承租人腾房可以吗? 可以要求腾房,具体情况下,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方法有: (1)约定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 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怎么计算,具体如下: 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怎么计算,具体如下: 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法有两种,一种是等额本息还款法,另一种是等额本金还款法。选择不同的还款方法,您每个月需要还款的利息也就不一样的。 例如:您的公积金贷款17万元,贷20年计算,分两种情况: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等额本金计算公式: 等额本金还款计算器(按首付比例20%来计算) 等额本金贷款计算公式: 每月还款金额=(贷款本金/还款月数)+(本金—已归还...


·贷款买房离婚怎么分割是怎么样的
    如今绝大多数人都是选择按揭贷款的方式来买房,而很多情况下也是男女在结婚之前或者婚后共同贷款购房。对于这样的房产,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怎么分割就成了很重要的问题。下面我们整理相关资料,将告诉您贷款买房离婚怎么分割。 贷款买房离婚怎么分割 (一)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


·一、北京市两限房买卖的政策是什么?
    一、北京市两限房买卖的政策是什么? 1、已购经适房未满5年的,不得按市场价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向相关部门申请,由保障部门确定符合条件购买人原价出售或按原价回购; 2、已满5年可按市场价出售,但需缴纳出售价的1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 二、北京两限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申请对象:北京市中等收入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家庭、征地拆迁涉及的农民家庭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家庭。申请条件: 1、人均...


·一、邯郸房产纠纷律师在被告缺席的时候如何处理?
    一、邯郸房产纠纷律师在被告缺席的时候如何处理?邯郸房产纠纷律师在被告缺席的时候也是积极的准备应诉,收集好相关的材料,以及证据,对于被告缺席,法院自然会做出相应的处理,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2、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