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工伤认定委托书怎么写?

员工在工作岗位上受伤后,单位是有义务帮助其申报工伤认定的。通常,单位会委托一名经办人到当地的劳动局办理工伤认定。除了携带工伤认定申请表、医疗诊断证明、身份证等资料外,还得带一份委托书。那么,工伤认定委托书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工伤认定委托书怎么写?

工伤认定委托书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

兹委托我公司(身份证号:)到你处来办理我公司(伤者)的工伤认定及相关后续事宜,望接洽委托。

此致

委托人:公司

委托时间:

有效期:

二、工伤认定流程是什么?

1、申请人备齐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提供工伤认定申请;

2、机构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材料完整当场出具《工伤认定接收材料清单》,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4、材料不完整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补齐需要补正的材料;

5、工伤认定机构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并送达申请人;

6、经审查和调查取证,工伤认定机构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7、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文书送达受伤害职工/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三、申请工伤认定要哪些材料?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四、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送达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并抄送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在24小时内告知经办机构。工伤认定申请应由用人单位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遇有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通过上面这篇文章,您应该知道了工伤认定委托书怎么写,其实很简单的,单位委托经办人处理工伤认定的,应该在委托书中写清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委托工伤认定的事项等。并在后面加盖单位公章。这里需要注意,如果是单位申报工伤认定,需要在员工受伤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


相关内容:

·分公司有权利签订劳动合同吗
    分公司有权利签订劳动合同吗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依据劳动法,中国境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都被视为用人单位,是劳动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同时,劳动法也没有限定用人单位就一定要是法人,分公司只是在经营范围和资格上存在限制,但其并没有限制不能雇佣劳动者,因此,分公司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只要符合合同有效的条件(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主体合格,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


·终止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金吗?
    终止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金吗 不是必须支付,以下情况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 ①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②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所...


·一、已离职工伤二次手术待遇由谁支付?
    一、已离职工伤二次手术待遇由谁支付?1、按受伤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2、工伤职工二次手术,应按旧伤复发规定办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规定,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经治疗工伤协议医疗机构书面建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3、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济南市劳动局工伤鉴定委员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济南市劳动局工伤鉴定委员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1)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的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劳动鉴定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地区劳动鉴定工作的规章制度;对全省各级劳动鉴定组织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处理全省各地、市呈报的劳动鉴定的疑难、争议问题。(2)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的职责是: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劳动鉴定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定本级劳动鉴定工作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


·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辞职,获得赔偿的依据是什么?
    事实劳动关系包括在试用期间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以及在劳动合同届满未续合同期限,但劳动者依旧在职,而用人单位也未提出异议的情形。事实劳动关系既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关系,那么走离职程序就会与普通员工离职程序不同。究竟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辞职?现在就和我们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事实劳动关系辞职应该注意的问题 1、首先单位超过一个月未签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但你仍应提前30天书面提出辞职...


·劳动仲裁申请材料具体有哪些
    劳动仲裁申请材料具体有哪些(一)《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二)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三)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由于我们的日常生活是由各类有质量保证的工程所组成的,故而国家
    由于我们的日常生活是由各类有质量保证的工程所组成的,故而国家立法机关根据我国实际,制定了适宜于我国基本国情的质量管理规定。各省市相关国家部门,需要以该管理办法为蓝本,制定适宜于当地的质量管理办法。由于各地的实际民情有异,故而实施的政策是存在着差异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东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相关规定。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什么是劳务发票
    什么是劳务发票一、什么是劳务发票?劳务费发票指服务业统一发票务应税项目写明的是提供劳动。个人到税务机关开具劳务发票,是个人主动到税务机关纳税同时税务机关给予开具发票,凭发票就可到支付单位领取报酬。而单位到税务机关开具劳务发票,也是帮付出劳务的个人来开票,纳税义务人还是付出劳务而收到报酬的个人。实质意义编辑支付给个人的劳务,因为没有发票所以由税务部门代开劳务发票,实际就视同个人为一个可以营业提供劳务...


·撞伤了人要误工费怎么计算
    撞伤了人要误工费怎么计算1、营养费以医院的已经为准;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


·用人单位在雇佣劳动者时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雇佣劳动者时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益。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除了要协商规定劳动的待遇、工作内容等,还要确定本次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相对应的,那么固定劳动合同期限几年? 固定劳动合同期限几年?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长多少年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劳动者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用人单位能否以双方系合作关系拒绝?
    劳动关系的成立,需同时具备以下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如无法确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较为紧密的人身和财产的依附关系,则不能支持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形成的关系,符合劳动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一种常见的纠纷的类型,我国对于这类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一种常见的纠纷的类型,我国对于这类纠纷的案件的解决,也是有一定的法律依据和注意事项需要我们进行了解的。那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解释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际,就审理建设工程...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