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单方面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在夫妻生活过程中,男方有出轨行为被发现后,女方无法接受的话,通常会要求离婚。很多时候,男方会表示悔恨并不同意离婚,这样的话,女方坚持离婚的,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单方面启动离婚程序。那么,单方面离婚财产怎么分割?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单方面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协议离婚,任何一方可向法院起诉离婚,关于财产分割问题也是在离婚诉讼时一并提出予以解决的。如判决生效,一方不执行判决结果。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即如果财产一旦约定是夫妻共同所有,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更改。
二、离婚房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综上所述,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的话,如果双方没有过错,则应该离婚房产一人一半。在一套住房的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房产归谁所有,由拿到房产的一方向对方支付价款。如果双方协商不成,都不想拿到房产,则可以通过专业机构拍卖,将拍卖所得价款按照一人一半的方式分割。



相关内容:

·哪种情况为无效婚姻登记2023
    什么情况可以判定婚姻无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重婚违反了我国一夫一妻的婚姻家庭制度,严重违背了社会 主义道德风尚,影响家庭稳定和社会安定。因此《民法典》明确规定重婚(即指重婚者的第二个婚姻)是无效婚姻。(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具有亲属关系的人结婚,与社会伦理道德不符,破坏了社会公益。(三)未到法定婚龄...


·厦门小孩的抚养费用是怎么判的多少钱一个月
    厦门小孩的抚养费用是怎么判的多少钱一个月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法院判决后,对方...


·离婚纠纷的案由认定
    一、离婚纠纷的案由认定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据法定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夫妻双方离婚,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否则将不发生离婚的法律效力,其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适用本案由。 二、离婚的概念离婚纠纷包括 1、离婚纠纷; 2、离婚后财产纠纷; 3、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 4、共同财产分割纠纷; 5子女抚养纠纷。 因离婚纠纷而进行的离婚诉讼是典...


·第二次离婚起诉诉状是怎样的
    第二次离婚起诉诉状是怎样的 起诉状是引起诉讼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起诉状的书写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同时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时间、婚后的情况以及不能再维持夫妻关系的理由写清楚。 离婚起诉状 原告:女,年 月 日 出生,族,住所地: 被告:男,年 月 日 出生,族,住所地: 诉讼请求 1、依法解除原告与被告的婚姻关系; 2、依法分割夫妻共有财产; 3、婚生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怎么申诉自动离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怎么申诉自动离婚?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怎么申诉自动离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申诉自动离婚是i到民政部门登记,或者提起诉讼。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是...


·国家对于酒驾
    国家对于酒驾,甚至是醉驾的行为严厉的打击,并且如果这种行为再次发生,可能当事人会得到一定的惩罚,那么如果当事人酒精浓度显示107的,那他是属于酒驾还是醉驾呢?根据相关的说法,这种情况是界定在酒驾与醉驾之间,具体看下面的文章。 酒驾和醉驾的区别 以往交警在认定驾驶人酒后驾车时,往往通过目测和测酒仪两种方式执行,在司机承认喝酒或测酒仪显示司机的呼吸中含有酒精成份时,就可以认定为酒后驾车,但是 没有区别...


·抚养费数额如何确定,抚养费包含哪些内容
    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除了要对共同财产和债务作出处理外,同时还需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此时一方实际获得了子女抚养权的,那另一方就需要支付抚养费。这种情况下抚养费数额如何确定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抚养费数额如何确定 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根据子女的...


·婚外同居,分手协议无效吗?
    1、一般来说,分手协议书无效。恋爱中的男女在进行结婚登记之前所进行的同居行为虽未被我国法律所禁止,但它违背了传统的伦理道德、公序良俗,也不被我国法律所提倡。因此,同居行为本身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建立在同居行为的基础上当事人对同居行为的解除所达成的分手协议,自然也因缺乏法学理论基础而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分手协议和同居协议一样是无效的,自始无效。 分手协议中的子女抚养条款,在判决时可供法院参考如果分手...


·代通知金想必大家都知道
    代通知金想必您都知道,对于代通知金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中也有非常明确的说明。代通知金就是代替解除员工劳动合同所需要提前通知一个月的那个时间的问题所需要索赔的钱。所以说我们您关心是有关心的道理的。那么非法辞退员工代通知金方面有何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


·有一方离家出走能否诉讼离婚
    有一方离家出走能否诉讼离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七条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因此,即使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仍可以起诉离婚,法院在公告送达后可以缺席判决。二、一方下落不明如何离婚配偶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的,当事人有两种方法达到解除婚姻关...


·离婚时少分夫妻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时少分夫妻财产的情形有哪些?在我国法律规定上,的确有少分财产的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但是在其他法律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上,并没有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的规定。离婚时财产一般情况下平均分割,下列几种财产有其特殊的分割规则,具体来说:1、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


·离婚证据怎么找
    离婚证据怎么找 在我国实行的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这就要求受害方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在离婚诉讼当中要求配偶给予精神损害赔,收集证据就显得特别重要。那么在离婚中找证据的方法是各种各样的,也是特别的,以下就介绍几种找离婚证据的方法: 1、当事人要增强证据意识,积极、主动收集相关证据包括: (1)、如是嫖娼事件等,通常有警方介入,要有警方的笔录; (2)、如婚外情突然被曝光,应要求对方写下“保...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