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对于提高砌体工程质量管理的建议有什么?

对于提高砌体工程质量管理的建议有什么?随着社会的变迁,砌体工程越来越被广泛运用。由于技术尚未成熟,管理系统也还不完善,施工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会出现很多错误,导致工程质量不达标,从而耽误了工程的竣工,也造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那么,对于提高砌体工程质量管理的建议有什么?1、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在建筑工程中,施工人员是影响建筑物质量的主要因素,高素质的施工人员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也是延长建筑工程寿命的重要保障。在砌体工程中出现的组砌形式混乱、砂浆饱和度不足、砖块的含水量不合格等问题都是因为工作人员专业素质不高所引起的,有些工作人员是对于建筑规则不清楚,也有些工作人员是在施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规则进行施工。因此,提高砌体工程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是首要任务,企业应该加大对员工的培训力度,认真学习建筑工程中的每一个环节,严格按照国家建筑工程施工标准进行砌体工作。除此之外,还应该培养工作人员的责任感,让其认识到砌体工程的质量对人们的生活和工作所造成的影响,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砌体工程的质量。2、严格做好浇水湿润工作。在砖砌墙工程开始之前,应该对砖块和墙体进行浇水湿润,这是砌体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砖块的湿润程度直接影响了砌体工程的质量好坏。通过长期的经验积累,普通砖块的含水量应该在10%-15%左右,这样砖块对砂浆中的水分不会过快地吸收,保证砂浆的饱和度和粘结性。在对砖块进行浇水湿润工作之前应该保证砖块的干净,一般需要在砖块使用前的一天到两天进行浇水湿润,保证水分充分渗透。检查砖块含水量是否合格可以通过断砖法,检查砖块截面四周融水深度就能知道是否合格。3、保证砂浆饱和度,用正确的形式进行组砌。灰缝砂浆的饱满程度以及粘结性强度高低与砂浆的和易性有着直接的关系,一般在砌体工程中使用的都是混合砂浆,但是当混合砂浆不能满足施工条件的时候,可以在砂浆中加入生石灰粉、石灰膏等,提高砂浆的和易性,保证砂浆的饱和程度,其次还应该注意砂浆的保质期,尽量做到随拌随用。在进行砌体工程组砌时,应遵循砖缝横平竖直、砂浆饱满、错缝搭接、厚薄均匀的原则,对于实心砌体,应使用“三一”砖砌法,相邻砌体之间的接茬工作要做好,保证砌体与砌体之间的有效结合,从而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无论是食品安全质量还是建筑工程质量,都从未离开过人们关注的实现。在提高质量管理的问题中,主要解决砌体砖块湿润度不够的问题和砂浆饱满度不够的问题,好的工程可以促进建设效率的提高,减少安全隐患。



相关内容:

·一、深圳工伤认定申请书如何书写?
    一、深圳工伤认定申请书如何书写? 申请人:×××,性别×,××年××月×日出生,民族×,籍贯,住×××市×××街,身份证号码:×××,是××公司职工。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任××职务 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时间)受伤为工伤。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是×××公司职工...


·劳动仲裁决定时效起算点是什么时候?
    劳动仲裁决定时效起算点是什么时候?仲裁时效的起算点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如何理解的复函》,“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是指有证据表明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或者根据一般规律推定权利人知道自已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即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是劳动争议仲裁申诉时效的开始。因此,“知道或应...


·劳动仲裁生效程序有哪些?
    劳动仲裁生效程序有哪些?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相关规定,当事人对除一裁终局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上述条款,一裁终局案件的仲裁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立即生效,而非一裁终局案件的裁决书生效的唯一条件是当事人未在期限内提起诉讼。实践中,用人单位涉及的绝大部分仲裁案件均为非一裁终局案件,因此,用人单...


·当事人在工作中因工受伤
    当事人在工作中因工受伤,就需要去做工伤鉴定来获得赔偿。法律上对于工伤认定也分了等级,目前为止一共规定了一到十级十个等级。为了让您都更了解关于工伤的知识,我们这就为您来说说2018年十级工伤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1到10级伤残的鉴定标准 1、一级伤残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


·事业单位工资构成是怎样的 现行标准是什么?
    事业单位工资构成是怎样的 现行标准是什么 一、事业单位工资构成是怎样的现行标准是什么 (一)、基本工资: 1、岗位工资:体现工作人员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分为:专业技术岗位(设13个等级)、管理岗位(设10个等级)和工勤技能岗位(设5个等级),每个岗位等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 2、薪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置65个薪级,工人设置40个薪级,每个薪级对...


·因为疫情假期延长工资怎么算
    因为疫情假期延长工资怎么算?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要缴税吗?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要缴税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具体依据是《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根据此《通知》的规定,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收入(包括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应按相关规定,由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


·绩效扣工资劳动赔偿不发放怎么办?
    绩效扣工资劳动赔偿不发放怎么办?提供相应的证明向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投诉。投诉应当提前写好投诉书,进行签字投诉,书写好投诉人的个人信息以及投诉的劳动单位的具体信息,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以任何理由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应当按月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不得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存在拖欠的,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办法: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


·建筑工程合同有多份如何使用
    建筑工程合同有多份如何使用 一、建筑工程合同有多份如何使用 (一)一份合同有效,一份无效,按有效合同结算。 (二)两份合同均有效,(应)有公示行为,则产生公信力,备案合同效力优先。 (三)两份合同均有效,无且无需公示行为,不涉及其他主体,以实际履行(意思自治)为标准。 (四)两份合同均无效,地位平等,以实际履行(意思自治)为标准。 二、建设工程合同应注意哪些事项 1、仔细阅读使用的合...


·工伤鉴定书下来了多久之后可以进行处理?
    工伤鉴定书下来了多久之后可以进行处理? 工伤鉴定书下来之后可以立即去找用人单位进行相关的赔偿事项的协商。工伤事故发生后应该怎么处理用人单位(一)发生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尽快将伤者送往就近的医疗机构救治并垫付工伤医疗费;工伤认定后,符合规定的工伤医疗费可向社保机构申报核销或在定点医疗机构记账。(二)除抢救外,必须到就近的工伤保险约定医疗机构治疗。属抢救的,伤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到工伤约定医院机构进行治疗。...


·公司组织外出旅游算不算工伤
    公司组织外出旅游算不算工伤不算,工伤顾名思义为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七种应当认定工伤的情形,第十五条规定了三种视同工伤的情形。其中,最典型的工伤情形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俗称“三工因素”。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会组织员工外出旅游,在旅游过程中难免会遇到意外伤害。此...


·劳动合同到期能领失业金吗?
    劳动合同到期能领失业金吗 依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因此失业的,如果没有再就业的,是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二、领取失业金要满足以下条件: 1、缴费期限规定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主观意愿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1)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