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销售代理合同纠纷有哪些

销售代理合同纠纷有哪些?当今社会,有点经济基础的家庭都会选择买房子,可是房子买了,钱付了,可是却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就有了房子纠纷的问题,目前就也成了普遍的问题,在这些问题中,销售代理合同纠纷是最麻烦的一项了,那么销售代理合同纠纷有哪些呢?又如何解决呢?
一、商品房代理销售合同纠纷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1、商品房的销售模式改变了,比如他的买卖标改变了、房子合同与物业相关的合同混淆在一起了、售后包租问题啊、还有就是代理销售的收费标准发生改变。
2、房价上涨引发购房人的不满,房价下调使得许多人可能会反而会解除合同。
3、房地产的调控政策改变引发纠纷,要么就是没有履行合同未交房,或者是买房人借贷买房时回避了许多条件。
二、商品房代理销售合同纠纷类型及解决方法
1、关于委托人的任意解除权问题
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性质上属于委托合同。根据《合同法》第410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有疑问的是,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中是否允许当事人约定解除权的放弃?
我们认为,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中,受托人往往已经开始了所涉楼盘的销售处、销售广告等的设计与宣传工作,有的为委托事务已经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来开拓市场、联系客户。基于风险的分担,应当允许双方以约定排除委托人的任意解除权。
2、关于溢价款问题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8条规定: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当事人如果在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中约定受托人可以收取溢价款的,是否无效?
我们认为,双方当事人对溢价奖励的约定系双方共同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及法规,也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利益,应当认定为有效。
关于佣金与溢价款的收费标准,国家计委和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规定。实行代理的,房地产经纪收费高不得超过成交价格的3%。对于约定的佣金和滥价款超过成交价格3%的标准,超过部分应否支持?
我们认为,《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属于管理性规范,而非效力性规范,且不属于法律和法规,故对合同效力不产生影响。
3、关于可得利益的问题
实践中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解除后,受托人主张可得利益的,实践中存在三种观点:
观点一认为:应当根据商品房面积和现有市场价格计算可得利益,予以支持;
观点二认为,受托人代理商品房销售是否能够获得佣金尚受国家政策、房地产市场等多种因素影响,其以合同所约定的可销售金额为依据主张可得利益不能成立;
观点三认为,商品房委托代理合同解除,涉案商品房并未进行实际销售,对可得利益由法院根据个案酌情处理。
以上内容就讲了销售代理合同纠纷有哪些,又如何解决的内容,了解了这些之后,当你遇到此类问题,就要找法律途径去解决,抱着平和的心态,早日解决好这类纠纷,另外,还是要注重预防,尽量避免此类纠纷的发生,毕竟这是很麻烦的事情。



相关内容:

·遗赠扶养协议适用合同法吗?
    遗赠扶养协议适用合同法吗? 一、遗赠扶养协议适用民法典吗? 遗赠扶养协议不适用《民法典》,遗赠扶养协议属于人身关系的协议,不适用民法典,适用《民法典》。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订立的,确定遗赠与扶养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里的“扶养人”是指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公民或集体所有制组织。这种协议规定,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并于遗赠人死后取得其遗产。 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包括...


·法律上可以撤销的合同的撤销权有时间限制吗
    一,法律上可以撤销的合同的撤销权有时间限制吗撤销权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间内行使撤销权,但具体期限有所不同。 在可撤销合同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在合同保全中,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但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合同法》为了平衡和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以及维护市场交易...


·寄存合同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寄存合同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将自己的私有物品,委托给寄存公司进行保管,这在生活当中是比较常见的。如今市场市面是有专门的寄存公司的。不过对于当事人来说,既然是属于寄存,那么肯定有取回的时间,所以,这些都是需要当事人和寄存公司商量好的事情,不过不能通过口头的方式进行约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寄存合同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寄存合同范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


·砂石料购销合同范本
    砂石料购销合同范本 砂石料是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基础材料,建筑物的主体结构都是由砂石料来构成。砂石料的采购是在建筑工程工序开始之前进行的,建筑工程中砂石料的采购需在急性签订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今天我们就通过一篇关于砂石料购销合同范文来为您介绍一下。 砂石料购销合同 甲方(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能不能追加被告
    买卖合同纠纷发生后,合同的第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除了在处理过程中将另一方列为被告外,还可以添加被告。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增加另一个人作为被告:1。如果买卖合同中还规定了合同应承担债务担保人的连带责任。买卖合同的一方作为债权人,仅将另一方的债务人作为被告的,在立案后申请增加保证人作为被告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2. 如果合同中被告仍然有代理人。原告作为买卖合...


·赠与合同订立的程序
    赠与合同订立的程序 赠予他人东西,需要订立一个赠予合同,签合同是有一定的程序的,签订赠与合同的程序其实和签订一般合同的程序并无差异,只是合同的内容不一样而已。那么赠与合同订立的程序是什么?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赠与合同订立的程序 1、合同法第13条规定: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2、合同订立程序是指当事人之间对合同内容进行相互磋商...


·一、出租人单方强行解除合同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一、出租人单方强行解除合同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需要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承租人损失,需要赔偿损失。 对于单方解除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来进一步的确定,如果因对方解除合同而有损失,可以自己去追究。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


·合同诈骗是否有单位犯罪
    合同诈骗是否有单位犯罪?单位可以构成合同诈骗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 【单位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


·收了定金没有签协议如何解除合同?
    收了定金没有签协议如何解除合同?有些合同的在订立之前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也就是所谓的定金,对于收了定金没有签协议如何解除合同这个问题,首先,我们需要从合同效力方面进行分析,如果合同不具有效力,则解除合同也就没有必要,以下是我们整合出的相关知识,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一、收了定金没有签协议如何解除合同已签订合同但没交定金的,合同是否有有法律效力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1、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以...


·融资居间合同收费标准有哪些法律规定?
    融资居间合同收费标准有哪些法律规定? 对于居间合同来说,居间人在其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居间人为买卖双方提供所需的信息,只要买卖双方合同成立后,居间人就能获得合同约定的报酬。那么居间合同收费标准又是怎样的呢?今天我们就以融资居间合同收费标准为例,为您介绍居间合同收费标准相关内容。 融资居间合同收费标准 融资居间合同收费标准,国家对此没有明确性规定。居间费用由居间人和委托人协商约定,无特别限制。...


·买卖合同没有签字毁约要支付违约金吗
    买卖合同没有签字毁约要支付违约金吗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因为合同没有签字是无效的。在合同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是十分重要的,没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就不能最终确认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协商一致,也就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有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但是,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也只是形式问题,实质上应当追求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如果一个以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已经履行,...


·一、逾期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吗?
    一、逾期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吗? 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承租人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承租人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无正当理由。承租人主张的何种理由方能构成“正当理由”,不应当做出一个严格的标准,应视当事人自身的状况而依诚信原则为判断。 二、出租人解...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