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武威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现代这个社会,很多地方都正在征收土地,这是为了以后全社会的共同发展,当然了,政府为了补偿被征收土地的人会给他们一定的补偿金,但是大部分的人不知道补偿的具体标准。那么,武威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武威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一、征地补偿费的计算方法1、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用其他...
·浅析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费用总承包下的征地拆迁管理 浅析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费用总承包下的征地拆迁管理 征地拆迁作为高速建设的关键一环,影响着工程建设的造价和进度,我们以某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为例,通过对征地拆迁的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工作的建议。 一、主要做法 某高速公路项目总投资48亿元,其中征地拆迁概算为4.3亿元。某高速公路按总承包管理模式建设,项目法人对于征地拆迁的主要做法是: 1.为控制征地拆迁投资,与总承包部签订征地拆...
·与政府签征收土地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与政府签征收土地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一、与政府签征收土地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签订征收土地协议书一定要注意无论在哪里进行征地都有进行补偿,并且补偿还要签订征地补偿合同,这个合同是双方商议好的,不得存在欺骗行为,确保补偿款的总金额即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这涉及到双方以后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份额确定,以及补偿款的支付时间及方式并约定违约责任。另外签订征收土地协议书的流程要合法、标的物合法。 1、补偿款的...
·新公司法对注册地址有哪些 新公司法对注册地址有哪些规定?近几年,我国私营经济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创业者成立了新公司,经济主体的形式也日益多元化,在新公司注册登记时,要向工商部门申报注册地址,这是公司成立登记的必须程序,也是公司章程的必备内容,是一家公司客观存在的现实基础,那么,新公司法对注册地址有哪些规定呢? 一、关于注册地址的相关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办事机构所在地,即公司开展业务活动...
·农村自留地征用补偿方式是什么? 农村自留地征用补偿方式是什么?我国征用农村自留地的补偿范围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费,而根据最新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自留地征用的补偿方式是比较多样的。那么,在了解农村自留地的补偿范围的基础上,农村自留地征用补偿方式是什么呢?律师我们将在下文中进行解答。最新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农村自留地征用补偿方式是什么?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
·法律规定执行共有土地使用权什么? 农村集体共有的土地使用权可以用于农业建设,不得出让、转让。承包使用人只能占有、使用、收益等。对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有法律上的保护,也显示强制执行的法律上的公平效力。而且用收益抵偿义务人债务。下面来具体看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欢迎阅读。 被执行人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人民法院在保留被执行人生产、生活所必须之外,对其部分承包土地的经营收益权(收益权),可以进行强制执行的,以经营收益权(收益权)抵偿义...
·农村征地拆迁程序是怎样的?如何进行征地拆迁? 农村征地拆迁程序是怎样的?如何进行征地拆迁?农村征地拆迁行为实际包括了土地征收、土地征用和拆迁房屋两个阶段。 一、征地程序: 1、办理用地申请 用地单位需要征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 2、拟定征地方案 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用地单位提出的用地申请后,应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工地方案。 3、征...
·农村房屋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农村房屋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拆迁补偿是国家规定的一项强制性的政策,各城市在进行规划和修建的时候,如果将公民拥有的房屋拆迁的话,必须按照房屋的性质和价格对公民发放相应的补偿金。相对来说,农村房屋的拆迁补偿可能会比各大省市来说相对要低一点。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农村房屋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农村房屋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房地产购入土地使用权就如何记账? 房地产购入土地使用权就如何记账? 房地产购入土地使用权就如何记账? 1、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不能按无形资产摊销,因为土地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属于存货(相当于工业行业的材料或半成品)性质的资产。 2、取得时就计入成本: (1)借:开发成本。 (2)贷:银行存款(等)。 3、取得后不开发就在成本挂着,什么时候完工,什么时候转入“开发产品”,不必考虑跨年度问题。 4、在此期间的土...
·三门峡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三门峡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
·合同成立的地点为哪里? 合同成立的地点为哪里?1、一般规定。《合同法》第34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工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2、书面合同的成立地点。《合同法》第35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二、合同的成立需要的条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
·土地使用只有二十年怎么办? 人们买到房子后,在房屋产权证书上面可以看到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来说,由于种种因素,购房者享有的产权并不如规定的那么长,多少都有些缩水。一些甚至是缩水十几年,这种在酒店式公寓中比较常见。那么,土地使用只有二十年怎么办?针对这个问题,我们简单讲一讲。 一、土地使用只有二十年怎么办? 据悉,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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