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应该怎么对继子女抚养关系认定

应该怎么对继子女抚养关系认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没有自然血缘关系,而是基于婚姻关系而产生的姻亲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只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时才等同于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才产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现实中判断继父母子女之间是否存在抚养关系,需要作出相应的认定,那么应该怎么对继子女抚养关系认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怎么对继子女抚养关系认定
我国 《婚姻法》第26条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关系,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两种:一是由于生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再行结婚;二是由于生父母离婚,生父或者生母再行结婚形成的。子女对生父母的再婚配偶称为继父母,夫或妻对其再婚配偶的子女称继子女。在具体的表现形式上主要有三种:1、生父或生母再婚时,继子女已成年并独立生活,此类继父母继子女关系是纯粹的直系姻亲关系,双方没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2、生父或生母再婚时,继子女虽未成年,但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未受其抚养教育,此类关系亦属于纯粹的直系姻亲关系。3、继子女与继父母长期共同生活,接受继父或者继母的抚养教育,双方形成抚育关系,具有法律上的拟制直系血亲关系,产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
二、如何认定继父母子女间的抚养关系
第一,抚养教育关系的形成前提是继子女未成年,这是《婚姻法》第26条第二款的应有之义,因为需要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必然是未成年人。第二,一般需要有共同生活的事实。抚养,简单地说,就是“保护并教养”,强调长辈对晚辈的教育和保护,父母对子女的抚养目的是要让子女健康成长,所以抚养教育关系一般需要在在继父母与继子女共同生活中形成,如同亲生父母一样,继父母对子女的生活、学习、身体、精神等各方面都有一定照料,这才是抚养的真实含义。第三,抚养事实持续足够长的时间。对于究竟维持多长时间,法律没有统一规定。但在实践中目前并不能完全因为抚养时间短就否认形成抚养关系,只是若抚养时间不长,比如只有1、2年,认定抚养关系时就必须特别慎重,需要考虑具体案情和权利义务的对等等因素。另外,在继父母与继子女的抚养、教育因子女成年而自然终止的情况下,抚养、教育的时间可以考虑得短些;如果继子女尚未成年,但由于继父母与亲生父母之间婚姻关系解除,而继父母又不愿继续抚养继子女,则继父母对继子女抚养、教育的时间应考虑长些。在现实中,有继子女已经成年,但继父母对其学业、事业予以照料或资助的情况存在,但正如亲生父母对亲生子女成年之后没有法定的扶养义务一样,继父母对成年继子女的这种照料或资助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抚养教育,所以不能形成具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关于怎么对继子女抚养关系认定的问题,就为您介绍到此,要是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相关内容:

·民事判决错误国家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民事判决错误国家赔偿的条件是什么?一、民事判决错误国家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只有一种可行方式即通过《民事诉讼法》第214条关于执行回转的规定予以补救。通常情况下,民事错判往往会形成受益人错判纠正后,法院可以对已被执行的财产,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然而,如果民事错判没有受益人(不当得利人)或对已经被执行的财产无法返还的,受害人则难以取得有效的救济与赔偿。对此类...


·对方出轨离婚后有什么赔偿
    离婚的时候,一方存在法律规定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那么无过错方就可以向过错方提出赔偿,但是很多人不知道有什么赔偿,所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对方出轨离婚后有什么赔偿?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对方出轨离婚后有什么赔偿? 1、物质赔偿; 2、精神损害赔偿。 二、离婚赔偿的构成要件 1、夫妻一方对离婚具有主观上、行为上的过错。 这是离婚损害赔偿的主观方面要件,即要求一方有过错,而且该“...


·一、打一场离婚官司需要多少钱?
    一、打一场离婚官司需要多少钱(一)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打离婚官司法院会收取一定的费用。当然,具体多少还是要看情况而定。通常来说,要是没有财产纠纷,那法院会收50元-300元左右的诉讼费。而如果有涉及财产分割的,那收费又是不同,如果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就还是50元-300元左右的诉讼费;而如果超过20万元的,那超过部分按0.5%交纳。(二)律师费用打官司是...


·中国婚姻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中国婚姻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


·所周知,关于一切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秩序的行为在符合
    所周知,关于一切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秩序的行为在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下都会构成犯罪。其中刑事犯罪不同于民事纠纷,一旦确认为刑事犯罪相关行为人应该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社会中存在着故意诽谤或侮辱他人的情况,因此损害了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应该予以处罚。那么贴小字报侮辱诽谤应判几年?下面且听详细论述。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


·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是怎样的?
    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是怎样的? 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是怎样的?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外遇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的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


·离婚抚养费最多给多少钱
    公民想要解决离婚抚养费最多给多少钱的问题,首先要知道关于抚养费的计算是怎样的。需要注意,在不同的家庭中,由于实际情况的不同,因此计算出来的抚养费数额也是不一样的。那到底要给多少抚养费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抚养费最多给多少钱 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三是当...


·房屋买卖中,违约方应赔偿差价损失吗
    1. 由于近年来房价波动较大,房屋差价损失就成为二手商品房交易损害赔偿中的一个焦点问题。大多数二手房买卖纠纷损害赔偿案件都是因为卖方恶意违约造成。 2. 关于房屋涨跌损失的确定,如双主对房屋差价有约定或事后达成一致的,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从其约定;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的,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涨跌损失 3.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作为房屋交易双2113方当...


·彩礼类似买卖婚姻这种行为是怎么样的
    在现在的很多地区都有这么一个习俗,就是男女双方需要结婚的话,都是需要男方需要给女方一定的彩礼作为聘金。现如今这个话题正日益受到您的关注。那么,彩礼类似买卖婚姻规定内容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我为您搜集一些详细的资料吧,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吧。 一、结婚后彩礼归谁? 彩礼是类似买卖婚姻,实质上是为达成结婚目的的赠与。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依法进行了结婚登记,彩礼理应归女方所有。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无特殊...


·一、个人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个人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收入、福利分房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此期间所得或者应得的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


·上海最新结婚婚假多少天
    上海最新结婚婚假多少天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规定:上海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三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


·离婚的方式和手续
    1、离婚有几种方式? 1)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合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根据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确认双方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经有适当处理的,应当办理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