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对于夫妻财产、尤其是房产的权属认定和离婚分割规定

对于夫妻财产、尤其是房产的权属认定和离婚分割规定引起了许多人的关注,女方认为婚前购买的房产不属于共有财产是极大的不公,男方认为婚前购买的房产大多是父母出资或支付首付,女方没有参与权属份额的依据,有的男方还会在购房时加上父母的名字以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买房子加上父母的名字如何办理呢?一、买房子加上父母的名字如何办理在房产证上加上别人的名字,也就是是增加这个房子的共有权人,共有三种方式:析产登记、买卖或赠与。关于析产登记一般是指原本为一个人所有的房产,后平均分割变为两人或多人所有,就需要进行析产登记。较多适用于夫妻配偶的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的方式。关于赠与,类似于份额转让,流程和正常的房屋买卖类似,需要缴纳所占份额的契税。父母子女之间增减名字,同样视为买卖交易,要收取契税。而且,如果房产证办理时间不满2年的,还需要缴纳全额营业税。夫妻之间加名字或去名字,不收取契税。如果是父母、子女等这种关系间的房产要办理变更手续,就可以考虑二手房买卖或者是赠与。近期由于公证费下调,赠与的成本支出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赠与流程:需要先去公证处办理房产赠与的公证,之后携带相关是房屋两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等直接去房管局办理即可。直系亲属间赠与是不限购的,不需要做购房资格审查。赠予手续:(1)赠予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予的书面合同,即赠予书。(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予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办理公证。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予书及公证书和契税收据。赠予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百五十九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二、哪些情况下不能在房产证上加名字(1)按揭房不能加名字,必须要把银行的贷款结清后才能办理房产证名字变更。但是如果是刚买了房,还没有办理贷款的情况下,就可以直接去找开发商,在合同上加名字。(2)抵押房不能加名字,如果是全款买的房,但是将房子抵押出去了,这种情况也是不能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综上所述,关于买房子加上父母的名字如何办理的问题,如果是在购房签订合同时需要加上父母的名字,直接添加购房人就可以了,如果是在房产证上增加父母的名字就比较麻烦,一般情况下是选择赠与更名的方式,需要办理赠与公证并缴纳契税等费用后,再携带相关证件至房产中心办理,如果是按揭或抵押房产则不能进行更名。



相关内容:

·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
    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 据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到期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动续期。 1、我国《物权法》第149条对房屋产权到期后的情况有规定: ①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的时间届满的,可以自动续期。 ②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不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21条也有规定: ...


·离婚多久后可以买房子
    离婚多久后可以买房子 夫妻离婚和贷款买房没有必然联系,二者之间无不良影响,仅需满足贷款条件即可贷款办理按揭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如果单身需提供单身证明)。2、购房协议书正本。3、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4、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


·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
    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随着房价的节节攀升,住房问题成了人民普遍关心的问题。针对中低收入群体普遍住房难的问题,随着国家住房政策的出台,一些城市推出了“经济适用房”政策。那现实中,如果夫妻不幸离婚的话,此时关于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离婚房产分割是一个特别复杂的问题,不同的出资方式、不同的登记、婚前婚后都会对夫妻房产分割产生影响,...


·“住改非”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标准,究竟该怎么计算?
    一、“住改非”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标准,究竟该怎么计算?  对于“住改非”房屋,究竟是按照住宅用房来补偿,还是按照经营性用房来补偿呢?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中做出规定,对拆迁范围内,产权为住宅,但是已经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手续,各地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补偿。  也就是说,“住改非”房屋在拆迁时可以根据实际情...


·房产继承公证怎么办
    房产继承公证怎么办 一、房产继承公证怎么办 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原房屋权属人如有遗嘱,应当提供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


·2023外孙有没有房产继承权
    外孙有没有房产继承权应该说从法律上将孙子外孙一样有代位继承权,而不是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


·商品房现售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商品房现售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对商品房的销售,可以分为现售与预售。不管是通过怎样的方式销售商品房,此时开发商都需要取得相应的资质,也就是要符合法律中规定的条件才行。那具体而言商品房现售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商品房现售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婚前房产公证共有离婚后分割如何进行?
    婚前房产公证共有离婚后分割如何进行?婚前房产公证共有离婚后分割的进行是按照当时公证的约定来进行的,婚前财产如果进行了公证,则离婚时不再重新分配,原来是谁的离婚后还是谁的,按照符合法律的婚前财产协议确定归属,不作分配。但是婚前财产协议规避法律的无效。总而言之,婚前财产协议在公证机关进行了婚前财产公证的,离婚时不再进行重新分配,只对婚后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婚前财产公证,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


·虽然农村房屋可以买卖
    虽然农村房屋可以买卖,但是,不是所有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都是合法有效的。因为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主体不同,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也大有不同。因此,在适用法律认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时也会得出不同的结论。 具体如下: (一)对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应认定有效。购买者具有房屋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这便排除了宅基地不能进行流转的障碍,要买卖双方所订立的买卖合同符合合同法关于有...


·不管是租房还是买房,很多人都选择通过房屋中介进行这些活动。当
    不管是租房还是买房,很多人都选择通过房屋中介进行这些活动。当然,这样做固然能为自身带来一定的便利,但与此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委托房屋中介的风险。接下来,我们就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中介的风险有哪些 陷阱一:二手房中介公司全包价不透明。全包价包括买方所要承担的全部房款、契税、印花税和中介的代理费(房款的2.5%-2.8%)。但中介公司不会明确告知买房人在交易中需要交纳的明细费用,还会...


·房屋赠与协议必须是书面合同吗
    房屋赠与协议必须是书面合同吗 一、房屋赠与协议必须是书面合同吗 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赠与合同必须为书面形式,所以一般情况下并不要求赠与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 但是特殊情况下,譬如赠与房屋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1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该法第37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


·公租房被强拆,承租人可以起诉吗?
    公租房被强拆,承租人可以起诉吗?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的原告分为两类:即行政行为的相对人和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相关人。“利害关系”指该行政行为对利害关系人产生了现实的调整或影响效果,典型的利害关系人分有7类,其中包括了受害人、在行政复议等行政程序中被追加为第三人的、撤销或变更行政行为涉及其合法权益的、向行政机关投诉的等。在实际案例中,就有公房承租人被追加为第三人胜诉的案例。通说认...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