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怎么办? 任何公司都是有存续期限的,一般来说,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则不能再营业,除非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续期请求,且,该请求需要在营业期限届满,但是还未满时提出,若营业期限届满后,公司仍营业,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一、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怎么办?公司营业期限届满,公司应该进入清算程序。二、公司营业期届满后继续经营的后果由公司承担一般情况下,公司营业期届满都会有两种后果,一是依法解散,经过...
·分公司签订合同由谁签字? 分公司签订合同由谁签字?由总公司的法人来签订合同,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级法人承担补充责任。二、具体情况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
·毁约公司合同如何来进行处理? 毁约公司合同如何来进行处理? 一、毁约公司合同如何来进行处理? 毁约公司合同需要由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由违约的一方支付给对方的一定金额的货币。 根据合同的种类及违约形式不同,承担违约责任的大、小也应适情况而定,与《民法典》相配套的各行政法规对此应做出明确规定。违约金既具有赔偿性又具有惩罚性。 《民法典》第...
·如何防范企业倒闭风险? 如何防范企业倒闭风险?随着中国经济进程的加快,每天都会有一大批企业登记注册,同时,也有一大批企业面临倒闭的风险。要想使企业做强做大,合理经营是关键,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倒闭风险非常重要。那么,“应如何防范企业倒闭风险?”关于该问题,将于下文为您作出详细解答。 一、企业倒闭风险是什么?分为哪几类? 1、企业倒闭风险(破产风险): 破产风险,就是指经济主体的资产不足以偿还其负债所带来的风险。所谓破产,在...
·控股公司是集团公司吗 不是。控股公司是指通过持有某一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而对该公司进行控制的公司;而集体公司是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共同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
·公司与公司签合同毁约咋办 公司与公司签合同毁约咋办?毁约的话让毁约方承担毁约责任即可,违约责任主要包括:(一)继续履行(二)采取补救措施(三)赔偿损失(四)支付违约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
·抽逃注册资本的情形 企业抽逃资本通常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1、 在领取营业执照后,股东将注册资本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此方式一般抽逃时间与注册日期接近, 长期挂应收帐款或者其他应收款,挂帐方多为股东或关联方,理由多为采购材料、借款等,或抽逃资金后不做帐,货币资金帐实不符。 2、企业成立且资本到位并验资后,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部分,股东以购买设备等为名,用假购物收款收据入账,虚构“购买存货和...
·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怎么赔偿 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怎么赔偿 女性在孕期、产期或者哺乳期的时候,都是受到劳动法的保护的,如果公司将女性辞退,是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条例对女性进行补偿的。 当公司违法解除怀孕期间的员工劳动合同,员工有两种维权方案: 第一种,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且支付工资损失到合同再继续履行时。若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合同到期,则仲裁或法院会撤消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决定,认定双方劳动合同终止,并会要求用人单位...
·分公司承包经营合同可以签订吗? 分公司承包经营合同可以签订吗?显然是不合法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级法人承担补充责任。二、相关情况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的类型有哪些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的类型有哪些 一、持份转让与股份转让 持份转让,是指持有份额的转让,在中国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份额的转让。股份转让,根据股份载体的不同,又可分为一般股份转让和股票转让。一般股份转让是指以非股票的形式的股份转让,实际包括已缴纳资本然而并未出具股票的股份转让,也包括那些虽然认购但仍未缴付股款因而还不能出具股票的股份转让。股票转让,是指以股票为载体的股份转让。股票转让还可进一步细分为...
·企业不动产担保权可以取消吗? 企业不动产担保权可以取消吗 一、企业不动产担保权可以取消吗 企业不动产担保权是可以取消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取消。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持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消灭的材料等必要材料,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 (一)主债权消灭; (二)抵押权已经实现; (三)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抵押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二...
·民营企业发现索贿如何举报 该行为构成受贿罪,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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