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企业法与公司法的不同与联系是什么?

企业法与公司法的不同与联系是什么?
一个公司的成立,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需要很多职员来共同的完成一个公司整体。公司在经营,管理期间,会遇到很多不规范的事情,会发生很多的纠纷,所以针对这样的现象,我国颁布了一部法律《公司法》。那么企业法与公司法的不同与联系是什么?

一、企业法与公司法的不同与联系是什么?

1、合伙企业法相对于公司法是特别法

说合伙企业法相对于公司法是特别法,另一个重要的理由是合伙企业,主要是以公司的形式出现的,公司法当然地适用于公司的成立、变更、解散等。现具体从投资主体、资本制度、组织形式、股东责任等对两者方面进行比较。

2、投资主体之比较。

公司法所指的投资主体应该包括除上述所提及的中国组织,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还包括外国的组织和非中国公民的自然人。公司法所规范调整的投资主体是广义上的投资者,没有国界之分。因为企业法是特别法,那么它所规范调整的投资主体可能是公司法所规范或调整的一部分。

合伙人企业是指依照中国的有关法律由合伙人投资的企业,东道国提供的土地、厂房、及其他基础设施、部分原材料等,按商定价格收汇,不参与投资。所以我们认为,合伙人企业法所调整或规范的投资对象是合伙人,不包括中国的投资者,也不包括外国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3、资本金制度之比较。

资本金制度也可以叫作注册资本制度,它指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和出资方式。

两部法律对出资方式有些差异。公司法规定投资者既可以用货币,实物,也可以用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企业法有点例外就是没有明确规定可用土地使用权出资,原因在于中国的土地国有制度,投资者在还不便于取得土地使用权,或其他因素影响了立法者。

4、组织形式之比较。

公司法明确规定了公司的组织形式,就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类型,没有其他类型。而企业法则没有具体规定企业的组织形式,他可以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还可以成为其他的企业形式比如说是合伙等,但其他企业形式外国投资者基本上没有兴趣去申请设立,一方面的原因是它不够规范,另一方面的原因在于需要我国相关部门审批,因为企业法细则主要提及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形式,在审批上非公司形式很难通过。

5、投资者责任。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组织形式只有两种,一种是有限责任公司一种是股份有限公司,无论什么形式的公司,股东对公司责任以出资额为限。而外资企业法与公司法有些异同。我国外资企业实施细则十八条

规定“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以为其他责任形式。外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外资企业为其他责任形式的,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适用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从规定中可以看出,企业法中没有明确规定企业的无限责任,但从字里行间来看,企业投资者是有可能承担无限责任的。
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股份有限公司是依法成立的,并且,其全部的资本都分成等额的股份,通过对股票的发行,来抽击工资的股东根据自己所持由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




相关内容:

·中小企业融资的必要性主要是什么?
    中小企业融资的必要性主要是什么其实中小企业在融资的时候,所面临的实际情况就是几乎很少有投资者愿意把自己的金钱投给我国的中小企业。如果换位思考的话,各位投资者也是为了避免自己的利益遭受的损失,毕竟中小企业的发展还是难以预料的。但是对中小企业本身来说,融资又是非常有必要的。那么,中小企业融资的必要性主要是什么? 一、中小企业融资的必要性主要是什么? 1、解决企业的生存问题。在金融危机的强烈冲击下,相当...


·一、夫妻设立公司出资财产分割吗?
    一、夫妻设立公司出资财产分割吗?由于新《公司法》修订以前,我们国家法律不承认一人公司的合法性,因此很多公司是夫妻两个人一起用夫妻共同财产投资设立的,当夫妻双方离婚时,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和很多地方法院的倾向性意见均认为,工商登记中载明的夫妻投资比例并不能绝对等同于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如果有证据证明工商登记所载明的事项只是设立公司时形式上的需要,则应按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去处理。对于此类公司股权的分割...


·公司法有限公司责任法人怎样承担?
    公司法有限公司责任法人怎样承担?一个公司的正常经营是团队经营的结果,公司日常的活动行为也涉及到法律规定的范围,如果有涉嫌犯罪行为的活动将有法人代表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所以公司中法人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那么公司法有限公司责任法人怎样承担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公司法有限公司责任法人怎样承担 《公司法》第二章第三节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特别规定,其中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


·厚大公司法免费注册公司是否有规定
    厚大公司法免费注册公司是否有规定 我国的公司法经过修整以后,其中对公司的注册资金问题有了很大部分的调整。经过调整以后,刺激了市场经济的发展,并且增强了很多一部分人的创业信心和创业激情。但是对于公司法当中的相关规定,您还是应该有一个详细的了解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厚大公司法免费注册公司是否有规定? 一、厚大公司法免费注册公司是否有规定? 1、核名:免费 2、开验资户:0元 3、银...


·香港一定要有公司法定秘书吗
    香港一定要有公司法定秘书吗?为了保护诸多债权人的利益,公司必须依法设立,在设立之后,也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赋予有能力的人一定的职称。秘书是公司高层领导不可缺少的助理,但是在我国境内是否规定了法定秘书呢,也即一定要有公司法定秘书吗?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香港一定要有公司法定秘书吗? 根据香港公司法例第三十二章规定,香港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委任公司秘书,以履行公司的法定责任。其职责包括向公司注...


·公司对内担保是合法的吗?
    公司对内担保是合法的吗?公司对内担保是合法的,但是担保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公司法》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


·认缴注册资本新公司法期限是多久?
    注册新的公司应该到有关部门备案登记,那如果是涉及到认缴注册资本公司的,对于认缴的期限应该是多久呢?根据有关的说法,只要是有工商的章程,就可以进行认缴,不需要进行验资报告,也就是当时就可以进行。一、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的期限是多久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所以,关于注...


·民法典物业公司有权限制或者停业主水电吗
    民法典物业公司有权限制或者停业主水电吗 一、民法典物业公司有权限制或者停业主水电吗? 物业公司没有权限制或者停业主水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行)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在物业服务合同中, 双方当事人约定在业主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情况下,赋予物业服务企业停水停电的权利是不合理的,因为这一约定侵犯了供水供电人的权利。 并且...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更改吗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更改吗很多人都在问,公司注册资本可以更改吗?关于这个问题,答案当然是肯定的。无可厚非的,也是要经过很多程序之后才行,还要到工商部门办理审批通过之后才行。大概的流程,将为你简单介绍,具体的,还要看看实际情况。 一、公司注册资金的更改 公司注册资金的更改的手续都是基于法律,所以,我们还是要先大致了解一下和这方面有关的规定。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1、增加注册资金的规定如下,“...


·公司法律责任承担声明有哪些
    公司法律责任承担声明有哪些具体内容 公司法律责任承担声明是公司对自己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做的一个公示,这一声明明确了公司的法律责任,有利于公司开展业务的时候更好地履行义务,也使得合作方能够清楚了解公司的法律责任,避免出现超出公司法律责任的行为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而且能够在发生纠纷的时候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公司法律责任声明明确了公司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也明确了公司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 公司法...


·一、合同到期公司未续签合同是否需要补偿?
    一、合同到期公司未续签合同是否需要补偿?需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


·个人开公司注册资金是要现金吗
    不一定。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公司法》第二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