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在我国起诉离婚调解和好的多吗

原告方如果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话,法院在对离婚请求进行判决的过程当中,通常一审都是要事先进行一下调解的。当然这是法院在审理离婚的民事案件当中的一个必须要走的程序,如果在法院的调解下,能和好的话是最好的结果。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起诉离婚调解和好的多吗?
一、在我国起诉离婚调解和好的多吗?
法院调解只是走法定程序,能不能调解和好还关键在于夫妻双方。法院调解的注意事项(一)职权主义浓重,影响当事人的意思自由(二)反悔权没有适当限制,使得调解权被滥用(三)忽视了程序公正(四)调解效力不稳定
二、法院调解的程序:

一)调解的开始
《民事调解规定》第2条规定: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调解。但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予调解。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调解在诉讼的各阶段、各审级中均可进行。具体来讲,法院在案件受理之后开庭之前可以进行调解,在庭审过程中可以进行调解,在二审中乃至在再审中也都可以进行调解。根据《民事调解规定》,调解可以在答辩期满后裁判作出之前进行,在征得当事人各方同意后,法院可以在答辩期满前进行调解。庭审中的调解,通常情况下是在法庭辩论结束后进行。根据司法实践,调解可以当庭进行,也可以在休庭之后另定日期进行。调解的开始,一般由当事人提出申请,法院也可以依职权主动提出建议,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开始调解。
二)调解的进行
法院的调解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工作既可以由合议庭共同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中的一个审判员主持;调解可以在法庭上进行,也可以在当事人所在地进行。法院进行一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这里所说的有关的单位和个人,主要是指当事人所在的单位或对案件事实有所了解的单位以及当事人的亲友,由他们来协助调解,有利于缓解诉讼的紧张气氛,解除当事人思想上的一些疑虑,促成调解协议的形成。法院调解应当在当事人的参加下进行,原则上要采取面对面的形式。根据《民事调解规定》,法院根据需要也可以对当事人分别做调解工作。调解的进行,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进行调解。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调解,应当有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离婚案件原则上应由当事人亲自参加调解,确有困难无法亲自参加调解的,当事人应就离与不离问题出具书面意见。调解协议通常是在调解方案的基础上形成的。调解方案原则上应当由当事人自己提出,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提出调解方案。根据《民事调解规定》,主持调解的人员也可以提出调解方案供当事人协商时参考,双方当事人经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应当将调解协议做记录,并由当事人或经授权的代理人签名。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调解协议违背法院调解有关原则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民事调解规定》第12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1)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2)侵害案外人利益的;(3)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的;(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
三)调解结束

调解因当事人拒绝继续调解或双方达成协议而结束。当事人拒绝继续调解而未达成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对案件继续审理,并及时作出判决;调解达成协议的应要求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制作调解书。
以上资料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在我国起诉离婚调解和好的多吗的全部内容。法院是否能调节好,重要在于夫妻双方本人的意愿的。所以不能说法院调解和好的多不多,如果对方已经铁了心要和自己离婚的话,法院的调解也无济于事。引起夫妻双方离婚的原因,相信只有双方当事人心里是最清楚的,如果真的没有感情,婚姻也变成了一种负担。




相关内容:

·给小三私生子的抚养费的法律规定?
    给小三私生子的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对于非婚生子女,孩子的父亲是需要给抚养费的 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 1、子女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


·女方怀孕时男方可以提出离婚吗
    在现实生活中,离婚的情形有很多,比如一方出轨、家庭暴力、感情不和等原因,都会离婚。但也经常有女方怀孕,男方提成离婚的情形。但此时女方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因此女方怀孕时男方可以提出离婚吗?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女方怀孕时男方可以提出离婚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


·监护人抚养人的区别是什么
    监护人抚养人的区别是什么通常在我们的印象中,父母就是我们的监护人,同时也行驶着抚养权的义务。监护和抚养就说是一体的,但是在我国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中,监护人和抚养人是有区别的。两者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是可以进行变更的,或者抚养人和监督人都不是同一个人,以下是对监护人抚养人的区别是什么的详细的介绍。一、监护人和抚养人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


·一、离婚证是先领还是先分财产?
    一、离婚证是先领还是先分财产?分割好财产以后 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按照合同法,这种法律效力体现为二:一是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二是合同约定...


·根据刑法规定未到年龄结婚判几年?
    根据刑法规定未到年龄结婚判几年? 一、根据刑法规定未到年龄结婚判几年? 根据刑法规定未到年龄结婚不会被判刑,早婚,是指公民不到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情形。属于违法婚姻。未到法定婚龄的结婚的,属于无效婚姻。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


·起诉离婚录音多久失效这个问题
    起诉离婚录音多久失效这个问题,录音作为视听资料证据,没有时效规定。也就是说证据只要不被污染,都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但是规定了案件的关联程度,录音用于在离婚诉讼时表作为证据一般没有失效一说,除非录音证据的来源不合法或系伪造的。起诉离婚婚姻破裂的,需要继续收集其他证据进行佐证,单独的录音证明效力并不是很强,除非是对方对此证据无异议或没有证据反驳。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


·父母离婚约定子女上大学费用,这样有效吗
    按照一般的受教育年龄分配,到了上大学的年纪的子女一般是成年人。按《婚姻法》规定,离婚时父母双方可以约定对子女的抚养费,那么实际中,要是父母离婚约定子女上大学费用,这样有效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按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父母离婚协议中约定子女上大学费用应当有效。 首先,父母需抚养“不具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 《婚姻法》第21条第1、2款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


·补办离婚证的程序是怎样的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在弄丢了离婚证的情况下,才会涉及去补办离婚证。而此时补办离婚证也是有程序要求的,并不是到相关部门说一声我要补办,就能马上拿到离婚证。那究竟补办离婚证的程序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补办离婚证的程序是怎样的 离婚证丢失,如果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注明离婚也可以。 如果户口本上没有注明离婚,根据民政部1986年9月11日《关于婚姻登记若干问题的解答》,对结婚证...


·与老婆分居快两年若要起诉离婚怎么办?
    导致夫妻离婚的原因有很多,但根本原因是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实践中会有许多夫妻处于分居状态,而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夫妻分居满两年的,在起诉离婚时法院一般会判处双方离婚。那与老婆分居快两年若要起诉离婚怎么办?一起来看一下具体应该怎么做吧。 一、与老婆分居快两年若要起诉离婚怎么办? 起诉离婚需要以下步骤: 第一,原告提起民事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 第二,申请立案的时候需要提交本人...


·哪些情形可以提出离婚赔偿请求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
    哪些情形可以提出离婚赔偿请求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不仅是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还是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依据。当事人有上述情形的即被视为有过错,即须对无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当事人有上述情形之外的其他过错的,无过错方则不得请求离婚损...


·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在众多的社会信息中,政府信息的地位非常重要。像城市发展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政府大政方针等,都和人民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为了规范各地开展政府信息工作,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我国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那么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内容是什么?下面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我们一起了解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


·变更抚养权到哪个部门办理?
    变更抚养权到哪个部门办理?变更抚养权可以到法院或者公证处,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者双方的情况或者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方式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离婚后的父母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变更的,需要签订一份《变更抚养权协议》。由于先前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已在婚姻登记部门备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