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基金公司法人资格要求是什么?

基金公司法人资格要求是什么?
相信很多人对于一个公司或者是企业的法人以及负责人的理解有点错误,有些人认为这二者是等同的,法人就是公司的负责人,但是其实二者并不是等同的,是有一定的区别的。法人它是一个组织,团体,而负责人是一个自然人。那么基金公司法人资格要求是什么?

一、基金公司法人资格要求是什么?

注册私募基金公司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身份证、个人简历 1 份及一寸照片2张;

2、股东出资人身份证明;

3、章程(合伙协议书)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

4、企业住所证明;

5、投资者注册资本(出资额);

6、《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法人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7、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要加该法人单位公章);

8、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9、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

11、股东资格证明;

12、《指定(委托)书》;

13、《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基金公司注册条件:

注册基金公司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这几部法规进行规范。具体条件如下: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 “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3、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 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4、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5、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6、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发放贷款;

(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7、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8、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9、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10、管理型基金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基金公司注册办法:

1、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材料;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其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上海契石:四零零-零九零-零六五零,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指定(委托)书》等有关表格;

4、经营范围及前置许可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户;办理入资手续并到法定验资机构办理验资手续;

5、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6、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公司法人和负责人并不是相同的概念,法人是一个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能够依法享有权利并且承担相应义务的组织,而负责人是能够代表经营的的那位或者是分公司信使职权的人。




相关内容:

·上市公司注册资本造假怎么处罚?
    上市公司注册资本造假怎么处罚?上市公司注册资本造假的,构成虚假出资罪,其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企业改制的形式有哪些?
    企业改制的形式有哪些? 1、公司制 公司制企业主要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中还包括国有独资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是依据《公司法》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不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方向,它适用范围很窄,如涉及到国计...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随便填吗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随便填吗一、公司注册资本可以随便填吗?2014年3月1日起,所有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都可以采用认缴制,(即你说的随便写),你可以认缴一个您希望得到的注册资本金,但是要注意的是,《公司法》规定,您认缴的这部分注册资本需要在股东商议并规定的年限内补齐,所以建议您认缴一个符合您公司基本要求或能力范围内的注册资本为好。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新公司法取...


·企业如何面对验证稽查
    企业如何面对验证稽查 一、企业如何面对验证稽查 验证稽查对进出口企业诚信守法程度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但通过验证的条件并不苛刻,总的来讲,应注意做好以下方面: 1、要守法经营,不得出现涉嫌走私犯罪或走私行为,或涉嫌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等问题; 2、要准确申报并及时缴纳进出口税款,不得出现因企业自身过错导致的漏缴税款问题; 3、要规范申报进出口行为,不得出现大量的报关差错问题; 4、要建立规范、...


·公司上市要满足哪些条件
    公司上市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公司上市要满足哪些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


·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的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对公司法进行适当的调整和修改,是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和公司的正常运营的。所以我国关于公司法的每一次调整,都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量的。前不久,我国高人民法院通过了对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的相关规定。在下文中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债权人的债权未过诉讼时效期间,其依照本规定第...


·收购公司协议范本,收购公司协议书怎么写?
    收购公司协议范本,收购公司协议书怎么写? 公司进行收购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能够发展自己的公司,让公司更加的壮大。而收购并不是一件简单的时候,除了要按照流程走,还需要当事人之间签订一份收购协议。那么您知道收购公司协议有哪些内容吗?我们为您提供相关协议范本一份,供你参考。 收购公司协议范本 转让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有限公司 ...


·分公司注销流程及费用是怎样的
    分公司注销流程及费用是怎样的 在全民创业的今天,很多人都会成立自己的公司,公司发展快速且盈利良好的情况下,法人会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再成立分公司,但是一旦经营不善,分公司就面临被注销的风险。那么分公司如何注销呢?接下来的我们就为您解答一下分公司注销流程及费用的相关问题。 一、分公司注销流程及费用 (1)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再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所需资料: 1、公司营...


·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内容有哪些?
    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内容有哪些? 1、商业模式论证 商业模式论证,是法律顾问的首要方面,对于新设企业尤其如此。在受聘担任法律顾问之后,律师首先需要了解和把握企业商业模式及商业逻辑。企业商业模式,既可以从组织架构、产业环节、商业流程、与用户之间的关系等方面进行把握,也可以从商品、人员、信息、资金等要素的流转过程进行解析。 2、产业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是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的重要方面。法律往往滞后于现实...


·一、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我需要签字吗
    一、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我需要签字吗 用人单位在单方面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时,法律并无强制规定双方当事人的签字顺序,如果劳动者不签字,即视为不同意解除合同,可以向法庭提出诉讼。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随时”和“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两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但同时也有法定的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 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4种: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


·股东有权审计公司财务吗?
    股东有权审计公司财务吗?股东没有权利审计公司财务,但是有权利审阅公司的财务。《公司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


·有限合伙企业属于法人吗
    有限合伙企业属于法人吗有限合伙企业不是法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而法人依法独立承当民事责任,所以合伙企业不是法人。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第...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