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在外地如何办理离婚 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在了解在外地如何办理离婚这个问题之前,其实很有必要先搞清楚,究竟夫妻在外地是否可以离婚,而此时又可以通过怎样的方式来实现离婚的目的。按照规定,夫妻可以在外地诉讼离婚但却不能协议离婚。那具体来说在外地要如何进行诉讼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离婚手续怎么办理?这是夫妻双方在要离婚时迫切想知道的事情,法律上规定的离婚方式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一是诉讼离婚。而离婚手续也会因为离婚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一)协议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1、申请

(1)双方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3)其中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在审查过程中,必须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3、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于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当事人从领取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诉讼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1、提出离婚一方起草离婚起诉状;

2、准备离婚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离婚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二、在外地如何办理离婚

夫妻双方各自在异地,如何办理离婚手续,这也与离婚的方式有着密切的联系。

(一)协议离婚

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双方可到原结婚登记机关或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离婚。

(二)诉讼离婚

夫妻一方在外地,其中一方又不愿意离婚,或愿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方面未达成协议的,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规定,可区分不同情况向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1、向被告住所地(通常指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也就是说,由要求离婚的一方向不愿意离婚的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就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2、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外地的下列情况,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一是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二是被劳动教养的人;三是被监禁的人。

3、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如果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向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地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4、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向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阅读了上文之后,您应该也已经知道在外地如何办理离婚了吧,其实此时诉讼离婚的程序与本地诉讼离婚都是差不多的,但在确定管辖法院上面可能要稍微复杂一些。而在诉讼离婚中,经过法院的调解夫妻最终也是有可能被调解离婚,因此即使起诉离婚最终也不一定就是被判决离婚的。


相关内容:

·土地使用权到到期了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到到期了怎么办?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在我国,土地属于国有资源。我国公民土地只有使用权,并无占有权。国家对于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是有规定的。我们购买楼房以后,如果按照规定的期限,到了2048年就到期了,我们应该怎么办呢。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将为您整理土地使用权到2048年到期了怎么办的相关资料。 一、40年产权房和70年产权房有何不同? 简单的意义来说40年产权为商用住宅,70年产权为商品房住宅...


·土地使用权未变更登记在哪里办理?
    土地使用权未变更登记在哪里办理?农村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也是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就是原来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在哪里办理的,变更登记也是归该部门所管辖的。只不过,每个人要对集体土地使用证变更的原因都是不一样的,有些是因为继承,有些是因为赠与,所以准备的材料因人而异。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


·湘潭征地补偿新标准最新的消息有哪些?
    湘潭征地补偿新标准年最新的消息有哪些? 一、湘潭征地补偿新标准最新的消息有哪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的,均适用本办法。 ...


·土地使用权70年后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70年后怎么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属满的, 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体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注规的规定办理。一、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对于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国土资源部出台了过渡性措施,即业主不需要提出续期...


·集体土地使用相关法律法规是什么
    集体土地使用相关法律法规是什么 集体土地在农村是非常常见的,虽说个人也可以得到分配使用,但是土地的使用权并不是属于个人的,而是集体拥有的,这样的话管理起来也会比较方便。但是当前很多人都不了解集体土地的管理是依照什么法律进行的。那集体土地使用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呢?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管理的法律规定如下: 《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于非农建设”...


·最新云南省德宏州盈江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德宏州盈江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开始执行。爱土拆迁律师团将云南省德宏州盈江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云南省楚德宏州盈江县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Ⅰ-1,盈江县平原镇县城规划区,平均补偿标准:46000元/亩;Ⅰ-2,除平原镇县城规划区以外的一般坝区,平均补偿标准:...


·二手房的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是什么?
    一、二手房的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是什么?买方凭借新产权证、原土地证、契税完税证明;买卖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等材料,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填好《申请土地变更》表格进行过户。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


·是否有出台关于征地补偿款分配的司法解释
    是否有出台关于征地补偿款分配的司法解释 一、是否有出台关于征地补偿款分配的司法解释? 我国没有出台关于征地补偿款分配的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明确规定“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4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 故当村民与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因征地补偿费问题发生争议时,市、县、乡...


·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时间是多久,可以延长吗?
    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时间是多久,可以延长吗? 一、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时间是多久?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时间可以延长吗? (一)耕地的承包期 据统计,我国耕地总面积约为14亿亩,人均1亩多一点。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占耕地...


·批准逮捕后关在什么地方
    一、批准逮捕后关在什么地方在被批准逮捕后会关押在当地的看守所。一般逮捕前被刑事拘留的,此时犯罪嫌疑人已被关押于看守所,然后由侦查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总之,犯罪嫌疑人关押的地方大体就是地个地方,一是看守所,二是监狱,前者是法院判决生效前关押的地方,后者是法院判决生效后需要送监狱执行的关押地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


·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范本
    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范本 您可能会有这样的情况的,自己在当时想的是承包了一块土地的经营权的,那么自己没事就能自己种植有机蔬菜和水果但是后来发现自己几乎没有时间去管理就想将其转让出去了,那么在此您一定需要一份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范本,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 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范本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


·商品房土地证办理流程以及注意事项有哪些?
    商品房土地证办理流程以及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什么是土地证? 土地证,是国家规定的土地的使用者或者土地的所有者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的法律依据。 根据国家关规定,目前我国颁发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 1、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