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房产继承公证分为哪些?

房产继承公证分为哪些?对于大多数的家庭来讲,房产都是一个家里面最重要的财产了,而在父母去世需要对他们名下的房产进行继承的时候,此时继承的手续是比较繁复的,其中就会涉及到公证的问题。那一般房产继承公证分为哪些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房产继承公证分为哪些
我国实行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也就是说,对公民个人遗产的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必须按遗嘱继承。无遗嘱的情况下,发生法定继承,法定继承应先经过继承公证。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的情形下,办理遗嘱公证: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遗嘱人立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以证明。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效力最高。公证遗嘱的内容,仅能够通过公证新的遗嘱来改变,继承将按照最后一份新立的公证遗嘱执行。无遗嘱、遗嘱的情形下开始法定继承,法定继承须办理继承公证:继承公证指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
二、继承公证是房产继承的必要前置程序吗
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其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加之2016年7月5日司法部发文废止了《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房产继承必须公证的规定已经废止了。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印发《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该规范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按照这一规定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在继承或受遗赠不动产时有权选择公证或直接申请按有关程序进行核验和登记,继承(受遗赠)公证将不再是一项必要措施。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对房屋进行继承的时候,此时继承人是必须要办理公证手续的。当然很有可能最开始关于房产继承就是在公证遗嘱中作出的,而这并不影响日后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具体该如何来办理这样的手续,如果你不太清楚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相关内容:

·菏泽高新区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办法
    菏泽高新区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办法在拆迁过程中,农村房屋补偿是失地农民非常关系的问题。在失去土地后,土地补偿费用成为农民最后“财产”。因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全国各地的价格差距很大。菏泽市是山东省的一个地级市,菏泽高新区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办法是当地农民关注的重要问题。下面,我们将法律对于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以及菏泽市农村房屋补偿的相关情况向您做一介绍,请借鉴。一、法律对于农村房屋补偿标准的规定1、土地法修正草...


·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时效规定?
    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时效规定?在《合同法》中至规定了“法律规定期限”或“约定期限”,还提到“合理期限”,但合理期限具体多久并未做出明确界定。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解除权的行使期限为: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第十五条...


·郴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内容?
    郴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内容? 近些年,尤其国家的经济发展这么迅速,与建设房子是离不开的,那么也就意味着会涉及到房屋的拆迁,对于郴州市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呢?根据相关的补偿办法规定,应该按照房屋的面积以及其他内容共同来决定。详情请看下文。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加名字有哪些规定?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民法典》对婚前婚后财产的归属权做出了细致的区分,婚前财产就算结婚后也还是归属个人一方所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得分割,但是房产证上若是有加上一方配偶的名字就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是需要协议或是法院判决分割。那么《民法典》关于房产加名字有哪些规定?快来看下去吧!《民法典》关于房产加名字有哪些规定?第一、如果房子加上你的名字,...


·离婚房子如何分配 、离婚时如何进行房产分配
    虽然现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因为新型财产发生争议的情况越来越多,但是房产依然在离婚财产纠纷中占有很大比重,毕竟现在的房价普遍都很高,也是离婚夫妻就会出现双方都想要获得房子所有权的情况。那么此时离婚房子如何分配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房子如何分配 1、还未取得产权或未取得完全产权的房屋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1条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


·房屋合同违约金怎么赔偿
    房屋合同违约金怎么赔偿 一、房屋合同违约金怎么赔偿 1、如果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2、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如房屋租赁费用每月仅为1000元,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达到了一万元,那么违约的一方可以请求降低。 3、房屋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实际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


·按揭贷款买房流程是什么?
    买房作为人生中的一件大事,是绝对不能草率的。但是在无法全款买房的情况下,大都会申请按揭贷款买房的,但是具体的按揭贷款买房流程是什么呢?对于这个问题,的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供您参考了解。 一、按揭贷款买房的过程 (一)购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并获得贷款支付单据,银行后按照相关法律文件和开发商和银行签署“建立抵押贷款合同”清晰的抵押贷款金额、期限、利率、付款方式及其他权利和义务。 1、首先与开...


·新婚姻法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如何办理?
    新婚姻法公布实施后,对于男方婚前购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引起了许多女方的不满、有的甚至还产生了恐慌情绪,认为这项规定对于婚姻中的女方不够公平,因此,部分女方要求在男方婚前所购房屋的产权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那么,新婚姻法婚前房产婚后加名怎么办理呢? 一、婚前房产证上加名字须无按揭按揭加名须变更他项权证 新婚姻法出台后,许多未婚夫妻要求婚前房产证加名字,以免自己利益蒙受损失,但婚前房产...


·农村养殖户的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农村养殖户的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一、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或者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房屋被拆迁人不但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房屋被拆迁人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进行调换。房屋拆迁补偿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的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的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


·房屋买卖合同注意细节包括什么
    房屋买卖合同注意细节包括什么 (一)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二)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往往会使购房者陷入订金纠纷。 (三)查验有关证明文件。买期房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


·房屋他项权证是否必须办理
    随着大中城市的房价飞涨,买房成了大多数青年人的头号大事,而买房涉及的一系列手续和证明如房产证和房屋他项权证等又会让刚接触的人头痛不已,搞不清楚。今天本站我们就为您介绍其中一项:房屋他项权证是否必须办理。房屋他项权证是由房管部门核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的法定的凭证,房屋他项权证是由他项权利人执行的,依法享有行使他项权利,实收法律保护的一项权利证书。 一、房屋他项权证的作用 无论是贷款买房还是一次性付...


·购买房屋签合同能否毁约
    购买房屋签合同能否毁约可以随时进行毁约。支付违约金,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百。《民法典》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度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规定承担损害赔...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