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潼南征地补偿价格的补充通知 关于重庆潼南征地补偿价格的补充通知国家对农村征地进行村落的拆迁重整,这会是一项大的工程,而这其中关于补偿的问题是不可忽略的,这是关乎村民的权益生活保障等的问题。而为了避免村民对于政府产生异议而发生纷争,出台政策表明补偿问题是非常有必要的。而现在就来介绍关于重庆潼南征地补偿价格的补充通知。 潼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补充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非法占用土地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怎样的? 非法占用土地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怎样的?非法占用土地罪既遂的量刑规定具体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犯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而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
·广西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广西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广西在搞城镇建设的时候,会征用到一些郊区的土地。在政府征地过程中,因为征地补偿引发的纠纷事件层出不穷。为了使征地补偿工作透明化,广西根据当地的土地年产值、农民人均收入和物价水平,会制订一个新的征地补偿标准。那么广西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结合当地的政策和您谈一谈。一、广西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下发《关于公布实施新一轮广西壮族自治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
·渝北区征地补偿是如何实施的? 渝北区征地补偿是如何实施的? 一、渝北区征地补偿是如何实施的? 渝北区征地补偿死按照重庆市渝北区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实施的。 二、《重庆市渝北区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单位和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府发〔2013〕5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渝北区...
·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怎么构成的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本罪属情节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本罪,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实施本罪行为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数量较大的;牟取非法利益较大的;造成土地严重破坏或荒芜的;等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使用权的区别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使用权的区别是什么?现在,很多人有买房的需求,购买房屋我们就拥有了房屋的使用权。我们知道,有两个使用权和我们的房屋有关,分别是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使用权。国家对房屋的使用权方面制定有非常严格的规定,规定的内容中明确说明了房屋使用权和土地使用权之间的区别,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一、两者的区别 两者的权属不同,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地产的买卖是指房屋的所有权和该...
·征地报批前有哪些必经程序和步骤? 征地报批前有哪些必经程序和步骤?国务院、当地省政府都明文规定,征地报批之前为保障被征地农户的知情权、监督权、建议权、听证权等合法权益,要求当地国土部门必须公告征地情况、调查被征土地情况并经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确认,必要情况时召开国土听证听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建议、意见。只有在完成了上述法定程序后再向有权机关报批征地手续,才是合法的报批材料和报批程序,缺少任何一个步骤都是属于征地报批手续不完备。...
·水城县旅游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水城县旅游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水城县地处我国贵州六盘水,旅游资源丰富,当地政府在开放旅游项目的时候,难免会占用到一些农村的土地。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当地农民最关心的自然是补偿款的金额。按照政策规定,征地补偿标准由县级以上政府制定,那么水城县旅游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根据当地政策和您讲解下。 一、水城县旅游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
·土地承包合同怎么写 国有土地资源对我国公民进行承包的时候, 土地承包合同怎么写 国有土地资源对我国公民进行承包的时候,是需要有土地承包合同的。对于您来说,在签订合同以后,是需要按照合同中的条款使用土地的,而且,万一发生了什么土地使用上的纠纷的话,合同中的条款就显得很重要了。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就是土地承包合同怎么写? 2018年土地承包合同怎么写? 发包方: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证邻居签名相关的法律是哪年出台的? 土地使用证是我国对土地权限移交给个人的一种权属证件的代表,农村的土地使用证代表着当事人有权利和义务对证件上的土地进行使用,一般自建住房为多。那土地使用证邻居签名相关的法律是哪年出台的呢,下面我们就这一问题为你进行详细的解答,希望你在日常生活中对你有所帮助。2008年颁布的《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流程》第二项有明确规定相邻地使用者签字条款: 1、申报 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
·宅基地户主去世了怎么办 如果宅基地房屋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取得该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由该村民申请获得该宅基地。不愿出卖,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
·土地使用权未变更登记在哪里办理? 土地使用权未变更登记在哪里办理?农村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也是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就是原来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在哪里办理的,变更登记也是归该部门所管辖的。只不过,每个人要对集体土地使用证变更的原因都是不一样的,有些是因为继承,有些是因为赠与,所以准备的材料因人而异。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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