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技术入股公司法规定内容怎样?

技术入股公司法规定内容怎样?
我们知道,现在的中国,综合国力越来越强,相对应的经济也越来越好,所以带动的公司的建立就多了,每个公司都有一个法人。法人就是公司的负责人。法人它是一个组织,团体,而负责人是一个自然人。那么技术入股公司法规定内容怎样?

一、技术入股

技术入股是指技术持有人(或者技术出资人)以技术成果作为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公司的行为。技术成果入股后,技术出资方取得股东地位,相应的技术成果财产权转归公司享有。技术入股是目前社会上常用的投资形式之一。

1、技术入股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国家科委《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若干问题规定》)等法律、政策的出台,客观上已经为技术成果的价值化提供了良好的前提,其有利于提高技术出资人的入股积极性,并且能够有效调动技术出资人积极实现成果的转化。但是,技术成果的出资入股不同于货币、实物的出资,因为技术成果并不是一个客观存在的实物,要发现其绝对真实价值相当困难,而且对其过高过低的评价,均会损害出资方的利益,引起了各种纠纷。

2、技术入股成果权

《若干问题规定》规定,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成果出资者应当与其他出资者协议约定该项技术保留的权利范围,以及违约责任等。可见,技术成果出资者并不一定以成果所有权入股,即还可保留部分权利。有人认为,这与公司法的财产独立理念不符。根据公司制度的基本原则,公司是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其前提条件是,公司必须拥有独立财产权,而部分权能则不是独立的财产权,所以不能作为一种出资形式。但是,笔者认为,允许技术部分权能出资入股,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技术入股

首先,技术成果作为一种无形财产,其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和损耗,在同一时间可由不同人使用,在不同地域同时实践也为可能。而有形财产,在同一时间只能为一个主体占有或支配,因此,有形物的转让或权利许可只能一物一主,而不可能货与多家。技术成果无形性的特点,决定了其权能组成部分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只要有技术成果存在,其各项权能就能独立存在,就能被占有和支配,既然如此,以技术部分权能入股又有何不可?

第二,资本就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而技术成果的部分权能一旦与货币、实物相作用就能给各出资人带来更多的产品或更多的附加值。可见,技术成果部分权能也具有资本的属性,因此,其亦可成为出资的内容。

第三,技术成果以部分权能入股,可以通过合同规定技术出资人相应的权利义务。我国法律可以拟定关于技术出资人与其他出资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格式合同,技术出资人必须按照其所出资的技术权能承担法律规定或约定范围的义务,享有相应的权利。其他出资人亦可按照合同对技术行使支配权。

第四,技术成果所有权转让的作价远高于其使用权等权能的转让,而且很多情况下,为得到先进技术的投资者只是希望得到有关技术的使用权,如技术出资人以所有权入股从经济上来说对其他投资者是不合算的。因此,允许其以部分权能入股也有利于其他出资人。

二、法人的分类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法人包括两种基本类型,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是由50个以下的股东设立的公司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采取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的方式成立的公司法人。[2]

(一)有限责任公司

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包括普通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三种形态。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是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并以出资为限承担公司对外所欠债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懈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股份有限公司

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发起设立的和募集设立的两种。其中,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应设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及对外提供担保、选举董事、监事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办事机构,上市公司还应设董事会秘书处。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股东以自己认购的股份为限享受股息、红利,也以此为限承担公司对外债务及相关责任。
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每个公司都会有一个法人代表,而法人和法人代表是不一样的,法人是个组织,能够依法享有权利并且承担相应义务的组织,而负责人是能够代表经营的的那位或者是分公司信使职权的人。




相关内容:

·不想做公司法人应该怎么办?
    不想做公司法人应该怎么办? 不想做公司法人应该怎么办 不想做公司法人,可以要求公司召开股东会议进行变更,签署法人代表变更申请表,到当地工商局办理手续,工商局受理后,在5-10天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带齐资料到质量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变更,受理后2-3天领取,到税务机关变更。 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 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带齐资料到质量监...


·有限企业改制步骤具体是怎样的
    有限企业改制步骤具体是怎样的? 一个企业发展到某个阶段,为适应更好的社会发展和企业的长期生存,都会进行有限企业改制,而有限企业改制除了进行股权梳理、财务审计等常规的为我们所熟知的事儿要做之外,更重要的是需要严格遵守一定的流程规范执行,那么,有限企业改制步骤是什么呢? 一般来说,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都需要经过以下流程: 一、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筹备组 原国有企业要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首先要...


·怎样注销有限股份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手续及流程如下:1.先去注册地国税办理注销,同时可办理工商的注销备案。国税办理注销:先去领一张注销申请表格。2.去国税的同时,可以去工商的备案。3.地税注销:带着国税的注销证明。4.工商注销:注销公告登报45天后,带上相关材料:公司清算报告、公司股东会清算决议、注销申请,刊登公告的报纸、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税务注销证明文件、公司原始文件(成立时的章程等)。到工商办理注销。5...


·经济性裁员需补偿金多少公司裁员补偿标准按照《中华
    经济性裁员需补偿金多少公司裁员补偿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


·公司法中股权变更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中股权变更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股权是股东在公司中享受相关权利的凭证,股权是可以通过一定的形式进行转让变更的,在股权变更的过程中股东享有的权利也随着股权的变更而进行变更,公司法中股权变更是有相关规定的,在法律规定中股权变更是经过股东同意自愿将自己股权进行转让,在转让过程中法律也进行了规定。 一、新公司法关于股权变更的规定 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


·公司要求签空白合同怎么办?
    公司要求签空白合同怎么办? 对于这种情况,用人单位的作法是违法的,可以匿名向劳动部门投诉。 法律链接:《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


·侵占公司资产一千万判多少年
    侵占的数额达到一千万的,是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可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


·公司融资后倒闭怎么办?
    在市场的投资经营当中,投资一直都是有着一定的风险与机遇的。部分人会选择作为公司的股东,对企业进行融资支持,获得相对应的收益与股份。但是融资也是有着一定风险的。那么公司融资后倒闭怎么办?下文中就针对该问题作出了解释。一、公司融资后倒闭怎么办?以注册资金为债务赔偿底线,即注册资金额是多少,按照注册资金额赔付债务。作为股东按出资承担责任,作为法人如签字盖章可能会承担相关责任。融资手段和融资形式,一般有限...


·公司法股东大会召开时间是什么?
    公司法股东大会召开时间是什么? 一、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的召开分下面两种情况: 1、定期召开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定期召开一次年会,通常是在每一会计年度终结的6个月内召开。具体时间由公司自行规定。 2、临时召开股东大会 出现重大问题,需要股东大会表决时,应该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股东大...


·商业合同盖分公司章是否有效吗
    一,商业合同盖分公司章是否有效吗在合同上加盖分公司印章一般认定为合同有效。根据《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二、对于分公司印章的管理企业为了业务发展需要,会在不同的区域设立分公司。虽然分公司办理营业执照,但却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分公司加盖印章所产生的法律责...


·公司法增加股东的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法增加股东的程序是怎样的?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根据实际的需要,可能会增加或者变更股东。尽管公司内部有权决定是否增加变更股东,但是法律还要求增加股东必须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才能最终生效,否则公司的增加股东的决定对外没有效力。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公司法增加股东的相关知识。 一、公司增加股东的程序和流程 1、股东变更的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2、《企业(公...


·公司法人去世了应该怎么办
    公司法人去世了应该怎么办 在我国,由于公司法人的性质是比较特殊的,所以对于一些正常经营的公司来说,不论是什么原因都需要在工商局登记一个公司法人。公司法人也有可能不是属于公司当中的员工,并且生老病死也是人的自然规律,在某些情况下,公司法人可能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去世。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公司法人去世了应该怎么办? 公司法人去世了应该怎么办? 企业法人代表死亡的,需要到工商变更登记 一、首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