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撤销婚姻登记没有录音怎么立案?

撤销婚姻登记没有录音怎么立案?

现如今,您对于婚姻登记应该具备的手续和需要的流程都比较清晰,对于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需要撤销婚姻登记,大多数人就比较模糊了。许多人关心撤销婚姻登记的流程是什么样的,撤销婚姻登记没有录音怎么立案等问题,下面就听听我们的介绍吧。

一、立案程序

第一,必须先有人报案(当事人,或者旁人)

第二,只有刑事案件予以立案侦查,民事纠纷,治安案件一般都只是留个案底。

第三,不予收费,公安机关处理事情是不收费的。

第四,当案件侦查,审理完毕,或者案件不需要继续侦查审理等其他情况,公安机关将予以撤销立案。

二、相关法律

根据婚姻法第11条和有关规定,受理撤销婚姻登记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  


(3)申请时距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1年;  


(4)当事人持有: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

3、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婚姻法》第十一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律师评析

1、首先要确认该婚姻登记行为是否有效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第六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二)非双方自愿的;”第七条又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因此,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身份信息的核实,是确保这种身份权被正确登记的核心和关键,是婚姻登记行为中不可分割的重要一步。

婚姻登记机关如果仅拘泥于对当事人所提交材料是否齐全进行简单审查,而不对当事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尤其是身份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则婚姻登记制度也失去其应有的严肃性和公示力,从而使婚姻登记制度存在的意义荡然无存。

2、其次确认婚姻登记机关是否有权撤销错误的结婚登记

1994年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婚姻登记,对结婚、复婚的当事人宣布其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结婚证,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但2003年《婚姻登记条例》出台后,1994年《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随即废止,且2003年《婚姻登记条例》第九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所以,依条例来看,婚姻登记机关只能撤销受胁迫的婚姻登记,而其它情形导致登记错误的,婚姻登记机关似乎无权行使撤销权。

在这里,我们认为婚姻登记行为首先是行政行为,婚姻关系的缔结和解除是一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以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为成立要件,并得到法律上的承认。婚姻登记机关,不论是哪一级的政府民政部门还是乡镇人民政府,都是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实施的婚姻登记行为,是代表国家实施的行政行为;其权力的取得,是依据法律、法规的授予。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不服,除法律明确规定以外,既可以通过行政程序进行救济,也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进行救济。婚姻登记行为是行政行为的法律性质没有改变,当然不能排除行政救济的途径。即婚姻登记行为不是只能经过司法程序得到救济,有些婚姻登记行为还可以经过行政程序进行救济。

相信您看完上述介绍之后,对于撤销婚姻登记没有录音怎么立案的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上述介绍了撤销婚姻登记的相关手续和法律,但是还是要依情况而定,不是所有婚姻登记都可以撤销,要满足相应的基本条件,某些特殊的情况可能在上述介绍之外,还是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寻求解答。


相关内容:

·新婚姻法同居关系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新婚姻法同居关系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在当代这个社会,婚姻法对于调整我国婚姻关系具有重要的作用,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不论是结婚还是离婚,都是需要婚姻法进行规定的。但是实际上,很多人对于同居这方面并不是十分的了解,那么,新婚姻法同居关系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新婚姻法同居几年属于事实夫妻 我国在一定范围内承认事实婚姻的合法性。1994年2月1日...


·离婚时已产生的保险金
    离婚时已产生的保险金 1、以其中一方当事人为受益人的。对于该种情况,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除非双方当事人有另外约定。2、双方当事人均为受益人的,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是受益人为当事人子女或其他人的,保险金为子女或他人的个人财产,不能分割。对于受益人是当事人子女的,离婚时可指定由抚养子女的一方当事人行使监护人的权利。 二、尚在履行期间的保险利益 1、一方或双方为投保人并以自己、对方或双方为受...


·国家赔偿隐私权的规定有哪些
    国家赔偿隐私权的规定有哪些 侵犯隐私权赔偿责任主要是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有时会涉及财产赔偿责任以及行政、刑事责任。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一款,我国侵害公民隐私权的责任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停止侵害 受害人对于正在发生的侵害,如加害人正在宣扬传播受害人的隐私资料、侵入受害人的私生活领域等,可以请求停止侵害,防止损害结果的发生或...


·国家赔偿规责原则是什么?
    国家赔偿规责原则是什么?国家赔偿规责原则是:国家赔偿归责原则是违法原则。国家赔偿归责原则是指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和标准,即以何种标准判断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违法原则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违反归责法律造成他人权益损害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即以行为违法为归责标准,而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因为国家活动是运用强制权力的活动,强制他人意味着影响其权益,合法影响权益是每一个公民享受公共利益要承...


·诉讼离婚的意思是什么?
    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都是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但实践中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在很多地方都是不同的,其中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能够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解除婚姻关系,那这个诉讼离婚的意思是什么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诉讼离婚的意思是什么 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离婚后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由一方向人民起诉,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审理后,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调...


·离婚了孩子抚养权归女方的情形是什么
    离婚了孩子抚养权归女方的情形是什么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女方生活:(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男...


·如何拿到孩子的抚养权需要什么具体的条件
    近年来我国的离婚率一直不断的创出新高,那么在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给跟随哪一方继续生活呢。其实现在比较流行的一种就是根据夫妻双方的财务情况,以及生活习惯。秉承着跟谁生活会更健康的原则来分抚养权。那么如何拿到孩子的抚养权,需要什么具体条件呢? 一、孩子抚养权归谁 法院对小孩抚养权归谁的判定可以从以下几点分析:1、当子女不足两周岁时。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以及两周岁以下尚处于哺乳期的子女,考虑到子女较小...


·三次起诉离婚需要分居证据吗
    很多时候,离婚并非是双方都自愿都同意的,而这个时候,单方想要结婚婚姻关系,就需要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进行,起诉离婚也是目前市面上最为常见的离婚方式之一。那么三次起诉离婚需要分居证据吗?起诉离婚的程序是什么?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三次起诉离婚需要分居证据吗? 事实上,分居是离婚的一个条件,却并非是必要条件,也就是说,起诉离婚并不一定需要分居证明,只需要有相应的起诉理由,法院就会受理。 ...


·在我国如何像法院起诉离婚?
    随着社会的发展,女性的独立以及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化,在日常生活中离婚的现象也越来越普遍。如果双方感情破裂,或者因为其他原因需要离婚的,可以自行协商约定好相关事项从而采取协议离婚。但是如果协商不成,则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那么,如何像法院起诉离婚? 一、概念介绍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


·公安机关在刑拘后批捕通知家属吗
    公安机关在刑拘后批捕通知家属吗需要通知家属。刑事拘留、批准逮捕不通知家属,属于违法。但特殊情况例外。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刑事拘留通知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5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


·一般情况下重婚罪怎么控告?
    在我国农村和法制建设淡薄的偏僻山区,时常发生重婚的现象。重婚一般是指一方有配偶又与自己结婚,或者一方明知道另一方有配偶而与其结婚的行为。重婚属于违法犯罪。那么,一般情况下重婚罪怎么控告?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为您解答疑惑。 一、一般情况下重婚罪怎么控告? ?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重婚罪受害人可...


·离婚孩子的抚养给男方给予抚养费的原则是什么?
    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并不代表着需要支付孩子的高额生活费用,因为对另一方来说也是有一定责任的,虽说没能够拥有孩子的抚养权,但孩子的生活、教育对方也是需要给予一定费用的,同时对方对孩子也有一定的探视权。那离婚孩子的抚养给男方的话女方确定抚养费的原则是什么呢? 一、确定小孩抚养费支付数额的一般原则 1、子女的实际需要原则 我国《婚姻法》在解决子女抚养问题时的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