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公司法实缴分配怎样理解?

公司法实缴分配怎样理解?一、《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释义】 本条是关于股东收益权和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规定。《公司法》关于股东利润分配所规定的方式,即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向股东分配利润。所谓实缴的出资比例,是指按股东实际缴纳的出资占公司资本总额的比例。在允许股东分期缴纳的情况下,规定股东按照实际缴付的出资比例分取利润的原则,有助于明晰股东的权利、义务,减少纠纷。二、实缴出资保障股东权益股东作为投资人,其投资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利润。公司的利润,在缴纳各种税款及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后,是可以向股东分配的红利。股东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后,其依据自己的出资享有分取红利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人都不得非法限制或者剥夺股东的这项权利。根据公司法的一般原则,股东分取红利的比例应当与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一致,也就是股东应当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所谓实缴的出资比例,是指按股东实际缴纳的出资占公司资本总额的比例。在允许股东分期缴纳的情况下,规定股东按照实际缴付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原则,有助于明晰股东的权利、义务,减少纠纷。同时,本条也给予股东对此的意思自治权。三、实缴出资与认缴出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权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资本。公司设立后,可能会因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而增加公司资本。由于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质,其股东比较固定,股东之间具有相互信赖、比较紧密的关系,因此,在公司需要增加资本时,应当由本公司的股东首先认缴,以防止新增股东先认缴而打破公司原有股东之间的紧密关系。现有股东不认缴时,其他投资者认缴,增加新的股东。无论是现有股东还是其他投资者认缴公司新增资本,都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履行如实足额缴付出资的义务。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后要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向认缴新增资本的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公司新增股东后,应在股东名册上做出记载。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是为了维持现有公司的股权组成结构,维护现有股东的利益。在有的情况下,为了表彰有特殊贡献的股东,改善股权结构,增强公司竞争力,吸引新的投资者,扩大公司规模等原因,考虑到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因素,本条允许股东之间也可以经过协商,由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但程序上的规定较为严格,公司做出这样的决定,要经过全体股东无论是大小股东的约定。以上就是公司法实缴分配怎样理解的全部内容,实缴分配即按照实缴的出资占公司资本的比例,是法定情况下利润分配的方式,它可以有效的保障股东的权益。当公司进一步扩大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约定不实缴出资从而优先认缴出资,但是需要所以股东的认同。



相关内容: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与实缴制度分别是什么意思?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与实缴制度分别是什么意思?您是否知道,在注册公司时有一项是注册资本登记,这是国家为了管控市场而确立的门槛制度。且在注册资本登记当中还分为两种缴纳制度,分别是公司注册资本认缴与实缴制度。接下来,请看我们为您整理的材料。一、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作为一项全新的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在新《公司法》中予以建立,按照该项制度规定,公司股东或发起人在公司章程中可自主约定自己所认缴的...


·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形态特点是什么?
    为了让市场能够发挥最大限度的作用以保证我国经济得到飞跃的发展,国家用法律的形式将我国现存的公司企业做出相应的归类并且用不同的法律加以规范,并且要求每个企业将各自归属到相应的种类之中。下面一起来看看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形态特点是什么?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形态特点是什么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有限...


·新公司法修订的亮点有哪些
    新公司法修订的亮点有哪些?众所周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突飞猛进,对经济形式和构成都进行了相关改革和重新设定。近几年随着国际形势和国内形势的改变,国家对公司的相关规定也进行了一定的修改,以此更加适应当代实际的国情需要。下面是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新公司法修订的四大亮点。 一、取消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限制 根据新公司法修改的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


·公司更名到底有些什么流程?
    公司更名到底有些什么流程? 随着市场的变化,许多公司会采取和以往不同的经营策略,为了建立新的公司形象,改变公司的名称往往会成为企业新的选择。那么公司更名到底有些什么流程呢?下面和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公司变更设立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即公司设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但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自原公司...


·公司合同到期没续签后果是什么?
    公司合同到期没续签后果是什么? 职业生活中,法律为了保障劳动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要求员工与公司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有一定的期限,仍与公司有劳动关系,公司合同到期没续签后果是什么?是所有员工都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与您一起探讨。 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


·公司法人章的刻制流程是什么?
    公司法人章的刻制流程是什么? 一、公司法人章的刻制流程是什么 1、根据《吉林省公安机关公章刻制业治安管理规范》第二十条规定:刻制公章应当经县级公安机关开具《刻制公章准许证明》,《刻制公章准许证明》上需加盖县级公安机关公章。 2、根据《吉林省公安机关公章刻制业治安管理规范》第二十六条规定:开具《刻制公章准许证明》的公安机关应当向申请刻制公章的单位或者个人公布行政区划内全部公章刻制企业名称、地址...


·公司章程中非股东本人签字有效吗?
    公司章程中非股东本人签字有效吗? 一、公司章程中非股东本人签字有效吗? 公司章程中非股东本人签字,该章程一般是无效的,因为法律规定,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还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都需要股东在其上进行签名和盖章,否则视为章程无效,但是存在例外情况,就是公司章程中代替股东签字的是股东的代理人,此时,如果签字人持有委托代理协议的,那么该章程就有效。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


·担保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担保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作为个人或者是企业向银行贷款的第三方担保平台,担保公司所担负的责任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如果是个人想要组建担保公司,关于担保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呢?对于这个问题,的我们整合了相关的资料,供您进行参考。 一、担保公司成立条件 1、设立信用担保机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0万元,其中实物不超过20%; 2、从事担保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国家发改委认可的从业资质,或具有2年...


·2023保险公司注册资本是多少?
    2023保险公司注册资本是多少? 一、保险公司注册资本是多少? (一)《保险法》第七十三条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 保险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二)《保险公司管理规定》 (保监发[2000]2号)进一步规定为在全国范围内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实收货币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五亿元,在特定区域内经营业务的保险公司,实收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 ...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转让牌照要多久?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转让牌照要多久? 一、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是否可以转让牌照 可以转让牌照,只不过公司变更股东人员信息之后,备案的牌照也需要调整里面的高管人员,毕竟是咱们公司自己做业务,相当于重新提交申请的牌照,价格也比较高,建议是用现有的壳公司,去申请牌照。 二、私募基金管理公司转让私募牌照需要多久 (一)时间: 1、收购公司需要15个工作日左右。 2、提交重大事项变更按基金业协会的要求是20个...


·分公司私签合同项目负什么责任?
    分公司私签合同项目负什么责任?分公司私签合同项目负民事经济赔偿的责任,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其签订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虽然分公司应当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旦分公司超越总公司的授权签订合同,并不意味着该合同一定是无效,除非签订合同 的相对方明知分公司越权仍旧与其签订合同...


·侵害公司名誉权立案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侵害公司名誉权立案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侵害公司名誉权立案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满足以下条件侵害公司名誉权案件会被立案: 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 侵权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所谓侮辱是指以语言或行为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既可以以口头方式进行,也可以以行为方式进行。其表现形式是将现有的缺陷或其他有损于人的社会评价的事实扩散、传播出去...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