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劳动关系续存期间怎么认定呢?

在我国,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就会面临对劳动存续期间的认定。我国对于劳动者也有明确的法律法规的相关的约束和保护,那么劳动者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需要知道,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劳动关系续存期间怎么认定呢?请让我们为您解答一下。

一、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认定
劳动关系存续期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期限。双方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存续期就是合同期限,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自动终止,但合同到期后,双方均按原规则在履行的,表示劳动关系继续。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的,从劳动者实际用工之日起双方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劳动者用工期限也是双方劳动关系的存续期。  
二、认定劳动关系有两个基本标准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实际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指挥与被指挥、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这应当是认定劳动关系的首要的与独立的标准。原因在于,这种关系是人身隶属性的集中体现,也是劳动关系的根本标志。应当看到,这种关系表现方式多样,既可以体现为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直接与具体的管理,也可以体现为劳动规章制度下的间接与抽象的管理。同时,也不宜只将这一关系表述为劳动者实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与监督。这样表述只能站在劳动者一方面,不能反映用人单位一方面,从而无法全面认定劳动关系。2、用人单位的供基本的劳动条件。这应当是认定劳动关系的一个结合性的标准。所谓劳动条件主要包括劳动场所、劳动对象与劳动工具。用人单位之所以成为用人单位,就在于它掌握了相应的劳动条件,并因此成为劳动者劳动力的使用者,对劳动者进行管理、指挥与监督。由于实践中情况的复杂性,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条件应限于基本劳动条件。
三、劳动合同的期限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3种: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是较短的半年、2年,也可以是较长的5年、10年,具体期限长短应根据用人单位情况、岗位情况和劳动者情况自主确定。2、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签、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否则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此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了解了关于劳动关系续存期间怎么认定的方法,劳动者在和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以后,就可以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也可以根据需要签订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有更多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为您详细解答。



相关内容:

·经过我国对建筑工程各方面的改革和调整以后,目前我国在建筑工程
    经过我国对建筑工程各方面的改革和调整以后,目前我国在建筑工程市场上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其实退一万步来说,有些工程在修建完成以后,即使质量监测单位不进行监测,现如今的建设工程质量都不会有什么大的问题。在下文中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最新是怎样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最新是怎样的?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三章 勘察、设计单位的...


·一、劳动合同法请病假扣底薪吗?
    一、劳动合同法请病假扣底薪吗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λ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工伤认定对象有哪些 工伤认定的时效是多久
    在实践中,有些人员虽然是在工作中受伤,却不能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在法律上,工伤认定对象有哪些呢?此外,您还要注意的是,即便您属于这些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对象,您还必须要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才行。那工伤认定的法定时效是多久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述。 一、工伤认定对象有哪些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8条以及劳动保障部第17号令《工伤认定办法》(2003年9月发布)的规定,工伤认定的对象...


·中国铁路总公司改制后职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中国铁路总公司改制后职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此前,网络上出现了中国铁路总公司改制的消息,经确认该消息属实。相信在铁路总公司改制之后,中国在铁路运输方面会有新的发展和变化。公司改制,对于员工们来说最关心的问题就是改制后对员工的补偿问题。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企业改制对员工是怎么补偿的吧。一、公司改制职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一年...


·哪些情况下应终止工伤认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2、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3、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工伤认定中止的情形消失或申请人提供新的证据后,恢复工伤...


·春节加班工资标准是多少?
    春节加班工资标准是多少?一、春节加班工资标准是多少?春节放假安排:农历除夕到正月初六,其中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的300%加班报酬给劳动者,并且不能安排补休或者调休;正月初三到正月初六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200%的加班报酬。二、《劳动法》具体规定《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


·申请工行个人消费贷款技巧是什么?
    申请工行个人消费贷款技巧是什么? 一、申请工行个人消费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1、在贷款银行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年龄在65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无不良信用记录; 4、能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担保; 5、有明确的贷款用途,且贷款用途符合相关...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方应支付的受害人误工期间本能得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方应支付的受害人误工期间本能得到的实际收入,而在施工建设误工费中关于工人的误工费一般规定的很明确,即赔偿因施工建设受伤的工人在受伤期间本应得到的工资,因为关于误工费的标准非常细致,下面小编就带大家看看误工费最新标准。施工建设误工费支付标准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患者有固定收...


·解除劳动关系劳动争议案例是什么?
    解除劳动关系劳动争议案例是什么?劳动关系对于一个工作者来说十分的重要,因为用人单位在招聘工作者的时候需要确立劳动关系,在发生纠纷的时候就会用到劳动关系来进行处理,一般劳动关系的解除需要按照相关法规程序来进行,从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那解除劳动关系劳动争议案例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一、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自然终止【案情概要】张艳于2013年7月经朋友介绍到致远公...


·工伤后手指筋断了多久可以司法鉴定
    现如今社会在不断的发展,不仅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消费水平更是不断提高,因此很多人为了能够提高生活质量,加班加点的赚钱。同时也有很多的人在工作中造成伤害,特别是一些在工地上干活的工人,受伤是非常常见的,这个就成为工伤,那么工伤后手指筋断了多久可以司法鉴定?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行为人对于某些专业性的问题存在疑惑的是可以申请司法鉴定的,由于司法鉴定的结果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刑事诉讼结果,所以行为人应该...


·购买捕猎野生动物的工具犯法吗
    购买捕猎野生动物的工具犯法吗?购买捕猎野生动物的工具不犯法,但伪造、倒卖、转让狩猎证或者驯养繁殖许可证,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按照5000元以下的标准执行。伪造、倒卖、转让特许猎捕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按照5万元以下的标准执行。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依...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包括三种:即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一)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是承包方进行工程勘察,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勘察单位称为承包方,建设单位或者有关单位称为发包方(也称为委托方)。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的标的是为建设工程需要而作的勘察成果。工程勘察是工程建设的第一个环节,也是保证建设...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