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犯故意伤害罪能假释吗

我们都知道,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会构成故意伤害罪,严重的情形下甚至会判处死刑,曾经就有人问过我们,要是犯罪分子构成该罪后在监狱中认真改造,是否能够假释呢?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了解。

一、犯故意伤害罪能假释吗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因此,如果犯罪嫌疑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只要不是累犯并且认真悔过,在执行了一定的刑期之后,是可以假释的。

二、假释的条件有哪些


1、对象条件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假释。

2、实质条件

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这是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或者关键条件。

此外,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把握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还须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1)为了贯彻对未成年犯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未成年犯的假释在掌握标准上可以比照成年犯依法适度放宽。

(2)对罪行严重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主犯、惯犯的假释,主要是根据他们的改造表现,同时也要考虑原判的情况,应当特别慎重,严格掌握。

3、时间条件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

为了使假释制度的运用有必要的灵活性,《刑法》第八十一条同时规定: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特殊情况”应包括如下情形:

(1)罪犯在服刑期间有重大发明创造或突出的立功表现;

(2)罪犯已经基本丧失活动能力,并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会再危害社会;

(3)罪犯有专门技能,有关单位急需使用;

(4)罪犯家庭有特殊困难,需本人照顾,请求假释的,在司法实践中,须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证明。但对犯罪集团的首犯、惯犯和罪行特别严重的罪犯除外;

(5)为了进一步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执行对未成年罪犯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犯罪时未成年,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6)为了政治斗争的需要,对某些具有外国国籍或不属于大陆籍的罪犯而适用假释;

(7)其他特殊情况。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由上可知,假释往往是适用于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要是犯罪分子在监狱中认真悔过,并且执行了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犯罪分子是可以申请假释的。如果你对此有任何疑问,可以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获得解答。


相关内容:

·拐骗小孩拐骗儿童怎么判刑?
    拐骗小孩拐骗儿童怎么判刑?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拐骗儿童罪指以欺骗,引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拐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应当立案。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拐骗行为,将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带走,从而使该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原则上就构成本罪,应当立案追究。二、拐...


·黑龙江侵占罪数额标准是什么?
    侵占罪指的是别人侵占我们的合法财产这就是属于侵占罪。侵占罪其实在我们的国家发生案例有很多,对于每一个地区的认定标准还有量刑标准都是有可能不同的。所以说我们身边发生了侵占方面的问题需要查询当地的相关规定。那么黑龙江的规定都有什么? 黑龙江省关于侵占罪数额较大标准 按照我国刑法的对于侵占罪的相关规定,数额较大的标准一般是指个人50000元以上,单位的话100000元以上的标准。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根据...


·信用卡透支多少钱判刑?
    信用卡透支多少钱判刑?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拒不归还和尚未归还的款项,不包括滞纳金、复利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


·枉法裁判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法官在对案件作出判决的时候,必须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允许出现枉法裁判的行为,否则的话就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枉法裁判罪。判断是否构成此罪,可以看实际的行为是否满足该罪的构成要件内容,那到底枉法裁判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枉法裁判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枉法裁判罪(取消枉法裁判罪,刑法第399条第2款),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


·强奸罪的判断标准有哪些?
    强奸罪的判断标准有哪些?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须违背妇女意志,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判断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是否违背妇女的意志,要结合性关系发生的时间、周围环境、妇女的性格、体质等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不能将妇女是否反抗作为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愿的惟一要件。对于有的被害妇...


·非法集资罪中的行为包括哪些
    在生活中,有时候会出现这样的情况:长时间不在家乡的人,忽然穿的西装革履回来了,并慌称自己正在筹备一个大项目,需要向乡亲们筹集资金,项目成功后会返还返还具额利润,实际上,这就有可能会构成非法集资罪。那么,非法集资罪中的行为包括哪些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非法集资罪中的行为包括哪些 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


·执行裁定失职罪具体构成要件具体是什么?
    执行裁定失职罪具体构成要件具体是什么? 一、执行裁定失职罪具体构成要件具体是什么? 执行裁定失职罪具体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信誉。 (二)、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


·抢劫罪和持枪抢劫罪有什么不同
    犯罪分子抢劫他人财物的时候,有可能是徒手进行抢劫的,也有可能是持枪抢劫的,既然都是抢劫财物的行为,那么持枪抢劫和一般的抢劫到底有什么不同了?我们在下文做了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抢劫罪和持枪抢劫罪有什么不同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


·受贿一般会被判刑吗 受贿10万元怎么判刑
    受贿行为不仅会损害国家公务人员的廉洁性,同时还会给国家、集体利益造成重大的损害。而我国《刑法》中也是将受贿行为规定为犯罪的,那实践中,受贿一般会被判刑吗?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一、受贿一般会被判刑吗 涉嫌受贿是否会被判刑要看是否构成受贿罪。 可以从以下几点认定是否构成受贿罪: 1、行为人受贿的数额是否达到5干元。受贿的数额达到5千元的,构成受贿罪;而对于受贿的数额尚未达到5千元,...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怎样的?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怎样的?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量刑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犯罪构成(一)客体方面本罪侵犯的是安全事故监管制度。本罪主要是针对这几年来一些事故单位的...


·刑事拘留20天批捕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一、刑事拘留20天批捕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


·走私犯罪嫌疑人最长羁押多久
    若是走私罪的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在规定的时间内仍不能侦查终结,为了保证办案质量,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两个月,即对这类案件,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最长为七个月。《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