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什么是诈骗罪,犯罪金额是多少

诈骗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是骗取他人主动交出自己的财物,从另一方面来看,此时交出财物乃是受害人“心甘情愿”的举动。那么您知道什么是诈骗罪吗?而诈骗罪的金额又是如何规定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一、什么是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具体的立案标准的每个地区不太一样。

二、诈骗罪数额是多少

(一)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二千元为标准;

(二)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四万元为标准;

(三)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二十万元为标准。

三、诈骗罪如何量刑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九)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未退赃或退赔的;

(二)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

(三)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通过以上内容的介绍,相信您已经知道诈骗罪是什么意思,而法律规定的此罪的金额又是怎样的吧。按照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诈骗罪的金额分为了数额较大、巨大以及特别巨大三个标准,不同的数额下,对行为人的处罚也是不同的。我们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相关内容:

·刑诉法141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公安机关在侦查刑事案件过程中,对于和案情有关的财物、文件,可以按照手续进行查封,冻结。在办理查封手续的时候,应该多人在场,并形成清单保存。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在查封、冻结财产方面有具体的条文规定,主要分布在第141条到145条。那么刑诉法141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刑诉法有关知识给您讲一讲。一、刑诉法141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


·共同犯罪中犯罪中止怎么处罚?
    共同犯罪中犯罪中止怎么处罚?刑法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但是要注意的是,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中止行为以不发生犯罪结果为成立条件,如果行为人虽然采取了防止既遂的犯罪结果发生的积极措施,但实际上未能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或者该犯罪结果未发生是由于其他原因所至,则不能认定作为人是犯罪中止,而应认定为犯罪既遂或犯罪未遂...


·一些什么罪不可以假释2023
    一、一些什么罪不可以假释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1)不管对罪犯所判处的是什么刑种与刑期,对累犯不得假释。 (2)对实施了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并且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释。“暴力性犯罪”除了上述列举的几种犯罪外,还包括其他对...


·走私罪数额较大判刑标准是什么?
    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是指明知是走私行为人而向其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应缴税额为五万元以上的。《刑法》第153条、第157条规定,个人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15万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偷逃应缴税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


·金融诈骗罪包括哪些具体的罪名
    在《刑法》规定的四百多个罪名当中,其实也是可以一类一类的将这些具体的罪名进行划分的,其中一类罪就是金融诈骗罪。那您知道金融诈骗罪包括哪些具体的罪名吗?而实践中,又该如何对金融诈骗罪作出认定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认定金融诈骗罪 金融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或者金融机构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一)金融诈骗罪侵犯的是受...


·诈骗罪的客观行为构造的范围是有哪些?
    诈骗罪的客观行为构造的范围是有哪些?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刑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二、客观要...


·拘留单怎么没写拘留时间?
    拘留单怎么没写拘留时间?如果是治安拘留,处罚决定书上会写明拘留时间。如果是刑事拘留,则不写。因为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处罚种类。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在这期间不逮捕的会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放人。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


·当事人承认犯罪但证据不足会判决吗?
    当事人承认犯罪但证据不足会判决吗? 一、当事人承认犯罪但证据不足会判决吗? 仅仅有犯罪嫌疑人口供的,不能定罪,公安机关可以继续侦查案件证据,才能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


·刑法中使用假币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刑法中使用假币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持有、使用假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持有或者使用伪造的货币的行为危害或已经危害国家货币流通秩序,妨害国家货币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持有、使用假币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持有、使用伪造的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一般来说,接受货币的对方并不知该货币属于伪造的货币,因此这种使用带有欺骗的性质。至于使用的具体方法,可以多种多样。如有的用以购买商品,有的...


·刑事拘留的期限是多少天
    刑事拘留的期限是多少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所谓特殊情况指案件比较复杂,或者在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3日以内难以报请批捕的。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此类案件的显然在3日或者7日之内难以查明,因此法律规定可以延长至30日,以适应...


·殴打残疾人算什么罪
    1、殴打的残疾人是家庭成员的,涉嫌虐待罪,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犯虐待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是指由于被害人长期受虐待逐渐造成身体的严重损伤或导致死亡,或者由于被害人不堪忍受长期虐待而自杀造成死亡或重伤,行为人是故意的实施虐待行为,而过失地引起他人重伤、死亡的结果,其虐待行为和重伤、...


·被判拘役在哪里执行2023
    被判拘役在哪里执行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的《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看守所执行刑罚。”第55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二日,由罪...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