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有购房需求的人在选购房屋时,不管是在哪一过程,都要注意防范可

有购房需求的人在选购房屋时,不管是在哪一过程,都要注意防范可能会存在的购房风险,以免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而现实中对于购房过程中的风险其实也是可以事先采取措施进行防范的,不过在此之前很有必要先了解清楚买房过程中的风险都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买房过程中的风险都有哪些
1、开发商隐瞒无开发资格或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事实,对外销售期房。一般而言,这种开发商本身的资质就差,且无诚信可言,这样在购房人付了房款之后,一般无法取得预定的房屋。在合同被宣告为无效时只有拿回本金和同期银行贷款利息,但是在取得判决书上的权利之前,缺乏诚信的开发商早已将房款挪做他用或携款躲避,最后判决书上的权利也无法变成现实。2、开发商恶意搭售商品房。特别在房价价位高时,开发商往往通过在合同的“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异的处理”条款中设定不允许购房人在实际面积超过约定面积一定幅度(一般为3%)时有权解除合同,只能按合同价补足。这样,在房价下跌时购房人则无法要求以交付时的市场价补足而无端构成违约,更为严重的是可能造成开发商超预售许可面积而使超面积部分的商品房无法办理产权登记,对于“缩水”的商品房一个最大的麻烦是预计使用的面积达不到,房屋使用受限却无法重新选择。3、商品房的逾期交付的原因很多,但多数法院片面强调要求合同的实际履行,致使购房人无法摆脱该合同而做重新选择。而且在现行的格式文本“甲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条款中,一般设定在超过几个月后仍未交付时只能终止合同并获得20%已付款的违约金或在获得10%的已付款的违约金后继续履行合同,而未给与在逾期交付过程中发生房价下跌之时适用价格应有的地位。4、发展商对房屋设计单方面做出重大调整。这本属开发商的重大违约,但目前使用的格式合同却对违约责任的设计很不合理——仅规定开发商退回房款并给付一定利息。依此,购房人在因设计重大调整不满意而退房时,往往已丧失了找到更好房子的机会或须花费更多的价钱才能找到,而因这种机会成本的损失在文本中也无明确规定赔偿,索赔的成功率预计很低。5、房屋的“裂”、“漏”是个大问题。而且一般认为裂缝在0.3mm以内属合理安全使用范围,但若0.3mm以内的裂缝存在于顶楼或洗手间处的楼板或外墙,则下雨或平时的漏水不可避免,且整修的效果差,其过程也烦人,此时购房人一般只能忍受。
二、买房时怎样能化解买房风险
买房过程中,业主看房、签合同、交房到办理产权证,都可能会和开发商发生纠纷。1、查验开发资格现在国家在不断加大规范房地产市场的力度,但商品房开发市场仍不太规范,其中,开发商的开发资质,商品房的预售、销售都可能存在问题,因此,请律师帮助审查开发商的开发资格,商品房是否具备销售条件尤为重要。2、慎签购房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分明,详细确定了买卖双方的风险及收益,因此开发商对此都很重视。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时,通常会请专业的律师为其就《商品房买卖合同》把关,还有可能补充一些条款来维护其利益。相比较而言,大多购房者因为非专业人士,有的还是首次购房,经验及相关知识不足,因此难以看出开发商拟定的合同条款中一些不合理、不合法的条款。如果签订了含有这些条款的合同,将来极有可能对购房者的利益造成损害。3、该收房时才收房开发商通知收房,很多购房者对开发商提交的房屋是否达到交房条件不太清楚,于是匆匆忙忙办理了交房手续,事后却发现房屋存在一些缺陷甚至不具备交房条件,但因交房时未取得相关证据而无法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购房者不熟悉法律的规定和购房合同的约定,缺乏经验引起的。如果请律师审查,就能避免这类情况发生。同时如果开发商逾期交房或有其他违约情况,让律师向开发商追究违约责任会更加有效。要想防范买房中的各种风险,购房者需要保持警惕,对卖方的证件要仔细审查,签订购房合同时要谨慎审查合同的内容,看看合同内容是否有遗漏或者是有不明确的地方。合同签订后,在收房验房时还要谨慎查验。总之,不管是哪一个步骤都是购房者需要注意的,而要是对买房过程中的风险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相关内容:

·一、青岛二套房新政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青岛二套房新政规定是怎么样的?青岛二套房首付比例(一)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即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1、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


·对于房产签完离婚协议后另立遗嘱哪个有效
    对于房产签完离婚协议后另立遗嘱哪个有效?对于房产签完离婚协议后另立遗嘱哪个有效的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离婚协议签订以后,只有离婚之后才会生效。如果没有离婚,离婚协议没有效力,如果婚姻存续期间丈夫死亡,并且立有遗嘱,那么遗嘱效力高于离婚协议。如果离婚之后对方去世的,由于离婚协议已经将房产所有权归于另一方,只需要变更登记。遗嘱中关于房产的分配就是无效的。二、协议和遗嘱的区别有哪些?(1)法律性...


·新婚姻法关于婚前买房规定是什么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婚前买房已经是当今时代年轻人结婚的时候所必须面对的一个问题,但是由于现如今我国各省市的房价都是非常高的,所以不同的人在购房的时候选择的方式都是不一样的。但是婚前购房房产证上的名字,将直接关系到夫妻双方一些重要利益的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关于婚前买房规定是什么? 一、关于婚前买房规定是什么? 1、婚前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


·买房子首付一般要给多少贷款买房有很多种
    买房子首付一般要给多少贷款买房有很多种,有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各个城市略有不同。首套的话,公积金贷款2成、商业贷款3成;二套住房多为4成。非普通住宅又有差别。在贷款前,你要先知道自己的公积金帐户上有多少钱,单位每月给你多少钱。只有知道自己的情况才能去贷款。公积金是职工的一种福利,贷款的利息比商业贷款低很多。商业贷款一般是可以和公积金一起,做成组合贷款,如果你要贷很多款,但是你的公积金余额有不多,...


·一、房屋权属有争议一房多卖依据处理原则是怎么样的?
    一、房屋权属有争议一房多卖依据处理原则是怎么样的?(一)已经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的房屋所有权要求应予支持。根据《物权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说明,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只有所售房屋经过登记,房屋所有权才发生改变。所以,数个买受人中,谁办理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法律就认定谁...


·一、儿子立遗嘱把房子给母亲可以么?
    一、儿子立遗嘱把房子给母亲可以么? 可以,遗嘱是遗嘱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立遗嘱人可以对个人的合法财产作出处置。除非房子是夫妻共有的,不经过妻子的同意就把房子给父母的行为就是无效的,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该部分内容,应认定无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时才能依遗嘱继承办理: 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 遗嘱继承效力高于法定...


·房产去哪里办理抵押登记
    房产去哪里办理抵押登记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房屋所有权证、抵押合同、贷款合同、身份证、评估报告等,同时办理抵押登记还需要审核,因此并不是当天提交申请,当天就能出结果。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规定了法定程序,即先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凭变更后的房屋权证书,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抵押...


·房屋租赁登记有什么效力?
    生活中,租房的情况时有发生。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进行房屋租赁登记的,但有时也会要求进行登记。那么承租人租赁房屋后,是否需要登记,房屋租赁登记有什么效力?若你对此也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租赁登记有什么效力 近年来,房屋租赁日渐成为常见现象,但出租人将产权有争议的房屋出租,出租房屋成为社会问题多发地带,私下出租房屋逃避税收等现象也日益严重,为加强对房屋租赁市场的管...


·结婚之前买的房子需要公证吗
    结婚之前买的房子需要公证吗在结婚之前买房子的,不是必须要办公证。婚前房产公证,顾名思义就是在进行结婚登记前,对房产进行公证。公证是我国的一项法律制度,公证的效力可以对所有的利害关系人产生约束,在发生纠纷时可以作为证据直接使用。特别是对于涉及金额较大的财产就有必要进行婚前房产公证,因为如果不公证,发生纠纷就很难说清是谁的,说不清楚的房产就要算作共同财产参与分割。因此婚前的房产公证是很重要的。二、婚前...


·营业执照拆迁怎样补偿的营业执照拆迁补偿包括:房屋
    营业执照拆迁怎样补偿的营业执照拆迁补偿包括:房屋拆迁补偿、营业损失补偿、设备搬迁补偿、设备损坏补偿等补偿。法律法规对于认定标准也没有统一规定,导致各个地方有不同的标准。主要有以下标准:一是房屋权属证书登记为标准,只要登记为营业用房,按照营业用房来补偿。二是有合法经营手续为标准,只要存在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就按照营业用房来补偿。二、扩展资料:拆非居住房补偿(1)拆迁非居住房屋实行货币补偿。拆除农村集...


·夫妻该怎么约定分割房屋
    提到夫妻分割房屋,只有被认定为夫妻共同房屋的,才能进行分割。很多时候,为了避免在这方面产生纠纷,夫妻都会约定对房屋进行分割。那么从实践分析,夫妻该怎么约定分割房屋呢?的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进行具体分析。 一、夫妻该怎么约定分割房屋 1、房屋地址准确 婚姻财产约定中对于房屋权属的分割,首先要明确的是房屋的地址坐落。若约定分配房屋的产权证还没有颁发,只有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的,则婚姻财产约定中的...


·城里人可以买农村房吗?
    近年来,随着城市环境问题日益突出,越来越多的城市人想在农村觅一处宅院,以便“诗意地栖居”。可是鉴于我国土地制度的特殊性,城里人可以买农村房吗?对于想要卖房的农村人来说,卖给城里人一般会价钱更高。可是,农村房可以卖给城里人吗?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城里人可以买农村房吗 不可以。 1、农村宅基地的房屋只能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进行转让,不得将房屋转让给城镇居民,即使签了转让合同也是...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