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公司法异地经营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异地经营的规定是什么一般来说,公司的经营地基本上都是在工商局所登记的,有些公司如果发展得比较好的话,也有可能再异地成立分公司,这就涉及到异地经营。公司法异地经营也有着明确的要求,公司只要是异地经营的话,肯定就是涉及到分公司的登记,如果存在这种情况的话,建议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必须了解一下我国的相关法规。
一、公司法异地经营的规定是什么?
异地经营要到当地工商部门备案,或成立分支机构,否则属于违法经营。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公司在住所外设点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答复,可以明确以下管理要求:(1)公司其住所只能有一个,以住所之外自有或租借场所设点经营的,必须办理相关登记注册。(2)依公司登记管理之规定设立的公司,如在住所以外场所从事经营活动,应在当地申请分公司登记。对于非公司的企业法人(如一些未作公司制度改制的国有企业等其他经济组织),如在登记主管机关管辖范围内设点经营,可申请增设营业场所,也可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如在登记主管机关管辖范围外设点经营,应申请分支机构登记;在国家工商局、省自治区工商局登记的,在上述工商局所在城市区域内设点经营的,可申请增设营业场所,也可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在所在城市区域外设点经营的,应申请设立分支机构。(3)以公司名义异地经营,但未设点的,无需办理登记,不以“无照经营”论。由上述规定可见,对于异地经营的异地,是以登记主管机关管辖地和所在城市(国家工商局、省自治区工商局)确定的。对于“经营”标准的界定,以“设点经营”作为认定标准;对于公司和非公司的企业法人要求也略有不同。
二、分公司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工商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涉及前置审批的,申请人在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到审批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3、申请人向工商机关提交设立分公司所需的申请材料。4、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工商机关当场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在受理后15日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5、工商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申请人在10日内到工商机关注册大厅领取营业执照。
三、分公司办理所需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3、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在我国,公司异地经营必须要到当地的工商局进行备案,依法成立分支机构,如果异地经营却没有在当地的工商局进行备案的话,这是属于非法经营的。这是我国公司法异地经营的相关规定。公司只要异地经营,在依法办理过登记注册手续后,也要按照国家的规定,遵守公司法的要求,按时向当地的税务局交税纳税。



相关内容:

·镇江市征地补偿标准
    镇江市征地补偿标准 镇江市征地补偿标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根据《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等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为国有后,依法给予被征地农民和农...


·我国房地产上市公司融资的困境及对策是什么?
    我国房地产上市公司融资的困境及对策是什么?一、造成房地产业融资问题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1、土地取得成本提高。土地招挂拍的市场化运作大大增加了房地产企业拿地的成本,占用了企业更多的资金,同时也使得原先能够通过土地的增值获取超额利润的房地产企业利润变薄,资金的自我积累能力下降。 2、房地产业可能进入调整期。任何产业的发展都不可能是直线上升发展的,相关数据表明,我国房地产业发展波动周期一般为4-5年,与...


·书写代写遗嘱要不要写地址
    书写代写遗嘱要不要写地址 一、书写代写遗嘱要不要写地址 要写立遗嘱的地址。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二、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的手续 (一)立遗嘱人提出申请 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申请遗嘱公证要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的内容包括: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


·海南省征地补偿安置补助费标准是多少?
    海南省征地补偿安置补助费标准是多少?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被1篇案例引用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


·海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海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一、海南省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 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 如:石家庄市人民 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


·公司注册地址到期了怎么办
    公司注册地址到期了怎么办现在绝大多数的公司都是选择的出租写字楼作为办公地或注册地,这样就会面临租房到期的问题,那么您营业执照上的公司注册地址到期了该怎么办呢?来帮您寻找解决途径。 一、注册地址到期的影响 公司注册地址到期却没有及时办理相应的手续,会影响企业的营业执照的年审。营业执照年审时会看租赁合同是否到期,如果到期没有续期,那么年审不通过,企业执照就会处于异常状态。另外,如果更换了注册地址,...


·湖此利川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湖此利川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三类区片区片范围i:除上述区域以外的其他村。补偿标准:耕地:30800元/亩;菜地:33880元/亩;果园:33880元/亩;茶园:33880元/亩;精养鱼池:33880元/亩;林地:21560元/亩;未利用地:15400元/亩。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土地共分为三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城市规划范围区域(含都亭办事处和东城办事处的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凉舞乡的官屋 村、大岩村...


·征地补偿标准数额是多少
    征地拆迁需要对被拆迁人的土地或房屋进行征用、拆迁,因此就要对被拆迁人做出相应的补偿才行。对于征地补偿标准数额,这是大多数被拆迁人想要了解的内容,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征地补偿标准数额是多少。 一、征地补偿标准数额是多少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和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去哪里办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去哪里办理根据不同的经营承包经营方式(以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其他方式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依法登记、审核、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备案、登记、发放等具体工作。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布的程序是什么?(一)实行家庭承包的,按下列程序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1.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


·最新云南省红河州屏边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红河州屏边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开始执行。爱土拆迁律师团将云南省红河州屏边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云南省楚红河州屏边县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玉屏镇(县城规划区内),平均补偿标准:41998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新现乡、新华乡、湾塘乡、白河乡、白云乡、和...


·都江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都江堰的建设工程从很早之前就开始了,近期又开始动工,对于都江堰的建设中存在的农民补偿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也是您密切关注的问题,那么到底都江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分为什么具体的标准来进行的补偿。您一起来了解一下。都江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哪里颁发的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哪里颁发的根据不同的经营承包经营方式(以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其他方式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依法登记、审核、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备案、登记、发放等具体工作。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布的程序是什么?(一)实行家庭承包的,按下列程序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1.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