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技术咨询合同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技术咨询合同需要注意什么问题技术在任何时候都是属于无形的商业价值,公司在发展的时候,对于一些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先进的科学技术肯定是需要秉着不耻下问的态度进行学习的,而且技术咨询实际上主观意识比较强的,双方必须要在技术咨询合同当中约定清楚。但是双方在签订技术咨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知道技术咨询合同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技术咨询合同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签订技术咨询合同,要坚持协商平等、互利原则,要明确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二)技术咨询合同内容要明确规定受托方必须对技术项目的科学性、可行性和技术经济效益进行分析论证。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方按照受托方提供的咨询报告和意见进行决策,所造成的损失,除另有所约外,由委托方自行承担(三)技术咨询合同文字表达要准确、严密,语言要简洁、规范。技术咨询合同签订后要进行法律公证,以保证合同的监督和执行。
二、怎样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为另一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所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就有关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软科学研究项目;促进科技进步和管理现代化,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技术项目;其他专业性技术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技术咨询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一般应当具备下列条款:技术咨询合同一般应当具备下列条款:(一)委托人和受托的名称或姓名、住所;(二)咨询项目的名称;(三)咨询项目的名称;(四)履行的期限、地点和要求;(五)委托方的协作事项;(六)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七)验收、评价的方法;(八)报酬及其支付方式;(九)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十)争议的解决办法;(十一)其他约定事项。技术咨询合同是对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经济技术预测、专题调查、分析评价等报告所订立的合同。提出合同标的要求并付款一方为委托方,提供特定技术项目成果一方为被委托方即顾问方。技术咨询合同标的内容广泛,包括有关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软科学研究项目及专业性技术项目。在技术咨询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方要向顾问方提供技术资料、工作条件;顾问方以其专门的知识、信息、技能、经验,运用科学方法和先进手段,通过调查研究,写出技术咨询合同,提出建议和最佳的或几种可供选择的方案,供委托方决策时参考。通常,提供技术咨询的顾问方为科研机构、大专院校,而委托方通常是国家有关机构、职能部门和生产企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违约以后必须要承担的相关责任,而且最重要的是必须明确技术项目的科学性和技术经济效益。签订技术咨询合同以后,最好要进行法律公证,这样方便与保证合同的执行和监督,一般技术咨询都是国家有关机构和职能部门提供的。



相关内容:

·合同签完再毁约怎么处理
    合同签完再毁约怎么处理1、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继续履行合同是《民法典》规定的违约责任,是违约方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同样也是非违约方享有的法定权利。不论违约方是否情愿,只要存在继续履行的可能性,非违约方就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原合同约定的义务。2、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在我们接触到的案件中,许多当事人根本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违约责任条款,或者虽然有约定,但是这种约定不明确,不具有可操作性。比如“一方违反合同的...


·关于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有哪些
    关于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有哪些 在我们签订的合同中,一般是会对违约金进行相关的规定的,但是违约金的金额是不能任意高的,在合同法中对于违约金也是有一定的约束的。那么,关于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有哪些呢?如何确定违约金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关于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有哪些? 合同法对于违约金问题的主要规定如下: (1)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等于违约所造成的...


·不动产抵押合同生效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不动产抵押合同生效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越来越多的人在需要用钱时,选择向银行抵押不动产,在不动产抵押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会签订《不动产抵押合同》,对违约责任等方式进行约定。不动产抵押合同生效的相关内容都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不动产抵押合同生效的时间是什么时候不动产抵押合同在成立时生效。《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


·买卖合同结算后诉讼时效就终止了吗?
    买卖合同结算后诉讼时效就终止了吗? 一、买卖合同结算后诉讼时效就终止了吗? 买卖合同结算后诉讼时效就终止了,当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的情形,债权人第一次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时,即为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时,债务人从此时具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如不履行,则构成对债权人权利的侵害,且该侵害为债权人所应知,诉讼时效当然应从此时起算。当然,如果债权人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宽限期)的,诉讼时效从准备时间(宽限期)届满时...


·交易对方并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的习惯做法能否作为填补合同漏洞的补充
    《民法典》所称交易习惯的认定强调该种习惯做法主观上为交易对方订立合同时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即习惯做法不能约束不知道该做法的对方当事人。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于将某种做法认定为交易习惯非常重要,是将一种普通意义上的习惯认定为交易习惯的基本依据。现行立法对认定交易习惯的主观要件要求必须是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不是“同意、认可”。交易对方不承担了解和掌握特殊交易习惯的注意义务。这种对于“知...


·民法总则合同法关系是怎样的
    民法总则合同法关系是怎样的 在我国,其实有些法律法规之间的法条都是相互制约的。比如说我国的合同法虽然是一部纯粹的民事单行法,但是合同法在进行制定的时候,是以民法总则为依据的。尽管如此民法总则和合同法之间的关系可能不像您想的那么简单。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民法总则合同法关系是怎样的? 民法总则合同法关系是怎样的? 您好,民法总则是今年才最新颁发的关于民事法律的一般性规范,合同法则是一部民事单行...


·出租人违反租赁合同有怎样的后果
    租赁关系中,一方作为出租人而另一方作为承租人,此时不管是哪一方都有自己实际需要履行的义务,当然了履行义务的同时也会享有相应的权利。若有违反租赁合同的情形出现,此时就会产生不利的后果。那么出租人违反租赁合同有什么后果呢?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出租人违反租赁合同有什么后果 出租人违反租赁合同的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量提供租赁物,应向承租人偿付违约金,承租人还有权...


·合同无效后的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及赔偿原则
    合同无效后的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及赔偿原则生活中甚多交易难免需要缔约合同,以保障合法公正的权益。但已经缔约的合同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而导致合同无效或者撤销。那么合同无效后的损害赔偿责任属于哪方?其构成的条件是什么?遵循怎样的赔偿原则?为您解答。 一、合同无效后的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损失事实的存在。 所谓损失事实的存在,是指当事人确因合同无效或被撤销而遭受了损失。损失必须是实际发生且可以...


·民法总则合同定义是什么?
    民法总则合同定义是什么?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为了更好的规范民事法律行为,我国颁布了《民法典》。我国民法典的内容非常详实,对民事活动,民事关系进行了全面梳理。签署买卖合同是很常见也是非常重要的民事法律活动,和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那么合同定义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一、合同定义是什么?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


·买卖不破租赁还需要重新签合同么
    买卖不破租赁还需要重新签合同么1、买卖不破租赁不需要重新签合同,对于租赁合同如果还在租赁有效期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2、《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合同丢了该如何解除?
    《劳动合同法》由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共同制定,一式三份。如果你保存了一份丢失的副本,你可以去雇主那里复制保存的副本,然后在副本的来源上盖章。工人们想要解除劳动合同并办理辞职手续。一般不需要劳动合同。如果单位要求你提供一份劳动合同,因为劳动合同是你和公司各执一份,你完全可以要求公司人事部出示它。一份存档的劳动合同。根据中国的劳动法规定,劳动者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雇主事先批准后,相关工作交接...


·合同履行的原则是什么,合同有哪些履行原则
    合同履行的原则是什么,合同有哪些履行原则 一、合同履行的原则是什么 合同履行,是指债务人通过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使债权人的合问权利得以实现的行为。合同的履行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全面履行的原则。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包括履行义务的主体、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以及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 (2)诚实信用的原则。当事人履行合同要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