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江苏省聚众斗殴罪量刑标准

聚众斗殴犯罪往往会造成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权利受到侵害的结果。这种行为是对社会管理秩序的破坏,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谐。因此我国将这样的行为规定为犯罪,那么您知道江苏省关于聚众斗殴犯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吗?我们为您解答。

江苏省聚众斗殴罪量刑标准


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中,可以知道,江苏省关于聚众斗殴罪的量刑情节规定如下:

1、聚众斗殴一次,犯罪情节一般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一年。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聚众斗殴人数、次数、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2)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3)每增加聚众斗殴一次,增加六个月至九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4)聚众斗殴双方参与人数达到五人的,每增加三人,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5)聚众斗殴造成交通秩序混乱的,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6)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1)多次聚众斗殴的;

(2)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3)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混乱的;

(4)持械聚众斗殴的。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聚众斗殴人数、次数、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上述一项情形或同种情形一次的,增加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2)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3)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4)每增加聚众斗殴一次,增加六个月至九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5)聚众斗殴单方人数超过十人的,每增加三人,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6)聚众斗殴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7)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

(1)聚众斗殴一方十人以上的首要分子;

(2)聚众斗殴致公私财物损毁,直接经济损失数额较大、巨大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

(3)斗殴一方没有互殴故意,有斗殴故意一方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

(4)组织未成年人聚众斗殴的;

(5)聚众斗殴带有黑社会性质的;

(6)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4、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聚众斗殴,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经过以上内容的分析介绍,相信您已经知道,在江苏省对聚众斗殴犯罪的具体量刑是怎样的吧。在对聚众斗殴罪进行处罚的时候,往往是对其中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处罚。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相关内容:

·涉嫌诈骗罪需要什么证据定罪
    诈骗罪的证据要从这几方面来考虑:1,诈骗这个证据最主要看他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比如携款逃跑或者资金用于非法活动或者挥霍。在这方面来讲,就是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2,要看行为人是否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行为,而且必须要求被害人是自愿地交出财物的。3,要看是否达到了法定的一个标准。诈骗罪,各地的标准不完全一样,基本是处在3千到1万之间,北京的立案标准是5000元以上,构成诈骗罪的...


·特殊关系属于酌定量刑情节吗?
    特殊关系属于酌定量刑情节吗?特殊关系不属于酌定量刑情节的,酌定量刑情节,简称酌定情节,它虽然不是刑法明文规定的情节,但对量刑仍然起着重要影响作用。根据司法实践,常见的酌定量刑情节主要有以下几种:犯罪的手段。特定的手段作为犯罪构成要件要素(行为)时,不是量刑情节;故这里的犯罪手段是指不属于构成要件内容的手段。犯罪的手段残酷、野蛮程度,直接说明罪行的轻重程度,因而影响量刑。如杀人、伤害的手段是否残忍,...


·放火罪和失火罪的处罚有何区别
    放火罪和失火罪的处罚有何区别 一、放火罪和失火罪的处罚有何区别 (1)犯罪主观方面不同。放火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失火罪的主观方面则为过失。 (2)犯罪主体不同。放火罪主体的刑事责任年龄为14周岁;失火罪的刑事责任年龄则为16周岁。 (3)构成犯罪的要求不同。放火罪是危险犯,只要具有足以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结果的危险,即可构成,而且是既遂;失火罪为结果犯,只有实际发生了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才构成犯...


·偷了东西又还回去是否犯罪
    偷了东西又还回去是否犯罪?偷了东西又还回去构成犯罪,偷了别人的东西后又将东西还回去的,如果偷盗的财物达到数额较大的,就会构成盗窃罪既遂,而将财物还回去的,是属于投案自首的表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


·剥夺政治权利刑期怎么算
    虽然剥夺政治权利属于我国刑罚中附加刑的一种,但在现实中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还是比较多的。具体可以分为附加适用与独立适用,而不管是哪种情况下的适用,此时都要计算清楚剥夺政治权利刑期。那到底剥夺政治权利刑期怎么算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剥夺政治权利刑期怎么算 根据刑法和其它有关法律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刑期的计算有以下四种情况: 1、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


·罪犯申请减刑要符合怎样的条件
    罪犯在服刑期间,其实可以依法向监狱主管部门申请减刑,这样实际坐牢的时间就会减少一些,也就是说有机会提前被释放。但此时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才行,到底罪犯申请减刑要符合怎样的条件?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罪犯申请减刑要符合怎样的条件 减刑是刑法规定的刑罚执行过程中的一项措施。是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


·寻衅滋事三个轻微伤一人自首会怎样判刑
     要知道中国只是一个法治的国家,一切事件都是主张以和为贵,共同建设美好的社会。但是现实生活中,还是存在寻衅滋事的事件发生,造成了严重的危害。那么寻衅滋事三个轻微伤一人自首会怎样判刑?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解答。 一、寻衅滋事三个轻微伤一人自首会怎样判刑 对于寻衅滋事三个轻微伤一人自首的判刑,量刑要结合实际的案情,自首是可以从轻处罚。 二、寻衅滋事 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


·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的作用?
    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的主要工作是会见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了解案情发生过程,核实犯罪证据,根据案情的实际情况有权申请取保候审,以保证委托人的法定权益 。 

一、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提供辩护。
    委托人签署《委托协议》、《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给承办律师开据信函,由律师交办...


·醉驾拘役案底能消掉吗?
    醉驾拘役案底能消掉吗根据我国的规定,醉驾的刑事处罚记录是不能被清除的。醉酒驾驶可定为“危险驾驶罪”,是刑事犯罪,会进入档案,就是留有案底。根据法律规定,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规定为“醉驾”;小于前数,但大于、等于20mg/100ml,为“酒驾”。只要司机的血液酒精浓度达到80mg/100ml,就构成“危险驾驶罪”,将受到刑事追究。而对于案底而言,案底是行为人过去犯法或犯罪...


·刑法中买盗墓的玉犯法吗
    刑法中买盗墓的玉犯法吗?如果明知是赃物还购买的话就是违法的,从盗墓者手里买下来的话,其实更加牵涉到销赃等问题,所以肯定是违法的。“销赃罪”已经改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构成窝赃、销赃罪要明知所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物品是犯罪所得的赃物。对于事实上窝藏、转移、收购或者销售了赃物,但确不知情的,不构成犯罪。从盗墓者手里买下来的话,其实更加牵涉到销赃等问题,所以肯定是违法的。“销...


·扒窃是否成立未遂的量刑
    扒窃是否成立未遂的量刑扒窃是属于盗窃罪,一般存在未遂情况可以参照下面的分析考虑: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未遂认定时从以下几方面入手: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对于结果犯,行为人仅仅实现了其实施犯罪的故意...


·检察院口头批捕犯罪嫌疑人可以么?
    一、检察院口头批捕犯罪嫌疑人可以么?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二、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程序是怎样的?逮捕犯罪嫌疑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