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赔偿 非法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赔偿 1、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2、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4、经...
·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就辞职了 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就辞职了,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辞职应当提前向单位提出申请,如果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就辞职,单位可以以此为理由,克扣工资,办理社保或者离职证明需要相关手续,住房公积金需要离职手续,如果劳动者重新工作,与新单位·可能无法签订劳动合同。 辞职不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有: 1.用人单位可能以此为理由克扣工资; 2.社保转移需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离职证明,无相关证件可能无法办理; 3...
·员工被迫辞职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吗? 员工被迫辞职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吗虽然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此规定不能一概适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
·编外用工工资福利政策规定是什么? 编外用工的工资福利政策,以当地具体实施政策为准,各地存在差异,具体的工资福利政策等可以咨询用工部门了解。一般情况下,有以下政策内容: 1、被录用的编外人员聘用后,用人单位应当与编外人员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初次签订时可设一至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可享受相关奖金、福利待遇。 2、编外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由五部分组成:基本工...
·企业雇佣童工处罚谁? 在我国,雇佣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即为雇佣童工。未成年人成人童工,首先是父母监护不到位,允许孩子去当童工,其次为孩子介绍工作的职业介绍中心也为未成年人当童工提供了工作机会,最后,企业不顾法律的规定雇佣童工,雇佣童工涉及到了企业、父母和职业介绍所,那企业雇佣童工处罚谁?我们来了解一下。 一、企业雇佣童工处罚谁? 我国是明令禁止使用童工的,企业雇佣童工,首先企业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同时,介绍童工...
·合伙企业中,可以用劳务作为出资吗 合伙企业中,可以用劳务作为出资吗(一)普通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收取程序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收取程序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指在工程开工之前,由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行政部门负责通知,并监督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3%向银行专户存储的工资专项资金。保证金根据省、市、县各级项目审批权限实行层级监管,并实行专户存储、专项支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使农民工工资有了保底钱,能有效遏制和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行为,真正为维护农民工...
·工伤保险待遇的申请期限主要是什么?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
·一、劳动合同一式一份合法吗有押金? 一、劳动合同一式一份合法吗有押金? 劳动合同上要求收取押金的情况是不合法的,至于需要几份应当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最少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持一份。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应按照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劳部发[1994]118号)和劳...
·债务人的工资能不能抵债? 债务人欠钱以后不还是常有的事儿,有的人是赖皮,有的人是真的无力还债。如果债务人无力还债的话,债务人的工资能不能抵债?及时要债务人还债,也要保留生活必备品,那么,法院不能执行的财产有哪些?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一、债务人的工资能不能抵债 如果欠条到期了债务人不还钱,那么债权人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强制要求债务人还钱。只要债务人有工资,那么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
·厂房工程承包范围内容需要注明哪些? 厂房工程承包范围内容需要注明哪些? 在社会生产经营活动中,关于建筑行业常见的工作合同中包括了厂房工程的承包合同。厂房工程承包属于建筑行业的基础工作之一,目的是利用各行业的行业优势进行工程不同方面的承包作业活动。在现实工作情况中,交易双方应事先对承包项目进行商议,敲定合作细节,书写承包合同规范合作行为。那么厂房工程承包范围内容需要注明哪些?下面跟随我们去一探究竟吧。 一、厂房工程承包范围合同怎么...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问题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多项关于认定劳动关系存在,以及关于劳动补偿的法律规范,这些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问题的法律依据,给人们法院审理案件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也让劳动者能够识别自己的权益是否被侵犯了。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问题的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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