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怎样构成信用卡诈骗 信用卡诈骗罪怎么处罚

很多银行基本上都推出了信用卡业务,但随着信用卡的广泛使用,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的人有不少。信用卡诈骗到达一定的数额会被立案追诉,也就是说如果利用信用卡实施了诈骗的话,此时不满足规定的数额,则就不能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那么究竟要怎样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怎样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关于信用卡诈骗案立案(追诉)标准在新出台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中有了新规定。信用卡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应予立案追诉: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2、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二、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怎么处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骗取财物或者银行款项,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信用卡诈骗罪的处罚标准如下:1、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在判断是否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时候,需要看实际的行为是否符合了规定的构成要件内容,另外此时还要求达到一定的数额标准之后,才能成立信用卡诈骗罪。而信用卡诈骗行为危害的是金融秩序,是法律严厉打击的经济犯罪行为,对信用卡诈骗犯罪的刑事处罚也是非常严厉的。对于怎样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问题,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相关内容:

·共同犯罪中止成立条件是什么?
    共同犯罪中止成立条件是什么?共同犯罪中止成立条件是具有自动性,彻底性,时空性和有效性,具体来说如下,自动性。即行为人必须是自动停止犯罪。这是犯罪中止形态的本质特征,是犯罪中止形态与犯罪的未遂形态和预备形态的根本区别所在。作为犯罪中止的特殊形态的共同犯罪的犯罪中止也理所当然应当具有自动性特征。这里的自动性是指行为人在确信自己能够将犯罪进行到底的情况下,基于本人的意志决定而停止犯罪行为,或者主动防止危...


·如何定性信用卡诈骗 怎么认定信用卡诈骗罪
    我们在使用信用卡的过程中,一定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发卡银行的相关规定,不然的话就有可能被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这样的情况下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就会比较重。但在定罪处罚之前,肯定还是要先做出定性。到底应该如何定性信用卡诈骗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定性信用卡诈骗 1、信用卡诈骗行为包括: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


·传销罪自首怎么判判定处罚
    随着网络的不断发展,信息的更新速度越来越快,运用网络违法犯罪的花样也越来越多。虽然人们辨别信息的能力提高了,但是仍然会有一部分人上当受骗。比如网上传销,很多人在加入的时候并不清楚这是一个违反的传销组织,因此发现后会及时自首。那么,传销罪自首怎么判罪呢? 一、传销案投案自首怎么量刑 1、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 2、根据刑法规定,犯罪以后...


·被判处拘役刑该在哪里执行刑罚
    被判处拘役刑该在哪里执行刑罚对于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一般采取的是拘留所服刑,具体在哪个拘留所,这个一般是就近原则,离那里近就在那里,当然本地有拘留所,就关押在本地拘留所服刑就行,当然现在基本上每个县都有拘留所了,基本上都是在本地服刑,对于拘役类刑罚,其实灵活性比较大,可以在看守所服刑,也可以在拘役所或者七天监管场所执行,这些都是可以的。和监狱不同的是,拘役类的刑罚,每个月是可以回家一两天看看的,这...


·什么是刑事侦查?
    众所周知,在发生刑事案件的时候都会由当地的公安机关立案进行侦查,这就是法律上规定的刑事侦查,当然也有一些案件是由人民检察院来进行侦查的。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讲,什么是刑事侦查呢?我们将在下文中告诉你。 一、什么是刑事侦查 刑事侦查指研究犯罪和抓捕罪犯的各种方法的总和。刑事侦查员力求查明罪犯使用的方法、犯罪的动机和罪犯本人的身份,以及查明被害人的身份,同时还可能要寻找和询问证人。然而,职业侦查员主要...


·玩忽职守罪属于哪种犯罪类型
    玩忽职守罪属于哪种犯罪类型玩忽职守罪是职务犯罪的一种,属于渎职犯罪。玩忽职守罪是属于没有履行职责造成的,但职务犯罪的罪名是比较多的,不止玩忽职守罪一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


·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要判刑吗?
    近年来随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数量的逐年增加,被犯罪分子侵害的人数也越来越多。被害人的个人信息被犯罪分子所泄露,导致自己的平常的生活安宁完全被打乱,不仅造成了精神上的痛苦,有的甚至造成了很大的财产损失。人们不禁要问,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要判刑吗?下面我们就为您梳理了法律法规对需要判刑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相关规定。 一、《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


·缓刑与监外执行有什么区别
    监外执行和缓刑的区别有哪些缓刑与监外执行有4点不同:1、监外执行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缓刑适用的范围则小于监外执行。2、监外执行以有碍关押执行的法定情况,也就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为条件。而缓刑则是以不致再危害社会为条件。3、监外执行是在判决确定以后才适用的变通执行方法,在判决宣告和刑罚执行期间均可适用,并不具有考验期。而缓刑则是附条件的不执行原判...


·犯罪中止有哪几种形态?
    犯罪中止有哪几种形态?1.预备中止、实行未了中止和实行终了中止根据发生的时空范围不同,可将犯罪中止分为预备中止、实行未了中止和实行终了中止三类。(1)预备中止。是指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其存在的时空范围是始于犯罪预备活动的实施,终止于犯罪实行行为着手之前。具体来讲,是指行为人在犯罪为了实行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犯罪预备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而成立的犯罪停止形态。(2)实行未了中止。是指发...


·单位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按什么准则定罪处罚?
    侵犯知识产权罪的定罪,应当结合犯罪事实来认定,一般情况下,如果违法分子存在利用当事人的知识产权如注册商标、著作权、复制当事人的作品、或者窃取商业秘密行为的,都可以按照侵犯知识产权罪来进行认定。侵犯知识产权罪法定的具体行为方式包括四种:一是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二是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是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


·一、刑诉法醉驾立案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刑诉法醉驾立案处罚标准是什么?1、醉驾的立案标准对现场查获经呼气测试,酒精含量达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中醉酒标准(≥80mg/100ml)的机动车驾驶人,无论其对检验结果是否有异议,均由医疗机构或者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机构工作人员按照规范抽取血样,及时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达到醉酒标准的,立案查处。 对被查获后,在呼气测试或者提取血样前...


·犯罪未遂的基本形式有哪些?
    犯罪未遂的基本形式有哪些?犯罪中止或者是没有造成社会危害等都是犯罪未遂的基本形式,犯罪未遂的分类,又称犯罪未遂的表现形式,或者说类理、种类,即以一定标准,把犯罪未遂分为若干类型。我国理论界通行的划分标准有两种,一是以危害行为是否实行终了为标准,将犯罪未遂分为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这种标准看似简单明了,但其自身建立的标准是什么,却引出了不同认识。在八十年代初,中期,即有绝对的主观说,客观...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