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怎么管理?

劳动合同是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十分重要的协议,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出现劳务纠纷的话,劳动合同会发挥很大的作用,以防有些劳动者扯皮赖账,那么到底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怎么管理呢,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首先,企业要十分重视对于劳动合同的管理问题。企业要正常运转,不能离开劳动者,劳动者要获得谋生的手段,自然需要从事相应的工作,于是企业与劳动者之间通过自愿协商订立了劳动合同,使得劳动合同成为了确定双方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依据,因此,显得十分重要,企业对于劳动合同的管理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其次,企业管理劳动合同要与管理其他合同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企业的劳动合同一般由人力资源部门管理,企业的其他类型的合同,例如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工程项目合同等等都由其他相应的部门保管,而且各类合同因其性质不同,应当采取相应的管理方法予以管理,使得合同的管理有效化、高质量。再次,企业对于劳动合同的管理要进行分类管理。对于劳动合同的分类管理主要的标准包括:入职年限、部门划分、有无固定期限、岗位类型或者类别等等标准进行管理,这样一方面有利于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另一方面有利于规范化管理,一旦出现相应的劳动争议就很容易找到相应的劳动合同,也便于查找劳动合同,对于需要续签的劳动合同及时续签,对于时间到了不需要续签的劳动合同及时予以终止。同时,企业针对劳动合同的完善化和规范化管理,有利于员工形成有效的退出机制以及企业通过及时终止不需要续签的劳动合同及时寻找需要的人才,可谓是一种双赢的局面。企业对于劳动合同的管理显得十分重要。另外,企业对于劳动合同的规范化管理有利于避免和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企业与员工之间发生劳动争议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但是劳动争议的解决能否向着企业一方的利益最大化方向发展却是具有很大的可能性的,而这其中起到决定性作用的就是劳动合同本身。另另外,企业劳动合同的规范化管理能够成为其社会展现良好企业形象的指标之一。政府部门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会对企业加强监督,例如社保局监督企业有没有按照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保、劳动监察部门为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针对劳动者的投诉举报行为会进入企业进行监察,而劳动合同就成了企业应对政府部门监督检查的有效载体,也是企业树立良好形象的有利方式。最后,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对于劳动合同的管理以及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都可以及时向企业的法务部门进行咨询和请教,以使其企业针对劳动合同的管理合法、合规、有效,避免和减少有关劳动争议的发生,对于已经发生劳动争议的及时需求企业法务部门的帮助或者采取有关的诉讼、仲裁等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综上所述,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怎么管理的相关资料,我们在此提醒各用人单位,如果劳动者存在扯皮的情况下,劳动合同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凭证,所以一定要保管好劳动合同,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的话,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相关内容:

·一、辞退补偿属于职工薪酬吗?
    一、辞退补偿属于职工薪酬吗? 辞退补偿不属于职工薪酬,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应当及时足额发放工资。 未签订劳动合同而辞职时老板又不支付工资的,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 1、和老板协商解决; 2、当地劳动局内设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回工资。该程序是专门为了解决劳资纠纷的,效果很好,不用交任何费用; 3、对仲裁结果不服得,可以向法院起诉...


·公司法人变更劳动合同需改签吗?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最主要的依据就是劳动合同,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在合同最后的双方签名处劳动者方签署本人姓名,而用人单位方则是法定代表人签署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在之后劳动合同的执行期间,如果用人单位的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出现变动,公司法人变更劳动合同需改签吗?一、公司法人变更劳动合同需改签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


·工程质量监管措施有哪些?
    工程质量监管措施有哪些? 一个工程项目质量好坏,不仅影响使用寿命,还会给使用人带来影响。工程质量合格应该是对工程建设的最低要求,建设方务必按照要求组织验收。对于建设方来说,应该在整个工期内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管。那么,工程质量监管措施有哪些?我们通过本文一起了解下有关知识。 一、工程质量监管措施有哪些? 1、决策阶段的质量管理 此阶段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在广泛搜集资料、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研究、分...


·员工被辞退未签合同怎么赔偿标准
    员工被辞退未签合同怎么赔偿标准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


·缓刑期间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处以缓刑一般是涉及的刑事犯罪程度较轻,但是给予犯罪人适度的法律教育,如果是正在就职的劳动者被处以缓刑,肯定对自己的工作造成很大的影响,重则直接开除,轻则保持最低工资待遇,那么缓刑期间工资待遇是怎样的?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 一、缓刑期间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涉嫌犯罪被羁押或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劳动者是否还享有工资待遇,是劳资管理者经常遇到的一个难题。对此,原劳动部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劳动仲裁代理有什么内容
    劳动仲裁代理有什么内容 关于劳动仲裁代理问题,目前国内对劳动仲裁代理人还未作严格要求,致使一些毫不懂法的人也来滥竽充数。值得下欣慰的是,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台了《劳动仲裁委托代理人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特别对 其他公民 代理人的资格、审查程序、权限、收费等方面作出规定 一、如何认定代理人资格 凡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的,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代理人资格进行审查。 《暂行规...


·工会经济补偿仲裁裁决书可以申请撤销吗
    工会经济补偿仲裁裁决书可以申请撤销吗 一、工会经济补偿仲裁裁决书可以申请撤销吗? 经济补偿仲裁裁决书可以申请撤销,但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有严格的条件限制。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


·哪些情况可以辞退员工
    哪些情况可以辞退员工 1、用人单位提出,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在我国单位怎么申请工伤认定
    其实在日常的社会生活当中,当自己单位的员工遇到工伤以后,用人单位应该在第一时间内为员工进行工伤认定,这是在我国法律上受保护的。要求各用人单位必须都要做到,否则用人单位不尊重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的话,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在下文中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单位怎么申请工伤认定? 一、在我国单位怎么申请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


·职业病工伤认定材料要准备哪些?
    职业病工伤认定材料需要提交哪些?劳动者可以自行选择正规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并配合一般医疗机构进行材料的收集。职业病在工伤范畴中属于特殊的一项,由于职业病一般为工作环境的污染物如粉尘、放射性射线引起,故提交的材料中也应该有与工作环境相关的证明材料,大致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8项。若对材料和工伤认定、鉴定有疑问,可以直接咨询的专业律师。 一、职业病的相关说明 1、职业病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


·员工病假期单位可以辞退么?
    员工病假期单位可以辞退么?病假期间不可以辞退病患员工,病假之后是可以进行辞退的。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


·劳动关系的种类包括哪些?
    一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就是劳动关系,而对于这种关系,法律中也是作出了多种分类的。那么到底劳动关系的种类包括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关系的种类包括哪些 1、按实现劳动过程的方式来划分,劳动关系分为两类: 1)直接实现劳动过程的劳动关系,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由用人单位直接组织劳动者进行生产劳动的形式,当前这一类劳动关系居绝大多数。 2...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