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商标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有什么?

商标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有什么?

有人告诉我们,他在申请商标行政复议的时候遇到了困难,他表示由于自己不知道商标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所以他不知道行政机关侵害自己的商标权后的维权之路该从哪里开始。为此,我们查阅了有关商标行政复议法的相关法律,整理如下:

一、商标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

《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行政复议,国务院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为终局决定。”

《商标法》第32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商标法》第43条规定:“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二、申请商标行政复议的程序

复议程序是对处理决定进行再审查的一个措施,保证处理决定的正确性,它也是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指导监督的一种方式。它有利于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提高工作质量,提高办案人员工作水平。根据商标法实施细则第44条规定,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侵权行为处理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参收到决定通知之日起15天内向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复议。在复议机关应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

复议的申请

1、复议申请人应当向复议机关递交复议申请书。在15天内不能递交复议申请书的,复议申请人应在15日内明确表示申请复议的要求。书写复议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行政复议机关工作人员记入笔录,复议申请人签名。

复议申请书应载明下列内容:

a、复议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

b、被复议行政机关的名称、地址;

c、申请复议的事实和理由,以及复议申请人的要求;

d、提出复议申请的时间;

e、其他材料及应提供的证据。

2、行政复议机关应自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7日内,根据不同情况,对复议申请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a、复议申请符合规定的,应予以立案,并书面通知复议申请人:

b、复议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不予受理并将理由书面通知原处理机关及复议申请人。

第一、行政处理不涉及复议申请人的权益,或者复议请示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依据的;

第二、复议申请超过法定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

第三、复议申请提出之前,复议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第四、不属于本复议机关管辖的。

3、对复议申请书不符合要求,或者应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的,应把申请书发还复议申请人,限期补正。过期不补正的,可视为未申请或者申请已被驳回。

希望上述内容能够对您在日后发生商标侵权事件时有所帮助。当然,如果觉得自己无法解决,我们建议您可以找专业律师来为自己答疑解惑并处理案件。


相关内容:

·服装款式有专利权吗
    当然可以的,但是申请专利需要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专利法》第二十五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


·不同类别完全一样的商标抢注算侵权么?
    不同类别完全一样的商标抢注算侵权么?中国商标法执行的是商品国际分类,它把一万余种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分为45个类,申请商标注册时,应按商品与服务分类表的分类确定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的,应当按商品分类在不同类别提出注册申请这样可以避免商标权适用范围的不正当扩大,也有利于审查人员的核准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在同一个大类(两位数)里,可以选择不同中类(四位数)中的...


·国际商标更改地址去哪里?
     国际商标更改地址去哪里? 国际商标更改地址可以去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申请。商标的变更,是指变更注册商标的注册人,注册地址或者其他事项。申请人变更其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指定的商品的,可以向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 据现行《商标法》十五条规定:“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申请。”商标的变更,是指变更...


·专利权的客体区别是什么?
    专利权的客体区别是什么?主要在于适用类型不同,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即依法可以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我国专利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1、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2、实用新型,是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二者的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在一些国家被称为小发明。3、外观设计,是对产品的形状、图案、...


·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有什么补助?
    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有什么补助?凡获得国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本市市民或法人,不论所有制,均可申请资助,最高补贴费用可达到每件800元。申请登记的软件应是独立开发的,或者经原著作权人许可对原有软件修改后形成的在功能或者性能方面有重要改进的软件。合作开发的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可以由全体著作权人协商确定一名著作权人作为代表办理。著作权人协商不一致的,任何著作权人均可在不损害其他著作权人利益的前提下申...


·恶意抢注商标提异议的时间是多久
     一、恶意抢注商标提异议的时间是多久? 一定要在初审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如果发现您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批准,可以通过提出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申请商标应当先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审查的进入公告期,公告时间为3个月。在这3个月内,符合条件的主体可以提出商标异议。那些被抢注商标的创业公司可以在这3个月的时间里,通过...


·不受著作权保护的客体包括哪几类
    不受著作权保护的客体包括哪几类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2.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对象(著作权法第五条)。主要包括:(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2)时事新闻。通常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传播媒介报道的关于某一事件或事实的单纯信息。对此,各国著作权法都不给予法律保护。(3)历...


·国外的商标被国内抢注是否会被撤销
    国外的商标被国内抢注是否会被撤销?一般不会,商标法的空间效力范围是中国(港澳台除外),因此在“国内”注册商标,只需要考虑国内现有商标情况下的可注册性即可,只要国内没有比他更早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就可获准注册首先我们国家对于商标有着明确的保护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而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


·专利办理登记费是多少
    专利办理登记费是多少?发明进行专利后可以更加的维护了发明人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可以使发明人赚取一定的发明专利资本,可以更好的激发发明者进行专利发明,可以更快的促进经济的发展,促进社会的进步,i因此发明者申请发明专利是必要的,申请发明专利需要交纳专利办理登记费,专利办理登记费是多少?下面我们将为您做详细解答。专利办理登记费1、《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五条规定: 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当缴纳专利登记...


·专利授予的要求有哪些
    专利授予的要求有哪些在向专利局申请专利的,必须要满足国家规定的授予专利的条件,否则的话就不能获得专利权。至于这个授予专利的条件,又被称为专利授予的要求。那么我国规定的专利授予的要求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专利授予的要求有哪些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1、新颖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


·驰名商标申请费用和途径是什么?
    驰名商标申请费用和途径是什么? 一、商标注册费用多少钱(仅参考) 注册费用按类别按个数收取,每类每个商标费用: 1900元(十年有效期,含十年的费用,国内公司或个人,其中国家规费1000,代理费900) 3000元(十年有效期,含十年的费用,国外公司或个人,其中国家规费1000,代理费2000) 二、申请驰名商标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依据工商局自己出的《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驰名商标是指在中...


·白酒商标侵权纠纷被告上诉状的写法是什么?
    白酒商标侵权纠纷被告上诉状的写法是什么 一、白酒商标侵权纠纷被告上诉状的写法是什么? (一)首部 应按顺序定出下列事项: 1、标题“民事 上诉状”。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先定上诉人,后定被上诉人,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内容。特别注意应把当事人在一审中的诉讼地位加以备注。例如:“上诉人(一审被告)”,“被上诉人(一审原告)”。 3、不服原审判决或裁定的事由。如“上诉人因××...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