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如果收入减少抚养费减少吗?

有很多夫妻组成家庭并有了爱情结晶之后却发现不能与对方再在一起生活了,于是就选择了离婚。但是离婚之后,夫妻的其中一方就会丧失对孩子的抚养权,并且要给付抚养费。但是很多人表示自己在离婚后收入减少了,不能支付约定的抚养费了,此时收入减少抚养费减少吗?
一、收入减少抚养费减少吗?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7、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 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看完上述内容,相信您对“收入减少抚养费减少吗”这个问题已经有了答案了。当自己收入减少难以维持自己的生活了,那抚养费于情于理会减少。但是抚养费是关乎自己的孩子,大多数夫妻为人父母还是要主动并如数给付抚养费。



相关内容:

·离婚要走哪些程序2023
    离婚要走哪些程序2023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 (一) 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


·婚前公证孩子抚养是怎么规定的?
    婚前公证孩子抚养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均有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离婚后,子女归一方抚养,如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因此,离婚后的父母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变更的,需要签订一份《变更抚养权协议》。由于先前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已在婚姻登记部...


·妻子毁谤我可以判离婚吗
    妻子毁谤您不一定判离婚。目前法院判决离婚的主要标准是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夫妻感情是否彻底破裂,看婚前的感情基础是否牢固,婚后的感情生活是否和谐,离婚的主要原因是什么等,如果只是诽谤,单但不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所以判离婚的可能性比较小。《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


·离婚财产小东西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我国法制化程度不断发展,人们在解决生活中的问题就很的时候都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离婚也不例外,近几年,我国的离婚人数在不断的增加。因此在离婚的时候需要通过法律来解决产生的矛盾纠纷,那离婚财产小东西分割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离婚财产小东西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


·离婚损害赔偿法定情形有哪些
    离婚损害赔偿法定情形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二、离婚损害赔偿数额确定原则(一)、法官自由裁量原则。这一原则,是英美法系国家所采用的基本原则。一般认为,法院“应该斟酌各种情况,以自由心证之原则来量定,并且没有必要显示该数额的算...


·起诉离婚要什么手续,起诉离婚的手续是怎样的
     夫妻要是想通过起诉的方式离婚的话,则首先要符合法律中规定的起诉离婚的适用条件,否则的话起诉到法院也是不会被受理的。而之后了解清楚起诉离婚要什么手续,这也是很重要的。下面,我们带来起诉离婚手续的内容,供各位进行了解。 一、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


·夫妻离婚时的条件包括什么
    在我国规定的夫妻离婚方式分为了两种,即人们熟知的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其中针对不同的离婚方式,夫妻需要满足的条件不同,自然要办理的手续也是不太一样的。那到底夫妻离婚时的条件包括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夫妻离婚时的条件包括什么 (一)协议离婚的条件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规定,协议离婚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


·离婚财产纠纷能拖多久?
    夫妻离婚应该是双方协商的结果,当有些事情谈不拢的时候,就可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有时候,一方并不想真正的离婚,也不想对财产进行分割,于是面对另一方的诉讼,采取拖延时间的办法。那么离婚财产纠纷能拖多久?下面我们跟随我们简单了解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离婚财产纠纷能拖多久?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


·法院离婚调解书怎么写
    诉讼离婚中,法官在作出判决之前,必须要先进行调解,有的时候就有可能出现调解离婚的情况,此时法官要作出一份离婚调解书,将调解离婚的内容做一个约定、说明。但是这个法院离婚调解书怎么写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法院离婚调解书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主持调解的) ( )民 字第 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


·在我国起诉离婚几天立案?
    现如今,我国的离婚率是比较高的,究其原因,不外乎夫妻二人在婚姻生活中性格不合导致感情破裂,或者有些家庭的破裂是因为第三者的插足。在我国,离婚一般可以双方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那么起诉离婚几天立案呢?下面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一下这个问题。 一、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


·离婚后发现怀孕了怎么办
    有的夫妻可能是一时冲动才会选择离婚,而在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不久,发现女方已经有了好几个月的身孕。那么,离婚后发现怀孕了怎么办?这不仅关系到夫妻感情,还对孩子的出生、成长有直接的影响。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离婚后发现怀孕了怎么办,怎么争取孩子抚养权 我国《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这条规定只是针对案件审理期间,且...


·法律上离婚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法律上离婚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 一,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 【处理】一年内时效 【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