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在我国公司收取加盟费如何维权 其实现在有很多公司在经营的过

在我国公司收取加盟费如何维权

其实现在有很多公司在经营的过程当中,甚至会强制要求公司的一些高管人员加盟公司,就比如在一些餐饮公司当中,这种情况就比较常见。而且还美其名曰是为了回报忠实于本公司的员工,其实就是变相的要求员工给公司投资加盟的。所以有很多的受害者在遇到这种情况以后都比较关注,公司收取加盟费如何维权?

一、公司收取加盟费如何维权?

当我们遇到这种情况的,你可以按照下面的方法处理:

1、通过诉讼维护你的权利。

第一,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该行为涉嫌诈骗罪,数额较大时需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的!

第二,建议您搜集证据材料立即报警解决!

2、通过在工商部门的举报投诉。

签订了合同之后发现被骗:

当我们遇到这种情况的,你可以按照下面的方法处理:

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特许加盟,在加盟期限期满之前都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如果能够证明加盟总部存在欺诈故意,还可以考虑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合同。

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一般是就未履行的部分退还加盟费,已经履行的部分加盟应该不会退的,除非可以证明总部构成了根本违约,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才可以全额退还加盟费。

撤销合同的法律结果一般是全额退还加盟费,因为被依法撤销的合同自始无效,当然要退还加盟费的。

请求解除合同务必在合同到期前提出,且提出越早退还的数额越大,接近合同期满请求法院解除的请求一般不会得到支持的;请求依法撤销合同务必要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提出,否则就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了。

在我们发现自己加盟之后被欺骗的,一定要及时处理,只有及时处理你才能尽可能的减少你的损失,并且让犯罪分子得到法律的制裁。特别是签订了合同的情况,因为合同保护当事人的利益都有一个时间期限的规定,超过期限之后将不受法律的保护。

二、加盟陷阱

陷阱一 假特许真卖设备

现象:项目方喊出免收加盟费的口号,却打着卖设备的主意。一旦公司“圈钱”后便逃之夭夭。

对策:新办法定义,特许经营是指通过签订合同,被特许人将有权使用特许人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不再包括产品、设备、技术、专利等。如果创业者在考察某个加盟项目时,发现同样的机器在市场上可以用更低的价格买来,且购买机器的费用占了加盟连锁金额的大头甚至是全部的话,就要提高警惕了。

陷阱二 合同陷阱玩你没商量

现象:很多特许加盟授权时承诺全部收购加盟方的产品,让加盟方觉得自己生产多少就赚多少。其实特许方会在合同上注明他们回收的产品标准,但文字模糊,当加盟方生产出产品后,授权方可以产品不符合要求为由拒收,加盟者只能吃哑巴亏。

对策:新办法对合同条款进行详细规定,涉及特许经营权的内容、期限、地点等十四项内容,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因此,创业者在选择连锁项目加盟时,对于合同不能随随便便就签字画押,必须将条款仔细推敲或请专业人士协助。

陷阱三 宣传夸大投资回报

现象:宣传加盟该项目只需三个月或是半年内就可收回几万甚至几十万元投资,但创业者一旦加入该连锁体系后,却发现投资成本远不止原先所说的金额。

对策:新办法要求特许人在宣传、促销、出售特许经营权时,内容应当准确、真实、合法。加盟者创业万不可幻想一夜暴富。正常经营的加盟项目需要一个投资回收过程,才有盈利的可能。

陷阱四 样板店是加盟托

现象:很多加盟者只通过前期对盟主指定的样板店考察来定夺自己的创业,但很有可能那是盟主营造的“托”,让加盟者看到火爆的生意。

对策:新办法规定特许人在中国境内拥有至少两家经营一年以上的直营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直营店。加盟者在做出加盟决策前,最好自己随意选择几家加盟店了解情况。

陷阱五 只要有钱来者不拒

现象:连锁加盟展的盟主若对加盟者不加考察,只要当场交加盟金,就可加盟创业的话便是个危险的信号。因为,正规的加盟总部为了要求商品与服务品质的标准化,对加盟者的资格审核极为严格,包括加盟资金门槛、经营能力等。

对策:新办法中要求特许方向申请人提供真实、准确的有关特许经营的基本信息资料,包括特许人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从事特许经营的年限等主要事项的基本情况。因此,加盟者必须亲自对项目方总部和其现有的加盟店进行实地考察,搜集资料,不能草率缴纳加盟费或定金。

本身加盟就是出于自愿的行为,如果公司出于各种各样的压力强制要求员工出加盟费的话,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诉讼,向当地的工商局举报投诉,甚至有可能的话,还可以在法律的支持下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公司进行赔偿的。建议遇到这种情况以后,当事人如果不想加盟的话,可以首先和公司协商,协商未果的话再走法律的途径。


相关内容:

·公司法规定董事会决议的职权是什么?
    公司法规定董事会决议的职权是什么一般来说,一些大型的企业在经营过程当中,对企业的各项重大决策,肯定是通过董事会议来进行决策的。虽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行使公司的相关决策,但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权是有所限制的。在行使一些重大决策的时候,还是要召开董事会议来进行决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公司法规定董事会决议的职权是什么? 一、董事会决议的概念 董事会决议是指董事会就董事会会议审议的事项,以法律或章程...


·企业改制行政诉讼需要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企业改制行政诉讼需要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由于企业在存续期间,与多方当事人都建立债权债务关系,故而要求企业在改制前,必须完成债务的清偿。但是有些企业在改制过程中,会故意隐瞒部分债务,此时债权人可能会提出诉讼请求,在提起企业改制行政诉讼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是比较多的。 一、最高院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在解决了企业改制诉讼中的重要实体问题的同时,也就改制...


·企业股东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企业股东变更需要什么材料我国现在的经济的发展很快,公司企业股东变更也是常有的事,那么对于这一类的情况很多新创办的企业似乎不是很了解,所以在办理的过程中可能会浪费很多时间。那么企业股东变更需要什么材料?所以我们针为您整理了一些相关信息,下面就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企业股东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一)先到工商局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如法定代表人也同时变更的,还要办理相应变更手续。提交材料: 1...


·公司法人更名流程是什么?
    公司法人更名流程是什么? 一、公司法人更名流程是什么? 1、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进行公司法人变更预约。 2、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上下载相应的资料,并如实填写。 3、带上材料到工商局取预约号,交材料。 4、若材料有疑问或当地工商局还要求其他证明,则补充材料(一般下次来无需再预约)。 5、若材料无疑问或补充完毕并通过则领取变更通知书。 6、再规定时间去工商局领取新的营业执...


·新公司融资怎么分配股权?
    新公司融资怎么分配股权?一、新公司融资怎么分配股权?理想状态下,创业公司会经历五个阶段:起始→获得天使投资→获得风险投资(通常不止一轮)→Pre-IPO融资→IPO。通常而言,如能进展到Pre- IPO阶段,创业基本上就大功告成了。股权安排是一个动态过程,即使公司已经上市,也会因发展需要而调整股东结构。但无论哪个阶段,股权分配都遵循三个原则:公平、效率、控制力。公平是指持股比例与贡献成正比,效率是...


·两人公司法人和监事各自承担什么责任?
    两人公司法人和监事各自承担什么责任?一、法人的责任法人是在法律上人格化了的、依法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人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成为世界各国建立和完善法人制度、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理论基础;第一、法人不是人,是一...


·公司法股东会法定人数有多少
     公司法股东会法定人数有多少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第十七条董事会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或者公司未弥补亏损额达到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董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召集临时股东会的,监事会或者股东可以按照本规则规定的程序自行召集临时股东会。 股东大会的性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体现股东意志 股东大会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权力机关、它是全...


·小企业融资方式类型有哪些?
     一、小企业融资方式类型有哪些? 小企业融资方式类型有:一、内源融资方式:内源融资不需要实际对外支付利息或者股息,不会由于资金来源于企业内部不会发生融资费用,使得内源融资的成本要远远低于外源融资。二、外源融资方式:1、直接融资方式。2、间接融资方式。 二、外源融资方式 企业的外源融资由于受不同筹资环境的影响,其选用的筹资方式也不尽相同。一般说来,分为两种:直接筹资方式和间接筹资方式,企...


·定金合同上写的总公司章盖的分公司合法吗
    定金合同上写的总公司章盖的分公司合法吗合同抬头是总公司盖章是分公司的这种情况一般是不合法的,合同抬头和盖章的法人组织信息应该是一致的,根据《合同法》第32条规定,结合《合同法》第3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在合同书上盖章,对方当事人未盖章的,一方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否则,合同不成立。在合同不成立的情况下,已盖章的一方当事人,如果信赖此合同能够履行并为合同的履行做了必要的准备,从而使自己...


·分公司对外签署合同有效吗
    有效。分公司对外签署合同没有经总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合同本身是有效的,但是总公司一般情况下不会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造成的后果,应该由分公司的负责人自行承担。因为分公司经营的业务通常应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的,这样总公司才有连带责任。《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


·注册外资公司的流程是什么?
    注册外资公司的流程是什么? 一、注册外资公司必备条件有哪些? 1、一个或数个外商投资者(企业或个人均可) 2、注册资本:科技、服务业不少于10万美元,生产加工业不少于15万美元(出资必须是外汇) 3、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务院颁发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二、注册外资公司的资料包括什么? 1、外商合法开业证明(个人投资提供护照)复印件 2、资信证明(由开户银行出具,有效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内容包...


·法律上是按注册资本划分企业大小的吗
    法律上是按注册资本划分企业大小的吗?不是,企业规模不是注册资本而是企业形成的总资产,一般会大于注册资本。大、中、小型公司的区分标准是其销售资产、从业人员等。一般500人以下的公司都是小公司,中型公司为500——2000人,2000人以上的公司为大型公司。至于注册资本的多少,其实与公司大小没有太大关系,关键要看所从事的业务有多大规模,还有,公司占用非自有资本的能力如何。依照《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注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