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单纯的买房子行为其实不会涉及到税费的问题,但因为房子属于不动

单纯的买房子行为其实不会涉及到税费的问题,但因为房子属于不动产,因此需要办理了过户手续之后,才能实际取得房子的所有权。而这个过程中,自然而然就需要交纳相应的税费。那到底买房子都要交什么税费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购买新房缴纳的各种税费:

(一)买商品房需要交的税:

1、契税,购房总价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区税率不同),普通商品住宅减半,即1.5-2.5%。

2、印花税,购房总价的0.05%

(二)基金:

1、房屋维修基金,购房总价的2-3%,大多数地方是2%

2、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2元/平方米,有些地方不用

(三)规费

1、交易费,购房总价的0.5%买卖双方各交0.25%,(住宅3元/平方米,由开发商交,购房者不用交)

2、《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各地不一样,但是都不超过100元

3、《土地使用权证》工本费,各地不一样,但是都不超过100元

(四)如果按揭,还要发生以下费用

1、评估费,购房总价的0.2-0.5%

2、保险费,购房总价乘以贷款年限乘以0.1%乘以50%

3、公证费,贷款额乘以0.03%4、抵押登记费,100元

首次购买新房需要缴纳的税费有如下几条:

契税:普通住宅1-90平,1%;91-144平,1.5%;144以上的,3%;非普通住宅3%。

手续费:6元/平,非普通住宅10元/平。

登记费:80元,非普通住宅80-800不等。

印花税:5元。

三、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包括了哪些

(一)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而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1项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二) 一房两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2项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存在欺诈;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第1项之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开发商在预售商品房前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否则不得预售商品房。

开发商缺少有效证件与批文,导致合同无效。根据规定,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购房人应当腾空房屋,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我们就整理到此。其中虽然涉及到的税费项目比较多,但也是由双方来共同承担,不过实践中也是可以协商由一方完全承担,不过此时会调整房价。至于具体的税费数额,则需要结合实际的价格才能确定。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相关内容:

·通常在开发商那里购买的房产,一般是属于大产权房,因为其在房屋
    通常在开发商那里购买的房产,一般是属于大产权房,因为其在房屋部门有过备案,同时也是在国家划拨或竞拍的土地上修建的,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不过,现如今小产权房也兴起了,那么小产权房产生原因有哪些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小产权房产生原因有哪些 1、城市房价过高:中国许多大中城市的高房价是催生小产权房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若干大城市的房价长期快速上涨,远远超出了当时当地一...


·一、疫情租户要求免房租的规定是什么?
    一、疫情租户要求免房租的规定是什么?疫情租户要求免房租的规定是租户可以和房东进行合理的协商,然后由房东决定是否减免租金,如果是属于企业类型的租户的话,可以根据当地的政策来进行积极的减免租金的申报,具体规定一当地政府通知为准,如《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疫情防控期间,准许企业延期申报纳税。对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企业,...


·租房提前退房押金给退吗
    租房提前退房押金给退吗 1、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 2、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3、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押金需要返还; 4、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或者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二、交租房押金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租房合同中对于房屋情况一定要约定...


·如果购房者买二手房是通过房产中介进行的话,在涉及到卖方不按照
    如果购房者买二手房是通过房产中介进行的话,在涉及到卖方不按照约定交房的时候,房产中介是否有责任的问题。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卖方是负有交房义务的,但如果二手房不交房的话中介有责任吗?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二手房不交房中介有责任吗? 1、首先,购房者应该看看中介合同中是否有约定中介有义务配合对方完全履行完毕合同。如果有,则可以要求中介承担相应责任、履行义务。如果中介拒不履行,可能涉及要求中介...


·北京购房资格审核需要什么材料
    随着现在房地产业的蓬勃发展,买房已是一大热潮,北京作为首都城市,越来越多的人来打拼,想要在北京扎根,所以在北京买房的不只有本地人还有许多外地人。那么在北京买房经具备那些资格?北京购房资格审核需要什么材料?下面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一、北京购房资格审核需要的材料及条件。 北京购房不仅是交钱签合同、等待收房那么简单,北京户口和外地户口都需要进行购房资格审核,不同的户口资格审核的方式和需要提交的...


·一、租房合同解除买卖不破租赁能否成立?
    一、租房合同解除买卖不破租赁能否成立? 租房合同解除是不能成立买卖不破租赁的,买卖不破租赁的条件是: 1、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 要适用该制度,在所有权让与时,租赁合同应该已经成立并且生效,就是租赁关系须有效的存在,换言之,租赁关系的有效存在的准据时点应确定在所有权让与时。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仅有租赁物让与契约尚不能实现物权变动,对动产来说需要交付,对不动产来说需要登记...


·市政拆迁厂房有赔吗?有什么方式
    市政拆迁厂房有赔吗?有什么方式拆迁补偿一定程度上的减少了因为拆迁造成经济损失,拆迁补偿是根据土地的性质决定的,并且要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听取人民的意见,这样才能保证拆迁能够顺利的进行,那么市政拆迁厂房有赔吗?下面就让的我们为您解答。一、拆迁补偿的方式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叁种法定评估依据:市场...


·房屋租赁违约金多少是合法的
    房屋租赁违约金多少是合法的1、司法解释中的“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应该是对合同法违约金过高的一个注解,而不是对违约金比例的规定。2、违约金没有规定的比例,双方都接受就行。违约金的比例规定要看具体的内容,如开发商延期交房,其违约赔偿为万分之二;买方违约,定金不能收回,卖方违约加倍返还定金等。一般涉及到开发商违约的内容,赔偿的比例就较...


·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计算:
    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计算: 一般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的税率是0.1%,基数就是租赁合同上的金额,印花税是在签合同的时候合同金额缴纳。这里大家可能有疑问,那如果我的是按月缴纳或者按天计算的合同,比如现在市场上很多那种日租月租或者转让服务类的合同,小编在这里可以告诉大家,都是一次性缴纳的,按照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扣除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记住了吗?另外的话财产租赁的印花税有比较特殊的规定,最低一元应纳税...


·夫妻个人债务执行房屋是否可以?
    夫妻个人债务执行房屋是否可以? 一、夫妻个人债务执行房屋是否可以? 夫妻个人债务执行房屋是在房屋是属于个人,一方单独的财产的情况下可以执行。夫妻个人债务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


·什么叫第二套房
    什么叫第二套房 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 新出台的二套房标准是以家庭为单位,既认房又认贷,且异地人士购房贷款还需提供1年以上拟购房地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均按照二套房贷计算。 二、银行认定为二套房的七种情况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


·房产纠纷开庭过程
    房产纠纷开庭过程 民事、经济案件开庭审理的顺序为:核实双方当事人的身份及代理人身份、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及询问是否回避,然后开始审理。首先原告陈述事实,然后被告答辩,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最后陈述,然后休庭,一般不当庭宣判,等判决书做出来后通知当事人取判决,一般法院不宣读判决书,签字后自己看结果。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经济案件,审限为6 个月;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法院院长批准,可延长...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