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房产中介不退押金怎么处理?

房产中介不退押金怎么处理?二手房市场的火爆存进了房产中介的发展,房产中介主要业务是提供房屋信息从而收取服务费。有的房屋中介租房的时候,会收取押金,租客不租房了是需要退还押金的。如果房产中介不退押金怎么处理?我们在下文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房产中介不退押金怎么处理1、找房产中介协商解决;2、去中介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或工商所进行投诉,需要携带相关证据原件,事先查好房屋中介公司的营业地、法人等信息(只有它是正式公司,就都可以工商局网站上都能查到)。3、向法院起诉。二、通过中介租房的注意事项1、要选择合法的、信誉度较高的房屋中介机构,可以在网上或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询所选中介机构的登记情况和信用情况,并认真查证其是否具备相应资质;通过有租房经验的人了解公众对该中介机构的评价。2、不要轻信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对标的房屋的介绍,一定要实地考察所租房屋的状况、设施和环境。3、要搞清楚所租房屋是与房东签订合同,直接与房东发生关系;还是与中介机构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不与房东直接发生关系。4、查看所租房屋的产权证书、房东的身份证明等,确定出租方有权利出租标的房屋。如与中介机构签订出租合同,要查看中介机构与房东的委托代理协议,了解中介机构的代理时间,确定中介机构有权签订合同。5、要认真研究合同的条款,看双方权利和义务是否对等,违约责任是否具体明确,不要轻信中介机构的口头承诺,应要求中介机构将其承诺写入合同并签字确认;6、注意中介机构所开票据的内容描述,应注明是“押金”、“租金”等,并妥善保管各种书面资料和收费票据;有定金条款的,合同和票据上均应注明“定金”而不是“订金”。7、在未达成协议前,不要交纳费用。《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报酬请求权】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不要因为对方不退还押金就不去维权了。所以,以后找中介租房一定要辨别该中介是否是黑中介。若需要法律帮助,我们建议登录网站咨询或委托专业律师。



相关内容:

·买小产权房怎么办,有哪些法律风险?
    如今,城市的周边出现了大量的小产权房,这些房产主要是农村居民在集体土地上修建的,因此是无法获得国家颁发的房产证,由此可见购买这样的房产是存在法律风险的。那么您知道不小心买了小产权房该怎么办吗?我们为您解答。 一、买小产权房该怎么办 如果已经购买了小产权房,因国家不会发放产权证,这将导致以后对购房者一系列不利的后果。应该如何最大程度来维护小产权房购买者的合法权益呢?根据不同的情况,购房者可以采用的措...


·婚后房产增值部分是共同财产吗?
    婚后房产增值部分是共同财产吗?1、如果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双方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维护管理,导致该房屋升值,那么按照民法的“添附”理论,该房屋增值部分应当属于夫妻共同所有。2、如果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房地产行情发生变化、地价升值,从而导致该房屋价值增长,那么,按照投资风险效益的原理,其增值部分应属于原夫或妻一方所有。3、如果婚前所买房屋在婚后有共同还贷的,夫妻一方对共同还贷部分所对应的房屋增值份额...


·一、店面还没装修房东违约怎么办?
    一、店面还没装修房东违约怎么办? 1、强制履行。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如果对方仍不履行的,守约方可以经仲裁或诉讼确认后,申请法院强制对方履行。 2、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店面合同如房东违约怎么办
    店面合同如房东违约怎么办商铺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违约的,承租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如何处理:1、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即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内继续承租。2、可以要求房东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来承担违约责任。3、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或造成的损失大于房东支付的违约金的,则可以要求房东赔偿损失。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承租方也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来解决纠纷。违约责任具有一定的任意性,当事人可...


·在进行房产流转的时候,当事人可能会选择办理房产公证,不管是进
    在进行房产流转的时候,当事人可能会选择办理房产公证,不管是进行房产买卖、继承还是赠与,办理公证的情况都是比较多的。而在进行公证的时候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那到底办理房产公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房产赠与公证应注意事项一:应审查房产赠与公证是否是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无偿签订的 在现实的社会和公证实践中,有些赠与人与受赠与人不存在任何的亲属关系或朋友关系,更不具有公益性的赠与...


·房屋他项权证办理时间是多久?
    房屋他项权证办理时间是多久? 我们您都知道,在购买房屋时要经过很多程序,并不是之前所想的简单买房,比如要缴纳首付,缴纳各种房税,办理房屋他项权证,所有流程走完,至少要一个月的时间。在办理这些事宜之前,要做好相关准备,看好办理时间,比如,房屋他项权证办理时间是多久?我们一起看一下。 一、需提供的资料 (一)必须提供的资料: 1、杭州市房地产抵押权设立登记申请表原件; 2、杭州市房产档案馆查...


·承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情形有哪些
    一、承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情形有哪些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的,承租人可以催告出租人限期交付;逾期仍未交付的,承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3)出租的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房屋租赁合同中又未作约定,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修复;逾期未修复的,承租人有权解除房屋...


·买农村房屋要哪些条件
    在我国,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购房农村房屋的,因为国家通过相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限制了农村房屋的买卖。其实,限制也就意味着附条件的可以,也即是说,只要具备了条件,农村房屋也是可以买卖的。那么,购房者买农村房屋要哪些条件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买农村房屋要哪些条件 对于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至今也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或行政法规禁止农村房屋的买卖,也没有哪一条法律或行政法规对农村房屋买卖做出了...


·成都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成都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成都房屋拆迁补偿标准1、房屋补偿费实行货币补偿,住宅实施改造、房屋所有权人选择产权调换,对直管公有住宅实施改造等5个方面的补偿。按照统一拆迁标准,被拆迁房屋补偿实行货币补偿安置的,按照被拆迁房屋评估单价乘以被拆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确定。实行住宅产权调换安置的,被拆迁房屋和安置房屋按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分别调换,根据市场评估价结算套内建筑面积价差,拆迁人免收公摊面积补差款...


·租房子要身份证吗 相关手续有哪些
    一、租房子要身份证吗城市房屋出租管理办法规定,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出租房屋登记身份证是保证安全的重要渠道。一个是如果租房人是非法分子,通过登记身份证就会留下证据,既保证了出租人的安全,也为警方破案提供线索。另一个是如果租赁双方发生矛盾,身份证可以确认租房人的身份。二、办理租房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


·一、无效房屋买卖合同能解除吗?
    一、无效房屋买卖合同能解除吗?无效房屋买卖合同自始无效,无需解除。所谓无效合同,指的是合同不具备生效的要件而且不能补救,对当事人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而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生效后,当具备一定解除的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的意思或双方协商,使合同效力消除,终止双方基于合同的权利义务的行为。合同解除可以是双方协商解除,也可以是先行约定解除条件,当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还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在出现某些法定情...


·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有哪些
    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有哪些1、楼体不稳定。表现为过了沉降期依然下沉不止;不均匀沉降导致楼体倾斜;整体强度不够,楼体受震动后或在大风中摆动;因结构不完善,部分或全部承重体系载力不够,导致楼体有局部或全部坍塌隐患。 2、裂缝。包括墙体裂缝及楼板裂缝。裂缝分为强度裂缝、沉降裂缝、温度裂缝、变形裂缝,产生的原因有材料强度不够,结构、墙体受力不均,抗拉、抗挤压强度不足,楼体不均匀沉降,建筑材料质次,砌筑后干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