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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秦淮区马府街附近的遗产继承律师解决秦淮区马府街遗产继承纠纷,南京秦淮区马府街遗产继承律师提供秦淮区马府街遗产继承法律咨询、遗产继承等诉讼和仲裁法律服务。 ![]() ·什么情况下遗嘱可以不用执行? 有些合乎国家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遗嘱,可能因客观情况的变化,而不能实际执行,这些遗嘱有以下几种情况:(1)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在遗嘱继承前已经死亡,该遗嘱不能执行。例:高 ·继子女继承权的确定标准是什么 实践中,亲生父母要是再婚的,此时子女就可能会与父母的再婚对象存在一个继父母子女的关系。那么要是继父母不幸去世的话,继子女的继承权该如何来确定呢?现在,针对这个问题,我们 ·离婚后一方死亡能分到遗产吗
毫无疑问,在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顺序,配偶、子女和父母是第一继承人。但是离婚之后,其中一方逝去,那么另一方还具有继承权吗?下文主要是我们阐述关于“离婚后一方 秦淮区马府街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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