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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宁区秣陵附近的遗产继承律师解决江宁区秣陵遗产继承纠纷,南京江宁区秣陵遗产继承律师提供江宁区秣陵遗产继承法律咨询、遗产继承等诉讼和仲裁法律服务。 ![]() ·遗产分割的时间怎么确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定,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继承开始。那是不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就到了遗产分割的时间呢?其实不是这样的,生活中,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几十年没有分 ·遗产债务有哪些?如何清偿? 所谓遗产债务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尚欠的税款、债务。从实践中发生的情况来看,遗产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被继承人生前依照我国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税费;(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 ·继承、受遗赠的接受与放弃?
据《民法典》第1124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 江宁区秣陵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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