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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居住在大陆和台湾,在台湾一方回大陆后怎样才能恢复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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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处理涉台民事案件的几个法律问题》中规定:“对已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案件,不论是单方诉讼,还是双方诉讼,也不论对方是否接到判决书,法院的判决都是有效的。如果双方均未再婚,现在请求恢复夫妻关系的,人民法院可以用裁定撤消原来的判决,宣告婚姻关系恢复。但经判决离婚后,一方或双方另行结婚的,如果其再婚的配偶已经离婚或者已经死亡,现在双方要求恢复夫妻关系,应当到有关婚姻登记机关重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如果再婚配偶还健在,必须在办理离婚手续后,才可以与原配偶重新结婚。”又规定:“对双方分离以后未办理离婚手续,大陆一方又与他人结婚,或者长期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的,我们原则上承认这种婚姻关系。在去台一方回来,大陆一方为与原配偶恢复关系,提出与再婚配偶离婚的,是否准予离婚,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规定处理。如果认定感情尚未破裂的,则判决不准离婚。去台一方回大陆定居后,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与在台的配偶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中国公民双方居住在国外的离婚,应在哪儿起诉?
一、在国外合法居留6个月以上未定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包括出国探亲、考察和学习),不论哪一方要求离婚,可依我国民政部、外交部1997年颁布的《出国人员婚姻登记管理办法》第12条的规定,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婚姻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1998.12.10)第一条 为加强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的婚姻登记管理,保障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在大陆办理婚姻登记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
大陆居民与台湾地区居民的离婚登记
大陆居民与台湾地区居民申请离婚登记,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是依法在大陆缔结的,双方当事人应提交的证明:一、申请离婚登记的大陆一方居民应提交的证明1、居民身份证;2、户口簿(户籍证明);......
外国法院涉及中国公民的离婚判决是否生效?
对外国法院涉及中国公民的离婚判决,须由我国人民法院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裁定承认后才在我国生效。中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经审查,如该外国法院判决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准则或我国国家、社会......
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的离婚,应在哪儿办理?
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在内地公民之间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扶养和财产作了妥善的处理),并要求在国内(内地)办理的,男女双方须共同到国内(内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论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如只......
出国人员婚姻登记管理办法
民政部、外交部关于发布《出国人员婚姻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驻外使、领馆: 为加强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管理,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发布《出国人员婚姻登记管......
中国公民有一方居住在国外的离婚,应在哪儿起诉?
中国公民配偶一方居住在国外(包括出国探亲、考察和学习),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要求离婚,均应向国内的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国外的一方向其现居住地法院起诉,被诉离婚的国内配偶根据情况......
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在我国是否有效
对外国法院涉及中国公民的离婚判决,须由我国人民法院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裁定承认后才在我国生效。中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经审查,如该外国法院判决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准则或我国国家、社会......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登记离婚有什么限制?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采用登记的办法离婚的,双方应共同到大陆一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区)民政厅(局)指定的地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但对婚姻关系不在大陆依法缔结的,大陆婚......
涉外离婚法律指南
近年来,涉外婚姻纠纷日益增多,婚姻家庭部律师将有关法律问题总结如下: 一、涉外诉讼离婚 (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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