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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外的一方,是否可以不回国就委托律师办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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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的一方或双方,可以在不回国的情况下,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案件。但当事人必须向法院出具委托书和意见书,委托书和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亦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意见书包括同意离婚或不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要求离婚或同意离婚的,还要出具公证后的对有关财产的分割、子女扶养等的书面处理意见。
中国公民双方居住在国外的离婚,应在哪儿起诉?
一、在国外合法居留6个月以上未定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包括出国探亲、考察和学习),不论哪一方要求离婚,可依我国民政部、外交部1997年颁布的《出国人员婚姻登记管理办法》第12条的规定,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
分别居住在大陆和台湾,在台湾一方回大陆后怎样才能恢复夫妻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处理涉台民事案件的几个法律问题》中规定:“对已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案件,不论是单方诉讼,还是双方诉讼,也不论对方是否接到判决书,法院的判决都是有效的。如果双方均未再婚,现在请求......
如何申请人民法院对外国离婚判决的承认
关于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在国内如何申请承认,应视作出判决的国家与我国是否订立司法协助协议而定,对与我国有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按协议的规定申请承认。对与我国没有订立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
出国人员婚姻登记管理办法
民政部、外交部关于发布《出国人员婚姻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驻外使、领馆: 为加强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管理,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发布《出国人员婚姻登记管......
关于离婚当事人申请再婚登记的补充规定
民基发(1998)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驻外使、领馆: 为完善婚姻登记管理法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关于离婚当事人申请再婚登记的补充规定》......
台湾地区居民离婚证明的认定
大陆公民与台湾地区公民在大陆申请结婚,如果台湾地区公民出具的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文件中有证明其离过婚的离婚证明,其离婚证明应当是:一、离婚证明系台湾地区有关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如果离婚的一......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应在哪儿起诉?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既可以在我国起诉,也可以在会受理此离婚案件的外国起诉。(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内要求离婚的,应由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国内一方经常居住地人......
中国公民有一方居住在国外的离婚,应在哪儿起诉?
中国公民配偶一方居住在国外(包括出国探亲、考察和学习),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要求离婚,均应向国内的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国外的一方向其现居住地法院起诉,被诉离婚的国内配偶根据情况......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登记离婚有什么限制?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采用登记的办法离婚的,双方应共同到大陆一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区)民政厅(局)指定的地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但对婚姻关系不在大陆依法缔结的,大陆婚......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
【发布单位】民政部【发布日期】1983-8-26【实施日期】1983-8-26一、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侨民)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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